而看着身边人儿略略浮现红晕的俏脸,郎敬予入迷地让视线流连了好一会儿。人到了异国,真的变大胆了,加上他又是下了决心来的。
「思婕。」规律的达达马蹄声中,他突然开口,语气百分之百的严肃正经。「我这次来,是要跟妳说──」
还没说出口,就被温柔地打断。她忘情地凝视他,左手抬起,轻轻按住他的唇。「不用多说,没关系。你能来看我,我已经非常非常高兴,高兴到你根本想象不到的程度了。就算要分手,可不可以……让我赖皮一下,现在先不要说?」
「要分手,会特地千里迢迢跑来美国分手?」他没好气地在她指尖说。
讲甜言蜜语还能这么刚硬的,也只有郎敬予了。
他从外套口袋掏出了一个小盒。「我是要拿这个给妳。」
女人,尤其是常看好莱坞电影的女人,都知道这个盒子是怎么回事。小小的、漂亮的知更鸟蛋壳蓝,绑着白色的缎带,简洁精致,彷佛有魔力,牢牢的吸引着女人的视线。
「这是什么意思?」她不敢接,不敢看他,也几乎不敢问。
「就是妳看到的意思。」他把她的手从毛毯下拉起来,小盒子搁在她手心。「如果妳要浪漫,那我就为妳浪漫一次。妳要惊喜,我就给妳惊喜。妳想要什么,希望我怎么做,有什么意见,尽管说出来。我不保证会全盘接受或做到,但是一定会听。这样,可以吗?」
程思婕眼前慢慢模糊了。她其实真是个爱哭鬼,光是听到这样的话,就已经鼻酸到不行,甜蜜到不行。
「为什么……突然这样……」
「因为我不想让妳被别的男人追走。妳既然选了我,最好就乖乖待在我身边,不准再讲分手。」什么分手,什么鬼学长,免谈!
讲到后来,他语带威胁,眼神超认真的。「我先警告妳,我不喜欢妳跟别的男人讲话。对,连讲话都不喜欢。不喜欢别人送妳回家,不喜欢妳收别人的花。很霸道,我知道,但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好说的。」
一点点霸道,一点点专制,他表现情意的方式,好特殊;他就是她一开始看上、追来的那个硬汉啊。
「我没有意见。什么都听你的。」她在笑,笑得眼睛弯弯,眼神温柔得像月光。「没有别的男人,一直都没有。不管是谁,都不是重点。」
「我告诉妳……」
两人感情正在更上一层楼之际,突然,马车停了。
郎敬予和程思婕则是僵在当场,要讲的话凝结在半空中,连转动脖子都做不到,彷佛石雕。
谁能想到这么浪漫又不实际的马车,遇到停车标志StopSign,也是一样要乖乖停下。
一停就停在路口,这下子好了,不管是正要过马路,或是停在路口拍照的行人、游客,甚至是另一边车阵里的驾驶人……通通都盯着他们看。
马夫还回头,点了点戴在头上的礼帽,笑着对他们眨了眨眼,非常了解情人之间的浓情蜜意。最明显的,还有女生手上那个小盒……
「恭喜!好浪漫的求婚!」有人在旁边用英文喊,伴随着大笑与口哨声。
「她有没有答应?」又是一阵狂野的口哨声,还有掌声。
这……这跟芋头排骨店附近、以纪老板为首的那群熟客有什么差别?要不是讲的是英文,他们还以为熟客们也跟着坐飞机来了。
尽忠职守的好马又开步走,达达的马蹄不是美丽的错误,而是唯一的声响。因为,程思婕跟郎敬予完全说不出话来。
好久好久,马蹄声规律地响着,达达、达达……
终于,有人清清喉咙。「呃,这……还要走多远、走多久?」
「大概还有三个路口。」程思婕尴尬到快爆炸。在最热闹的观光景点区演出类似观光马车求婚秀,若没看错,旁边还有游客举着数位相机、手机在拍照!
真想把毛毯拉起来,盖住两人,像魔术师一样吹口气,就消失不见!或者,希望马车底部突然出现活动暗门,门打开,他们一路跌进地心深处,不用再见人。
最后,她选择当鸵鸟,把脸埋到他坚硬的肩头。
当夜,郎敬予住进了预定好的饭店。
当然不是一个人。他有着意中人为伴。小别重逢加上整个下午的加温,两人之间的情意烧得滚烫,简直要灼伤彼此。
吻,温柔的,激烈的,甜蜜的,火辣的,一个又一个,彷佛永远尝不尽、要不够。柔软的曲线贴上刚硬的身躯,占领与包容并存,没有任何距离的契合,有些霸道的索求……让她的轻软吟哦在宽敞套房内不停回荡。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乐心
郎敬予
程思婕
患得患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