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说白天有事嘛!他的身材看起来像模特儿,我猜白天是兼差模特儿。」
鬼扯。干脆说他是牛郎算了。
「模特儿没有这么壮的,我觉得是工人。」
是,工人一天干了十二小时的粗活,下工之后还能开店卖吃的,体力未免太好。
「啊!我知道了!」一个尖锐的嗓音喊起来。「他一定是名厨世家,为了要磨练技术,才故意开一个小店在这边!」
郎敬予听不下去了。他把切到一半的小菜丢下,手上还拿着切菜刀,走到四只麻雀旁边,冷冷问:「吃完了没?」
四双眼睛瞪得大大的。她们早些时候叫的芋头排骨,连碰都还没碰,汤都凉了。
「你把手机号码给我,我才要吃。」好半晌,刚刚失败的女孩决定卷土重来。
「妳钱已经付了,要不要吃随便妳。」回答得毫无温度,线条刚硬深峻的脸上则是毫无表情。「不吃请离开,还有客人在等位子。」
「你好凶喔!干嘛这么酷,我只是想跟你做个朋友嘛。」委屈撒娇。
郎敬予依然门神一样矗立在桌边,手上的菜刀映着灯光,闪烁冷光,气势惊人。
终于,那股气势逼得年轻女孩知难而退,勉强喝了两口汤之后,悻悻然离开。
每隔几天,类似的搭讪戏码就要上演,也难怪熟客会取笑他是男性版的槟榔西施了。
他真的非常、非常怀念平常的客人,尤其是一句废话都没有、准时出现、点了东西一定吃得干干净净的那位小姐。
秀气、文静、成熟、大方。这就是他欣赏的类型。郎敬予已经受够天真无邪、单纯可爱到令人发指的小公主或小辣妹了。
所以,她来的时候多看两眼,真的不为过吧。他又忍不住想叹气,下意识抬头,习惯性地往路口方向望望。
看什么看!今天是周末,她又不会来。郎敬予讪笑着自己的愚蠢。
忙了一个晚上,人潮还没有散去,他手边的材料却已经差不多用完,可以准备关门了的时候……
「什么嘛!程思婕,妳居然带我们来吃路边摊?」尖锐的嗓音划破夜空,嘈杂的巷道内都被震得安静了几秒钟。
「看完电影都这么晚了,妳们又坚持要吃东西,不吃这个,吃什么?」一个熟悉的好听嗓音响起。
郎敬予猛然抬头,赫然发现是那位优雅大方的「熟客」程小姐。
她不再是平日上班的规矩端庄穿着,而是一身轻便。紧身上衣、牛仔裤配高跟鞋,青春洋溢中带着点帅气。
此刻她身旁还有两三名友人,打扮得很时髦,男生的垮裤垮到快要掉到地上,他们都正用谴责的眼光瞪着她,好像路边摊、小吃店是什么罪大恶极的场所似的。
「我肚子饿了,我要吃东西。你们不想吃的话,可以先走,再见。」说完,高跟鞋敲出清脆脚步声,程思婕笔直往面摊走过来,竟是不再理会她的同行友伴。
「喂!妳站住!」被抛在后面的女生气得猛跺脚。「我表哥叫妳招待我们,妳怎么可以这样!」
「我已经带你们逛了一下午,请你们吃了晚饭、看了电影,我想应该够了。」她依然不疾不徐地说着。
在她的精密计算中,当初在美国读书时,和这个「表妹」有过来往,一起吃过饭,让表妹顺路接送过两次;而这单薄的人情,今天应该也算还完了。
只见程思婕脚步不停地走到小店前,对郎敬予微微一笑,熟稔问着:「老板,晚安。还有炒面吗?」
「有。不过没有高丽菜了,有韭菜,怎么样?」他知道她爱吃的是高丽菜,但,今天没料到她会来……
「我不喜欢韭菜耶。」她皱眉苦思。
「我帮妳炒个什锦面好了。」郎敬予很快地说,一面不停手地已经开始料理。
「好,谢谢。」她笑着道谢,到旁边去坐。
「程思婕!妳过来!」之前被抛下的女生还在顿足大叫,隔得远远的,好像不敢过来似的。「我们要去PUB喝酒,快点带我们去!不要吃那么脏的东西好不好!我们不敢吃啦!」
「往前面走五百公尺到马路上,可以叫计程车。」她指点他们。「不知道哪家夜店好的话,打电话问妳表哥,他非常清楚。再见。」
「程思婕!Yousuck!」女生气疯了,尖嗓子开始大骂,而且还是一连串的英文,让路人听了都傻眼。
程思婕却充耳不闻,根本动都不动,一心一意等着她的什锦炒面。
那个站在远方狂吠的辣妹大概是国外回来的,加上助阵的友人,英文流利又大声,越骂越离谱,已经开始引起注目了,甚至有几个闲人停步想看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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