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四目相视——
又是他!
芯美愣在原地,不知作何反应。
“嗨,你要出去啊?”他先开了口,带着她已然熟悉的笑意。
“嗯,”她微微颔首。“出去吃饭。你……有事吗?”第二次见他,芯美的敌意竟然消失殆尽。尤其见他那一身得体的衣着、梳得有型的黑发、迷人的双眸、挺直的鼻梁及他手上的一束花时,她甚至……甚至对他有了好感。
“没什么要事,只是下班顺便过来看看你,还有,答应赔你修车钱的。唔……你看起来,情况似乎不错……”说完,他不禁自嘲地想,这真是今年度最蠢的废话。
他怎么也不敢想象,前天那只暴跳如雷、对他大吼大叫的母老虎,现在竟然娇俏且女人味十足地站在他面前。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的他,竟开始显得扭捏不自在。顿了几秒,才意识到什么似地,将手中的馨香递上前。“这让你布置一下屋子。”
“喔……谢谢。车没怎样啦,皮肉伤罢了。”芯美昨天才到礼品店买了张KITTY的防水贴纸,将擦痕掩饰起来。接过那束花,她的神情轻松多了。盯着瞧了半晌,忍不住吃吃笑了起来。
他毕竟也不笨,当然了解她笑的原因,这也是他的用意——只要能化解和她之间的紧张气氛,就算要他做些蠢事,他也愿意试试。说也奇怪,明明一天前被她骂得狗血淋头;然而,他对她,却一点埋怨都没有,反而多了点想要更亲近她、认识她的意欲。
“因为……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花,所以干脆每种买一朵,总有你喜欢的吧!”他笑着解释道。
芯美看着手中握着的,这真是生平见过最丑陋、最杂乱、最没品味的花束了;然而,她却没有任何鄙视的表情,相反的,倒觉得这人挺有趣的。
芯美在门口笑个不停,指了指被天堂鸟压在下方的香水百合说:“你说对了,的确有我喜欢的。”
她的话,就是他要的答案。心中暗暗窃喜,他站在门外陪着她笑,一边偷偷欣赏着她灿烂的笑靥。
嗯,笑起来好看多了,他暗忖。
笑了一阵,他赫然发现她是怎么对待她的伤口的,指了指她膝盖上头的纱布,他皱了皱眉说:“这样对伤口不好吧,弄不好还会发炎呢!”
“我也知道啊,”芯美转身将花轻轻放上鞋柜,走出来关上门。“就是怕痛嘛……万一不小心被外物摩擦到伤口,那可是哭天抢地的痛呢!我打算吃完饭回来,洗个澡后再拆掉。”
“吃饭,对喔,你要去吃饭……”他意识到自己耽误了她的时间。
“你吃过了吗?”芯美随口问问。毕竟人家诚心诚意来拜访,总不好收了人家花就过河拆桥吧。
“还没,刚下班就直接过来了。”他居然有些紧张、有些期待,就怕她只是客套地问问,根本无心理会他的情况。“那……要不要一道去吃?”她问,随即又率性加了一句:“不过,我今天可是非唰唰锅不吃喔,若你没兴趣,请自便。”
“唰唰锅?!”他眼睛一亮。“好主意!”
芯美从没想过,居然会跟这男人尽释前嫌,甚至一同用餐,相谈甚欢。
多么不可思议?然而,这事就是发生了。
有道是“不打不相识”,而他们却是“不撞不相识”,慢慢地,芯美似乎不再排斥上天的这种安排了。如果仅是让爱车多了几条刮痕、自己膝盖多了个疤,却能换来一次别出心裁的邂逅,甚至是一段浪漫动人的恋情,那这些之前还让她咬牙切齿的遭遇,也就微不足道了。
思虑至此,衰神仿佛摇身一变成了喜神。
尤其当芯美不期然地发现,街上大部分女人的目光都会朝这个叫做巫丰群的男人聚焦,而用一种既羡慕又嫉妒的眼神瞄她时,她对他的兴趣,开始在心底慢慢地、慢慢地累积,而她,完全不想抗拒什么。说真格的,这人的确有条件成为她的恋爱对象。
当他再度问起,芯美不再隐瞒自己的名字。接着,两人聊起彼此的职业。他说了很多在公关公司发生的趣事,把芯美逗得乐不可支,风趣幽默的言谈,为自己多加了一些分数。然后,他问起她的写作生活。当他知道她写的是文艺小说时,更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你出过书?”他好奇地望着她。
“嗯,”她难为情地颔首。“不过,我是一个没没无名的文字工作者,你一定不可能听过我的书。”
“我是没有习惯看文艺小说啦……不过,下次你再出新书,若愿意送我一本,我一定好好拜读你的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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