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贝多芬的私房钱已经比她这个当妈的多不知道几倍──当然啦,贝多芬也有孝敬一部分私房钱给她──以后的日子就算不工作,也可以过得很惬意,但是人活着就是要有目标、要有工作,要不然岂不就是活着等死?
“我到别的地方工作也可以。”谁说她想要到凌鹰工作去了?别人希罕,那他们去就好了,她可不想要。
“贝、多、芬!”贝妈妈这会儿可生气了。“我叫妳去,妳就得去,就算得亲自押妳去上班,我也会做!”
“我说不去就是不去,”贝多芬才不理会她老妈的威胁。
“好,那我们走着瞧!”贝妈妈撂下这句话后,珍重万千的从垃圾桶里将刚才贝多芬丢进去的录取通知单捡起来,带着它出门炫耀去。当贝多芬再度踏进凌鹰时,她想她全身的细胞一定已经死了一半以上。天降横祸,这绝对是天降横祸!
“这种事怎么可能会发生在我身上!”贝多芬感叹地说着:“这里不是我该来的地方啊!”
和她母亲的意志力对抗赛,她终究是输了,于是,她只好被迫穿着她母亲特地上百货公司新买的黑色裙装──裙子!天啊,这东西她自从高中毕业后就再也没穿过了。踩着两寸高的黑色方头鞋,来到凌鹰。
“贝学妹,真没想到妳的身材这么好!”连国城在看到贝多芬这一身打扮之后,把以前对她的印象整个给推翻掉。“我认识妳这么久,第一次知道妳居然有一双美腿!”
果然是人要衣装。她也不过换套衣服、露出一截小腿,就吸引了在场半数人的全副注意力。
“谢谢你的恭维!”贝多芬皮笑肉不笑地说,心里想的却是等到开学后,她一定要让连国城来当她的对手,让他瞧瞧她不仅有双美腿,同时也有双踢人很痛的腿!
“说实在的,我没想到妳真的会到凌鹰来上班。”
“是啊。”连她自己也没想到。“不过我妈说得好,到大公司来见识、见识也是人生的另一种体验。”她绝对不要让任何人知道,她之所以会来上班,是因为她老妈硬架着她来的。真没想到,老妈都已经五十来岁了,她的臂力不减反增!
“我爸也是这么对我说的。”连国城附和地点点头,然后他又看了贝多芬一眼。“贝学妹,以后我们就算是同事了,妳不介意我叫妳的名字吧?”
“哦,是啊,叫我名字就好了,要不然学长、学妹这样叫来叫去,挺麻烦的。”再忍耐个两个月,到时他就得必恭必敬地喊她一声“教练”。
“那我可不可以像玉苓一样叫妳小芬就好,妳知道的……如果叫妳‘多芬’,有点像是在替某个沐浴乳厂商打广告。”
“我无所谓,方便就好。”贝多芬敷衍地回答。
有件事,她觉得非常奇怪。
男人,是不是只凭外表来判断一个女人的存在价值?好像一个被称之为美女的人,在男人眼中的评价绝对比一个长相平平的女人高上许多。更可笑的是,即使那女人只是个花瓶也无所谓。
不讲别的,就拿连国城对她的态度来说吧。以前,他虽然是很努力的想要请她当跆拳道社的指导教练,但是那时她可不觉得他把她当成“女人”看,了不起就是一个曾经拿过世界冠军的学妹。可现在她穿了裙子、化了妆、穿了有跟的鞋子,他对她的态度就整个改变了,不但学妹不叫,还学起连玉苓叫她“小芬”!
如果男人都是这么一个样,她倒宁愿永远都穿着长裤,别让人当成“美女”,做一个不需要外人──尤其是男人──评价的真实自我。她的身边鲜少有“同伴”以外的异性出现,也就是说,出现在她身边的男人,不是队员,要不然就是亲戚、同学之类的,而他们对她也从没超出过这三种范畴。
她的两个姊姊身高虽然没她那么高,但是也都有一百六十五公分以上,再加上她们善于打扮,身边的追求者未曾间断过。反观同是同一对父母所生的她,二十岁了,到目前为止连个影儿也没有。
她知道自己不丑,可是也没美到哪儿去。既不倾城、也不倾国,当然更没有似水的柔情,再加上自己一身的“本事”,更是乏人问津。
或许是她小说、漫画、电影看多了还是怎么的,她总希望如果有一天她的“Mr.Right”出现时,他之所以爱她,就只因为她就是她,而不是因为她穿着漂漂亮亮的衣服,打扮的像是橱窗里的模特儿,抹着诱人的口红,散发着人工制造的香味。她希望她的“对先生”喜欢的是原本的她、未经加工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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