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老色狼在肖想幼齿。”
陆无双本来是不会理睬那两个人之间发生的事,只要他们两个别惹到她头上来,就算发生什么情杀案,她也会视而不见。但是,他们两个可能忘了台湾的那句谚语:“惹熊、惹虎,不可以惹到恰查某”。
那好,冷天霁讨厌花痴,那么她就当个花痴让他瞧瞧,方若岚要她别和她抢男人,那么她就一定要把“她的”男人给抢过来!
要整人,她不会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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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陆无双含怒离去,冷天霁心满意足地躺靠在椅背上。“等着看吧,你终究会对我求饶的。”他习惯性地抬起手,拨开掉落在额前的黑发。
“方小姐,”要他一下子改变生理时钟,的确有点难受,不过这点小小的不方便,很快就会得到更多的回报。
“这里没你的事了。”
既然陆无双不在这里,也就没必要让这个小女生继续黏在他身上。
“什么?”方若岚仍沉迷于冷天霁那特有的男性体香中,一时无法接收外界的讯息。
“我说,这里没你的事,去做你自己的事。”他对一道命令需要重复第二次,显得十分不耐。
“可是……我以为你要我陪伴……”就是昨天,她陆无双理论过后,少爷突然找她过去,告诉她她可以继留下来,同时要她在今天早上正点半到他房间报到时,高兴得只差没尖叫而已。
虽然在私底下,他对她仍是不苟言笑,一副严肃样。可是,现在只要陆无双一出现,他便容许她对他有亲密动作,这很明显就是要让陆无双知难而退,不要再缠着他不放……也许,他只是在利用她,好打消陆无双的不良企图。不过,只要他愿意让她亲近他,那么她仍是有机会的。
“再说,今天早上的复健工作也只进行半个小时而已。”幸好她有带教科书来,要不然她早将老师教的东西全还给学校了。“而且,您还要……”
“下午再继续。”冷天霁打断她。“两点到这里来。还有,从现在开始,没有我的允许,别靠近我的房间。”不得不承认物理复健真的有用,不过短短的时间,他的腿又重新有酸痛的感觉。
或许,那个庸医说的对,他之所以不能走,不在于身体,而在心理。或许,他真的是下意识地拒绝行走,拒绝原来的生活方式,拒绝原本他视为理所当然的一切。或许,他已经厌倦于每个男人都拿他当天之骄子看待,而每个不论是已,未婚的女人全拿他当白马王子看待。
他原来的生活没什么不好的。但是,话又说回来,这又有什么好的,每天醒来,便是公事,下了班,还得去应酬,要是一应酬就免不了有女人,有了女人,难免会传出些花边新闻。
说他不喜欢那些女人,这话又太假了。他喜欢,但是这些女人除了美丽的脸孔、魔鬼的身材外,没别的东西。要真正遇上那些内外兼备的新时代女性,却又觉得麻烦了点。
与其如此,他倒不如交些不怎么需要花心思对待的花瓶美女,等到他真的腻了,随便找个理由,花点钱就可以轻松的摆脱她们。反正,他身边最不缺的就是女人。
在众人面前,他得当个能力卓越的企业家,在女人面前,他又得充当个风度翩翩、气度不凡的伟岸男子;在父母面前。他还得是个深谙孝梯之道的好儿子……总之,只要是在人前,他就得是最好的。
这些,他根本不是发自内心去做——事实上,如果有选择的余地,他根本不想去做。
他会做这些事的原因,只有一点——他,冷天霁,是个世界无敌、宇宙超级的特等“爱面族”。
没人知道,他最喜欢看的电视节目,其实是八点档的连续剧,而不是什么财经节目和硬邦邦的CNN;也没人知道,他最喜欢的饮料,是一瓶五块钱的养乐多,根本不是什么来自法国波隆那的白葡萄酒;当然,更没人知道,他总是挑些花瓶美女的原因是,他怕找到一个自己真正喜欢的女人后,却又罩不住她,而和别的男人争风吃醋。
三十几年下来,他已经太累、太累了。
所以,到了半山埔来后,他简直是到了天堂。在这里,没人会注意他的一举一动。纵使,他阴阳怪气、坏脾气……人们仅会将这些改变归罪于那场车祸。没人知道,这或许才是他的本性。
他就是喜欢当个对人颐指气使、迁怒、不讲道理、无理取闹的男人。
在他原来的世界、他根本做不出来——但是,这里不同。这里几乎是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不会有人突然登门拜访,也不会有媒体记者拿着麦克风追着他跑……甚至平常黏着他不放的女人,也不可能在这里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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