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因为自己躺的地方太过显眼,不免引来许多驾驶者的侧目,不过虫我任性惯了,倒也不以为意,仍旧乐在其中。
但最辛苦的其实是黑皮。因为我是用机车骑上山,而牠则是用四只脚跑上去,所以有时候训练得太过火,牠厚实的脚掌经不起百般折磨,往往磨破了皮。
然后虫我一定是边被爸爸妈妈指责虐待小动物,边用优碘替黑皮疗伤。
但是,黑皮,对不起,为了身为一个主人的虚荣心,我还是会继续训练你!
写到这里,相信各位也都发现了,之前写的序全都与这本书无关。
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写一本书的序。
我觉得我想说的都在故事里了,所以序该写些什么?我真的不清楚。
但是没关系,不满意这篇不像序文的人,请尽量来信责骂虫我,虫我一定当作耳边风听过就算,发誓绝不记恨。
不过,我想我必须郑重感谢三个存在现实生活中的人──巴克博士、董枝明教授以及絮青。
「巴克博士」及「董枝明教授」,虽然你们不认识我,但我早已久仰你们在古生物学界的地位以及贡献,所以实在忍不住将你们的名字用在我的故事里,特此致谢。
而「絮青」,虽然我将妳改了姓,甚至妳其实不喜欢我帮妳改的姓,但妳仍然宽宏大量,愿意让我使用妳的名字,实在不胜感激。桃园中正国际机场下了飞机,杨絮青领到行李,通过海关后步出自动门。看了下表,她在美国临时改了班机,现在离她与妹妹杨穗彤约好的接机时间还有一个小时,但她不想待在人多嘈离的地方,左右看了看方位,便由出境室出口走了出去。
时近腊月,正是台湾最冷的时节,杨絮青穿超薄外套,站定在候车廊上。
「絮!」
一声愉悦叫唤远远从她后方响起,她拉没有注意到,由于职业习惯使然,她正低头看着地面,直到那人又喊了第二声,伴随着由远而近的疾步声直冲她的方位而来,她才发觉并回过头,却在转身的那一剎那猛然撞进一个胸怀中。
风翼开心极了,兴奋的紧紧抱住杨絮青又摇又跳,他边笑边叫:「真的是妳?!活生生的絮育。」
杨絮青根本还来不及看清对方是何许人也,就整个人被拥进他那温热怀抱中摇来晃去动弹不得,连想抬头看看都没办法。
她并不觉惊慌,也没有立即推开对方的念头,因为最初一瞬间依稀从鼻间嗅闻到的气味让她感到十分熟悉──是那种不管相隔多远多久都不会忘记的味道。虽然她向来极少将工作以外的事物记进脑袋瓜里,以致印象有些模糊,但就像是存留在记忆深处的照相底片,待对方一开口,那不会错认的声音与一连串话语动作就是最佳的显影剂,在顷刻间立即显影对方的一切。
「妳终于回来了!我好高兴,好高兴。天啊!我已经整整两年九个月又零六天没见到妳了,好想妳、好想妳、好想妳!」风翼简直比中了第一特奖还兴奋,紧抱着杨絮育开怀不已的大声说着。
杨絮青在对方稍微平静点后,从对方胸前出声:「是你呀,飞飞。」
「当然是我!」风翼总算稍稍放开一些距离,让杨絮青看见他的面孔。他眷恋的双手仍不舍的环锁在她腰间,俊美帅气的面孔上有着灿烂若阳光般的笑容,一双深邃黑瞳丝毫不掩饰爱意,深情款款的睇凝着她。
杨絮背绽出笑容,「真巧,在这里遇见你。你来接人吗?」像一种习惯似的,她神态轻松自若的被风翼拥在怀里。
看着眼前这个有着一双坚定眼眸的青年,杨絮青打从心底感到温暖了起来。
风家与杨家是邻居,她与风家的长子风曜同年,从小学到中学都是同班同学,但她却与风翼这个小她四岁的风家老幺较有感情。即使近三年未见,对风翼这个一出生就几乎是被她抱在怀里照顾的邻居弟弟,她依然不觉有任何疏离感。
时隔三载,风翼不论在外貌或气度士都有了些许改变,但在她眼中,无论他变成什么样子,她对他的感觉始终如一,仍是以往那般亲近喜爱,也还是习惯叫他「飞飞」
这个小时候她替他取的小名。
是风翼有什么神奇的魔力吗?她从很久以前就觉得,只要一见到风翼就会让她有种说不出的愉悦感受。不过因为她的心思早就被她的古生物学研究工作占满,以致从不曾深人去细想这个问题。
「絮!」风翼的俊脸无奈又哀怨的皱了起来,「我是来接妳的。」他的絮青怎么还是这么迟钝外加不解风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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