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他神秘兮兮的说。“齐哥在广场那边等你,快点!”
“听好,不许跟妈讲,知不知道?”她走了几步还是不放心她这个狗腿兼墙头草弟弟。“发誓,要毒一点。”
“喂,狗咬吕洞宾吗?”他瞪眼撇嘴,但还是咬牙切齿的把五雷轰顶之类的样板句子,念得非常轮转。
“好家伙,是不是宋思齐给了你什么好处?”否则他通常不会这么爽快的。
“去不去呀你到底?”袁子扬忿忿的帮她打开大门。“别忘了我的毒誓效力只维持十五分钟。”
拧了一下他的手霄,袁子青匆匆穿了鞋,一溜烟跑向街底。”
这个位于台北市郊的社区,平常除了星期日,车子并不是太多,此刻快半夜了,四下更是安静得叫人惶惶然。
宋思齐是在广场的哪一边等她?唉,都二十多岁人了,每回见面还得像干坏事一样,偷偷摸摸,真是既悲哀又火大。
穿过广场后的小巷,一旁矮墙突然伸出来一只膀子,将她勾住,犹来不及惊呼呢,温热的唇瓣即印了下来,吻得她天旋地转,心口卜卜跳。
“嗨!”宋思齐从来只管叫她“嗨”,就算他们的关系已经进展到这般程度,依然没减过她的名字。
站稳身子,袁子青发现他今晚穿得很帅气,深蓝色的运动衫,在斜漏过来的路灯下,依稀看得出他抬眼的五官,洁白一如汤姆克鲁斯的牙齿和笑靥。不,其实他无论何时何地都帅得迷死一缸人;高中三年、大学四年,毕业工作两年,一共九年,她对他始终迷恋得一塌胡涂。
如果不是双方父母都反对,他们该老早就是一对人人称羡的恩爱夫妻了。
“子扬说你要走了?”袁子青喘着气息,不安地问。
“英国伦敦。”宋思齐拉着她走,坐到一根横陈的树干。“你知道的,这个家我是待不下去了。”
宋思齐的老爸是个天天醉茫茫的酒鬼,不但醉掉了工作,还喝光了家财,害他跟他妈妈过着三餐不继的日子。记得念大学的时候,宋思齐为了筹学费,还去当过舞男;为了这样,她老妈抵死不肯让他们往来。
也许是穷怕了,哪里有钱赚,他就往哪里钻,她老爸就曾经非常小人的揣度过他和她交往的目的,百分之一百是经济考量。
言下之意,宋思齐是绝不可能“以貌取人”,说有这种老爸,这样讲自己的女儿。真是的,她哪一点配不上人家?
“可,你到伦敦要做什么呢?”瞧他笑得一脸轻松,她却是一阵心酸。
“演戏。”他说。“一家表演剧团的老板在夜总会相中我,邀我到伦敦表演,嘿,不许哭,”他轻抚着她的头。“我又不是不回来了,傻孩子。”
“准备去多久?”
“一年半载吧,混得好,也许就留下来了。”他兴奋的朝空中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等我,我会回来接你的,到了海外,看谁还有本事来过问我们的感情。”
袁子青强颜地挤出一丝苦苦的笑。“在台湾不也一样有机会演戏吗?”
“台湾只有噩梦。”宋思齐愤恨的说。
“还有我呀。”她明白他指的噩梦是什么,可听起来还是很不舒服。
“就是为了你,我才更是非去英国不可。”他执起她的手,与他十指交握,表情非常认真的说:“如果一切顺利,我就在那里筑一个爱巢,一个有枫叶、樱花、苹果、美酒和小木屋的窝,你说好不好?”
“好。”她乖顺的点点头。对他的话,她向来没有太多意见,和读书工作一样,她总是参考别人的意见多,自己拿主意下决心的少。
一辆车子从广场前头呼啸而过,留下漫天的乌烟瘴气,两人不禁沉默了下来。
“齐——”袁子青咬着下唇,嗫嚅着,“万一你移情别恋……”
“傻小呆,烦恼这个?我的心你还不了解?”他夸张的仰头笑了声,很干,很涩,很飘忽。把手搁在她腰上,探头去看她微湿的红眼。
“那……你什么时候走?”
“后天。”宋思齐若有所思的盯着她的脸,欲言又止。“我正在打包行李。”
“伯父、伯母知道吗?”
“跟我妈提了。”他突然心事重重地,“嗨,我得请你帮个忙。”
“说,只要我做得到的,我一定为你两肋插刀。”讲义气是她最大的优点,较之她的美丽慧黠,更讨来思齐的欢心。
今儿的他显得很不干脆,一句话支吾半天。“……你知道的,在英国我是人生地不熟,但我总需要生活,需要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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