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看放朝歌,看了看被笑躺的难看的鸡,四儿放下汤,拿起拆了封套的免洗筷,给他。
“做什么?”
“你帮它躺的好看点。”重新拿起汤,四儿转身进厨房。
放下筷子,放朝歌弯身拿过沙发上的抱枕,在脸上压的紧紧,直到他的胸膛震动停止。
“汤好了!”
把抱枕抛回原位,他赶紧坐好。
“你怎么还没帮它躺好?”拿着小馒头,四儿问。
“我还在想,怎么躺比较漂亮,马上好了。”拿起筷子,他无声笑到手发抖的帮那只无端被嫌弃的鸡,躺的漂亮点。
四儿一令下,放朝歌就施过椅子,紧靠着她坐。
“吃吃看,人间美味。”习惯帮朝欢剔掉骨头,他很快的把鸡腿的腿骨抽掉,往她碗里放。
四儿眼睛看着盘子,嘴咬了一小口鸡腿,“好吃。”
为什么他听不出好吃的样子?顺着她的眼光去,他瞧见了……鸡脖子?
“四儿,你看着鸡屁股做什么?”
“哪有?我看的是鸡脖子才不是鸡……”她愈说愈小声。
把她碗里的鸡腿夹到自己的碗里放,他把鸡脖子一块块部挑出来,夹进她碗里。
“四儿,吃鸡脖子用嘴,不是用眼睛。”他好笑的在她眼前挥挥手。
“你说,我们是朋友,对不对?”四儿突然迸出这么一句。
“很亲密的朋友。”他咬了一口她咬过的鸡腿,细细咀嚼。
“那……如果我用……用手……筷子……筷子夹不住……”她红着脸,说不清楚自己不太会使用筷子。
把她的窘困看进心底,他放下筷子,很锉的用两指捏起他碗里的鸡腿咬。
“我也跟你说个秘密,我筷子用的很好,但千万别给我刀叉,每次用刀叉,我都分不清五分熟的牛排,那红红的是不是我的血?”
他……四儿脸红红的笑出声。
很快的,四只手捏来翻去,那只鸡被吃的无法好看,两个人却笑的开心。
“我喜欢跟你一起吃饭。”四儿撑的饱饱的说。
“比脆鸡比萨还喜欢?”他该感谢她对那很难叫人吞下去的脆鸡比萨莫名喜爱,若不是脆鸡比萨,他不会这么容易就拐到她开门放他进来,但他很难强迫自己对个难吃的比萨有着感恩的心,不用强迫的是,他强烈嫉妒脆鸡比萨在她心目中的高地位。
没想到,当红偶像随随便便就叫一张比萨给打败!
叫他怎么不妒嫉!
“你又不是比萨,不一样的。”哪有人这样比的?
“当然不一样,我比你的脆鸡比萨优秀多了,说!
我跟脆鸡比萨,你要选哪一个,你说实话没关系的,人要是不如比萨,不过就是再也没脸活下去而已,大不了我去跳一下淡水河……四儿,你告诉我,选谁?”逼进她问,他一脸的准备就要去跳河。
“呃……”她不能没有脆鸡比萨吃的,“我选……我选……”好困惑,她说不出口她选的是脆鸡比萨。
“选我,对不对?”很卑鄙,利用跳淡水河提高他的层次、就算赢不了那该死的比萨,至少也要打成平手。
“呃……”
“我就知道,我这么优秀,你不选我选谁呢?”自己给了胜出的满意答案,他乐的笑呵。
看他高兴到笑的傻傻,她也跟着笑,虽然她还在困惑,她有说选的是他吗?
“对了!四儿,我房子租好了,你什么时候要搬过去?”他说的像是两人早就说好这件事似的。
他现在的身份,不能带着她在公共场合亮相,他不愿冒任何失去她的风险,在她这里约会是最安全的,但她有个室友,四儿不认识他是放朝歌,并不表示她的室友认不出他是当红偶像。
再说,他愈来愈不满足只有周末能见到她,最好的解决方法,是拐她搬进他新租的房子。
“搬家?”这她一定没说过,因为她要照顾朝欢,还有,脆鸡比萨在对面的阿炮店里才有卖,“你一定是记错了,我没说要搬家,我要照顾我的室友。”四儿说的很清楚、很明白。
“你是没说要搬家,”每次说到她的室友,就拐不动她,只好顺着她的话,换了说法,“是我以为,恋爱中的女人,不是都喜欢独占对方?我不介意你霸着我。”不拐她霸着他,他怕会失了男性尊严的巴着她。
“恋爱中的女人?谁啊?”
“你啊。”他悄悄的靠近她一点。
“我?我是恋爱中的女人?”她怎么不知道?“我跟谁在恋爱?”
“我。”
倾过身,他结结实实的吻住那困惑中的红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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