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哲宇成名不过十年,年纪也轻得教人惊奇,四十还不到,但他的作品不知道风靡了多少读者。
他的风格十分特殊,架构严谨,格局宏大,是不可多得的杰出作家。
在他笔下的那些不断地在人性枷锁与时代巨轮中挣扎,极具代表性的男女人物,与现代经济、科技的庞大背景中,无情暴露社会真实断层的小说.一本又一本地引起争论、赞同与非议。
但几乎每一部都是成功的、轰动的。
那些书已经不仅是传统所谓的小说,而是时代的告白。
他虽然有自己最睿智的语言,但他也从不以时代的改革者或代言人自居,他让读者自己批判,而且他十分谨慎,不让意识形态部分逾越文学应坚持的尊严。
虽然麦哲宇坚持自己只是个文学工作者,但他的种种努力,在读者的心目中,他成了一个象征。
这个时代,可被尊敬,可被寄以信任的精神象征。
倩宜读过他的许多书,但在薇尚对他的各种谈论里,她发现大家注意的也不是他文学的成就,反而对他的人、私生活可能更感兴趣。据她们描述,这个传奇性的人物,不仅富有创造力,相貌也同样不凡,他的容貌俊逸,一双黑眼睛透露着无穷灵气,与其说他是大师级的人物,不如说他更像一名具有浪漫气质的诗人。
倩宜不知道金夫人有什么广大神通,竟能请得动这个极少在公开场合露面的大作家,来为薇尚的文学班上“现代文学”的课程。
那天一有他要来上课的消息传来,文学班登时人满为患,这是薇尚自成立此项课程以来的奇迹,但她是不会参加的,她宁愿回家读他的作品。
她相信真实的他是存在于字里行间里。那儿,他自成一个开放宇宙,与读者的心灵,外在的世界息息相关,遥相呼应。麦哲宇站在讲台上,他很少答应公开演讲,尤其是面对一群睁大眼睛看着你的脸孔比看书本更有兴趣的女人。
经过他为期数周,一周一次文学课的观察,他敢断定,这些女人当中,没有一个是真对文学有强烈爱好的;她们之所以来到此地,纯为附庸风雅。
这次文学课他只答应讲到下周为止,麻烦也到此为止。今天他所预备的讲题是美国现代文学,谈到当代的美国小说主流,不能不提到一九七六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索尔贝娄,尤其是他最著名的那本《何索》。这也是麦哲宇自己最喜欢的几本书之一。
可是他花了工夫的讲稿,对这些贵妇人却无异是对牛弹琴。他本可拂袖而去,但他并没这样做,他答应了金夫人,他就会守约。
他仍旧平心静气的就索尔贝娄的几项重要著作开始评析,由《摆荡的人》谈到《受害者》、《抓住这一天》、《两天安德森》再到《何索》。
当他以贝娄一直强调的“相信人存在便是爱,只有通过爱,疏离社会后的个人才能得到拯救”为全课的结束时,会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这是个精采讲演,麦哲宇自己知道,他不但尽职而且做得比预想中的还要好,只不过听众不精采!她们不晓得固然讲演者要准备,而听众也该有适当的准备。她们来听一代大师讲“现代文学”,这是多么难得的机遇,但她们却轻易错过,可能终其一生都不会再与之接触,甚至不知现代文学为何物!
麦哲宇压抑心中的厌恶,仍保持着那俊逸的风度,向这些贵妇们微微一颔首,走出课堂。他没有留发问与讨论的时间,因为不必要。麦哲宇快步的走向停车坪,下意识的往马场那边看了一眼。
没有任何人在那边,不知为何,他心中一阵怅然若失。他自己也不晓得他预备要看到什么,是什么在吸引着他。
麦哲宇下山经过方才与白衣女骑士相遇的地方时,他突然想起来,他在停车场想看到的是什么。
她是他所见过最特殊的女人。
但他一点也不对自己那样惊吓了她有任何歉意。不管她是如何特殊,她也不该在公路上骑马。
他擦过她,是有意给她一个教训。他对这些贵妇人实在欠缺好感,可是唯一令他抱歉,是他没料到她竟生得那么美。鲜衣怒马,本是古式的形容辞,但他一点也不想以名驹丽人来形容她。
她是活生生,充满了生命力的女人,而不是呆板无趣、死气沉沉的闺中怨妇。麦哲宇咬了咬唇,胸中同时涌起两种渴望,一个是想立刻知道她的名字,一个是希望马上能忘掉她。
☆☆☆
白莉莉站在三楼房间半圆形的阳台上,用望远镜看着麦哲宇上他的车,看他的车绝尘而去。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姬小苔
麦哲宇
江倩仪
豪门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