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得美哟!晓天大哥才不会喜欢我们这种黄毛小丫头呢。”
“嘿!那可不一定!他会开娃娃屋就表示他童心未泯啊,为什么就不会喜欢我们这种年纪的女孩子?”
宝贵儿有点错愕!原来这年头的高中小女生都这么大胆啊?这种话是打死她,她也说不出来的呢!
“晓天大哥出来了!”女孩子们突然尖叫起来,隔着大马路就对着对面的小房子大喊:“晓天大哥!晓天大哥!”
她这下真的大开眼界了!眼前这些女孩子简直像是新闻里为了偶像疯狂的小歌迷,又叫又跳又挥手,只差没激动落泪而已。
顺着她们的眼光看过去,对面娃娃屋门口站着一个男人,瘦高的身材显得有些弱不禁风,一副斯斯文文的眼镜挂在鼻梁上,正对着她的方向微笑。
她又愣了一下!隔了那么远,他的笑容居然还能这么灿烂!
“哇——”小女孩们兴奋的呼叫声更大了。如果不是红灯,她们大概已经以跑百米的速度狂奔过去了!
她摇摇头。
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难道他不知道已经有人对他下了格杀令吗?竟然还能笑得这么无忧无虑得令人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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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屋的房子的确相当老旧了,但是店面却依然打理得相当干净整洁;他每天都要花半个小时仔细清洗偌大的玻璃窗。
这间店面有三分之二都是落地玻璃窗,而且他刻意将摆设都集中在屋子里,三面玻璃窗都能透光进来,所以光线特别明亮,看起来特别引人注目。
许多女学生戏称这里为“琉璃娃娃屋(3)”。
每次看到人们进来娃娃屋,看到可爱娃娃时那种快乐惊叹的表情会让他也感到高兴。
那是一种很简单的幸福,而世界上这种简单的幸福已经不多见了。
许多人觉得奇怪,一个大男人怎么会选择开娃娃屋这奇怪的职业,但他丝毫不以为忤。
他喜欢看着窗明几净的娃娃屋,喜欢享受人们脸上那小小的幸福,喜欢听到女学生们惊喜的笑声,这样的理由对他来说已经足够。
叶晓天再一次仔细擦拭玻璃窗,这间店开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玻璃很容易蒙上尘埃。
金色阳光洒落了满屋子炫丽光芒,他伸伸懒腰,满意地打量自己的成果。
他是个身材修长的男人、一七七公分的身高其实只算得上普通,但是他的比例不错,所以看起来比实际上的身高还要稍微高一点。
他的年纪大约在二十七八岁左右,五官清秀斯文,复古的眼镜轻巧地挂在鼻梁上,更增添几分书生气息。
大概少女漫画里漂亮俊秀的白马王子就长这个样子吧,更何况他还有着一脸温柔的笑容——就算他脸上没有笑容,他那天生微微上扬的唇型看起来就已经是个很漂亮的微笑。
女学生私底下叫他“琉璃娃娃屋(3)里的长腿叔叔”。
他那种带点纵容宠溺似的温柔微笑,很容易让怀着豆蔻情怀的少女坠入情网,但他对每个女孩子都是一样的笑脸,只有在看到小娃娃的时候会露出真正快乐的笑容。
他喜欢小孩,附近幼稚园的小朋友每天下课都会经过这里,而他也每天准时在他们下课的时候打开店门跟他们打招呼,让他们进来店里又笑又闹一阵子才满脸笑容目送他们离开。
他一点也不在乎每次小鬼头们都会把店里弄得乱七八糟。对他来说,小孩子们的笑容就值得他再把店面重新整理一次。
呼口气,他将打扫的工具有条不紊地收进了工具间,准备迎接今天的第一批客人。
下课时分附近高中的女学生们蹦蹦跳跳进了娃娃屋,叽叽喳喳、兴奋地看着一批新到的娃娃。
他脸上笑容更炽,不是因为又有生意上门,而是因为女学生们的笑容,让娃娃屋的玻璃显得更剔透动人。
他的眼光被对街的少女吸引住。她已经坐在那里有一段时间了,一直都低着头专心阅读着什么。
阳光如此灿烂,她却一身素净白衣,模样仿佛刚下凡的天使……
这时候邮差从门缝送来信件递进来一叠信件。他随手翻了翻,在看到其中的一封信的时候,他的表情先是僵硬了一秒,之后无奈地叹息。
信件里依旧夹着一封信,上面的文字是从报纸上剪贴下来的。不用打开他也知道信件的内容是什么——
滚离那间房子!不然要你死无葬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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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周全保全公司”
话说“宝周全”的老板宝树成先生原本是个黑道分子但是请千万不要在他面前称呼他为黑道分子,他个人比较偏好“流氓”这个称呼。在第三次坐牢出狱之后终于发现做“兄弟”是没有前途的,但他实在舍不得放弃自己的黑道生涯,于是便突发奇想开了间“讨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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