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会再把任何人放在心上。
他要成为一个无心的人!楼高八层的顶楼阳台上,冷冷的寒风正飕飕地吹着,三名身材高大的男子,蹲在及腰的水泥围墙边。其中一人低头检视黑色长盒内的物品,另外两人则用望远镜观察地面活动的情形。
“情况好像不太妙。”三人中最俊美的男子回头告诉另外两位同伴。
面容冷峻的男子仿佛没听见他的话,径自取出箱子里的枪械零件开始组装。
“白谌,好了吗?”观察片刻,夏承宇再度转头,焦急地朝那名冷峻男子问道。
名叫白谌的男子没有回答,只是加快手边的动作,不到一分钟,那支来福枪已组装完毕。
“快点,人质快撑不住了!”雷贯退到一旁,方便他进行狙击。
“有我在,人死不了的。”
白谌幽冷的嗓音飘过,宛如由北极吹来的刺骨寒风,令夏承宇和雷贯浮起鸡皮疙瘩。
这家伙根本不能称为人类,简直是冰山!
虽然雷贯和夏承宇心里都这么想,可是从来没人敢说出口。
在特勤组里,任谁都知道白谌的血是冷的,他们可不想无故开罪他这个神枪手,然后换来一身密密麻麻的弹孔当纪念品。
白谌半蹲着,将大半个身子隐藏在水泥围墙下,将望远镜头中的十字准线,稳稳瞄准地面上的劫匪。
他首先搜寻最大的目标,从头部开始,缓缓往下移。
肩膀、手臂、手掌、手指……
砰!
一声枪响,僵局结束。
“结束了。”
白谌扣下扳机,看也不看结果,径自转身开始拆解来福枪。
“白谌,你确定真的打中他了?”雷贯不由得产生怀疑。
不是他不信任白谌的枪法——白谌外号“百步穿杨”,特勤组里枪法最准的人就是他了。可是就算如此,他也不该如此自信满满呀!
他们与挟持人质的劫匪张瑞福相距有八层楼高,就算他是百步穿杨的神枪手,在风速、距离等不可控制的因素下,偶尔也会失误吧。
白谌头也不抬,只冷冷的告诉他,“我从不失手。”
“你这家伙——”未免太冷、太傲了!
雷贯正想开口嘲讽他几句,耳边的小型对讲机里却传来楼下伙伴们兴奋的叫嚷声。
“成功了!白谌打掉张瑞福的右手食指,除非他能把左手练得和右手一样灵活,否则这辈子是无法再拿枪害人了。”
白谌仿佛没听到耳边传来的欢呼声,径自提起收拾好的黑色长盒,漠然转身离去。
望着他冷漠又孤傲的背影,雷贯心底不由得升起一股敬意。
白谌这家伙虽然冷得伤人,又傲得气人,不过他的确有骄傲的本事。
他这一生很少佩服别人,但是毫无疑问的,他佩服白谌。“白谌,收工了。走,喝一杯去吧。”
夏承宇随后追上,热络地将手搭在他肩上,一副好哥儿们的模样。
“没兴趣。”白谌动了下肩膀,甩掉搭在自己肩上的毛毛手,下楼的脚步未曾减缓,冷漠的嗓音一如以往。
“哎哎哎,你这家伙就是这种死样子,跟我们去喝一杯会死呀。”
走在后头的雷贯早瞧不惯他那张冷脸,他佩服白谌的本事,并不代表他也欣赏白谌的为人。
他太冷漠,又太难以亲近,活像南极的冰山,又冷又硬,谁交到这种朋友,算谁倒霉!
只是……为什么他要当那个倒霉的人呢?
没有人勉强他,不是吗?
虽然这么想,他还是加快脚步紧跟在白谌屁股后头,深怕他跑了。
***************
热闹喧腾的酒吧里,人人恣意纵酒狂欢,只有白谌沉默地啜饮杯中的薄酒,两眼视而不见地凝望前方。
“先生,可以请我喝一杯吗?”
一位穿着火红紧身洋装的美女走过来,落落大方地坐在白谌身旁。
从他一进酒吧,她就注意到他了。他虽然不是酒吧里最帅的男人,可是他寒冰似的冷酷气质,却令她倾慕不已,也正因为如此,从不需要倒追男人的她,才会不惜拉下身段,过来与他搭讪。
白谌转头注视她美艳绝伦的脸庞,清楚听到四周传来羡慕的叹息声,不过他并不觉得高兴。
“我不认识你,请你走开。”
四周又传来一阵怪声,不过这次是惊讶的抽气声。
“你说什么?”红衣美女的笑容僵在脸上,她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走开!”
“你知道有多少人等着我的垂青吗?你少不识好歹了!”红衣女子老羞成怒了。凭她的美貌,从来没有人舍得拒绝她。“我很乐意将机会让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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