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爱的日子(3)

2025-03-04 评论


最后,阡陌还要告诉大家的是:"豆蔻系列"的第七辑已在加紧制作中,很快就会和读者见面,请不要着急,耐心等待噢!

阡陌

96年春于北京我原来也不相信会有这种事情发生,直到它变成了我周遭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老夫少妻在台湾及国外十分平常,但妻大于夫则属少数;而我的朋友城仲摩就娶了一个整整大他八岁的女人,这件事在我们这群同学之中流传了很久。事情发生在80年代,那年,我们才二十岁……说起和城仲摩的相识,其实也是巧遇。就在学校开学的第一天,我骑着那辆新买的野狼125到学校,当我正在停车的时候,有一个人从背后拍我的肩。

“同学,跟你借一百块!”

我看着那个人,口嚼着口香糖,穿着一件紧身黑色背心和一条洗得几乎破了的牛仔裤,蓬头垢面、头发散乱披肩,但却说着一口流利的国语。我以为他是出来混的,二话不说,便掏出一百块给他,只希望能花钱消灾。

等我给了他钱,径自停好车后,却发现他竟然还在旁边等我。我心想,这下子完了,准是被钉上了!

所谓的“被钉上”,正是指被“勒索”。

我心里正惴惴不安时,他开口道:“刚才真谢谢你,坐计程车却忘了带钱,幸亏你帮我解了围。我叫城仲摩,哲学系一年级,你呢?”他倒是挺大方的。

“我?我叫飞扬,法律系一年级。”我傻傻地回答他。像他外表长得那么引人注目的,我倒是第一次认识。

“飞扬,神采飞扬,好名字,也是个特别的姓氏。”我从来都没有听过有人用“神采飞扬”四个字来形容我的名字,因为那给人的感觉像是在形容女孩子,我不喜欢;但是从他口中说出却如此悦耳顺口,意外地没有让我感觉不舒服。

之后,我们就各自回自己的教室了,这就是我第一次和城仲摩认识的情形。之后的好几天,我都没再见到他,渐渐地,我也淡忘了这个人。

直到两周后的一天早上,宪法课才刚结束,班上的“门神”翁岳声喊着:“飞扬,外找!”

对于一个新生而言,会有谁来找我呢?我直觉的反应是直属学长来找我了。结果我跑出去一看,是他——城仲摩。

“嗨!又见面了!”他给了我一个有点亲切又不太亲切的招呼。“喏!这是还你的钱!”

原来他今天是专程来还那一百元的,就在我将这件事完全淡忘之后。

我笑着收下,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因此,我用微笑代替了一切。

这是我第二次看到他,仍旧是黑色紧身衣配上破牛仔裤,不过这一回,他发型变了,把头发梳成一根辫子绑在后面。这一次我才真正仔细看了他,原来他的眉毛那么浓、眼睛那么大,嘴巴也不小,再配上一身古铜的肤色,哇噻,酷哥!我羡慕他!

别以为我这么说是指自己很丑。错!大错特错!我的同学这么形容我,说我简直是潘安再世,由此,你可以想见,我为何会羡慕城仲摩了。潘安?那不是娘娘腔吗?

可恨!

再把话题说回来。俗话说:有一就有二,无三不成礼。也因为那区区的一百块,为我们的友谊揭开了序幕,也正因为那一百块,我在往后长长一辈子的日子里,得称他一声“姨父”。

直到现在,我仍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使我们成为哥俩好。我和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不仅外型、个性不同,就连生活背景也差了十万八千里,但这并不影响我们的友谊,在短短数年的大学生涯中,我们共同分享了彼此的喜、怒、哀、乐。

※※※※※

“仲摩,你到底在干嘛!下了课就不见人影!”认识城仲摩到现在快一个月了,我仍是搞不懂他!有时候觉得他很神秘,可是你一问他,他又什么都告诉你。

“没有哇!打工嘛!不然怎么生活!”

打工?生长在富裕家庭的我,从来没有想过打工这档子事。倒不是我骄纵,而是我老爸认为学生的责任就是把书念好;要工作,以后走上社会有的是时间,不急在这一时半刻。想想,也是挺有道理的。

“你父母不供应你念书吗?”我知道有些人家的父母不准孩子念书,只希望他们多赚点钱贴补家用。

“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而我也没有亲戚可以依靠,一切只能靠我自己。”城仲摩耸耸肩。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真的是不知道,不过看他的样子,倒不特别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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