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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回连游了十趟,于轩才把头靠在池畔边大口大口的喘气,倾注了脑力工作一天后,再没有比彻底活动一下四肢更畅快的事了。
“喏,擦一擦脸。”换上家居休闲服的孝康蹲在池边把毛巾递给于轩说。
于轩两手往池边用力一按,坐上来一边擦头发一边说:“你那个小歌女呢?怎么舍得丢她一个人在房里?”
“人家可是西餐厅的王牌驻唱歌手,你尊重一些,行不行啊?什么小歌女不小歌女的?”孝康把自己抛到大躺椅中说。
“是,饶大少爷,请问你那位王牌驻唱歌手呢?”
“下山去了。”
“下山去了?”于轩真怀疑是自己听错了。
“对啊,我让老陈送她下山的。”
“为了我提早回来吗?”于轩觉得有点过意不去的说:“其实你可以不必送她走的,反正待会儿我回房将门一关,不就跟我不在家一样吗?”
孝康笑道;“拜托,咱们哥儿俩在一起那么久了,你还不清楚我的脾气啊?绝不是因为你在才送她走的,真正的原因是我──”
“觉得该换“画”了。”于轩帮他把话接完。
“唔,”孝康坦承不讳说:“时候到了嘛,这个时候结束,总比将来拖拖拉拉、夹杂不清时再来结束得好。”他常说女人就像画,挂久了总会看腻,当然要常换。
“孝康,你也三十了,怎么这种游戏还玩不腻呢?你不觉得女友走马灯似地换,很累吗?”
“是很累,”孝康这次的回答倒出乎于轩的意料之外。“但是老哥,”他一向如此称呼大自己两岁的于轩。“我既然嫌银货两讫式的交易不够格调,又不想玩更昂贵的游戏,那只好走这种“好聚好散”的中间路线啰。”
“什么叫做“更昂贵的游戏”?”
“就是像你那种得赔上感情的方式。”见于轩马上扫来冷冷的眼光,孝康慌忙说:“喂,别误会,没有人要翻你的老帐,我指的是苏芳雁那位女强人。”
“芳雁?”于轩放下心上那块大石,但眉头却立刻锁紧。“都三个多月没联络了,怎么还会提到她?”
“因为我今天中午在凯悦碰到她和温士毅。”
“泰星的那个二世祖?”见孝康点了头,于轩有点不敢相信的说:“那是个扶不起来的阿斗啊,而且早有妻有子了,芳雁怎么会跟他走在一起?”
“也许是想刺激你吧?!她是何等聪明的人,怎么会不知道我们最近有和泰星合作的计画?和温士毅在一起,与你碰面的机会就多,女人嘛,就喜欢来这一套,看看你会不会因难忘旧情,或者不堪旧日女友与现在的合伙对象出双入对,再把她给抢回来。”
“你刚刚不是才说芳雁聪明?如果她真有你说的那么聪明,就绝不会做这种傻事,至于我的心情……”于轩苦笑一声说:“别人不清楚无所谓,难道会连你都不懂?”
孝康正色道:“坦白说,我是不太懂,起先看你跟苏芳雁走得好好的,我还以为我老爸老妈多年担的心事终于可以放下了,想不到半年后你突然就与她分手,而且还让她去粉饰太平,让大家全都以为是她甩了你,为什么……”
为什么?
记得三个多月前,芳雁在乍听他提出只做朋友的说法时,也曾问他为什么。
“欧于轩,如果你只是要跟我做朋友,为什么要派人送玫瑰花到我办公室来?为什么要常约我出来吃饭?为什么要偕我出席一些重要的商界宴会?为什么?为什么?”
面对她激动的表情,想起她一向好强的个性,于轩能说玫瑰花是因为情人节,他连女秘书在内的所有认识的女性个个都送吗?他能提醒她每次出来吃饭,都是因为有公事必须在当天谈完,而晚餐时间又已过,他不能让她陪着自己饿肚子吗?
至于偕她出席宴会,则是因为她所任职的“永泽地产公司”是永涛集团在台的分支机构之一,他和孝康在一年前返台,万事待举,常常得倚赖她提供资料或协助,所以每逢必须携伴参加的场合,他第一个总是想到她,不像孝康身边老有换不完的女伴……
但他从头到尾,都没有掺入一丝感情,只因为八年前──
于轩慌忙打断自己的思绪,一定是刚才那场大雷雨的关系,否则自己的情绪不至于这么纷乱的。
“她是女人嘛,面子做给她有什么关系?难道我欧于轩看起来像个输不起的人?”
孝康盯住他看了好一会儿,在心底说:不,老哥,你不是输不起,而是根本不允许自己再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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