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你不知道。”他看着她,然后摇头。“我不知道你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是跟你分手以后——妈的,这件事我还是过了好久,才从离哥那里挖出来的。你们两个家伙,这算什么?根本没把我当成朋友。”他谴责的看了女孩一眼。“言归正传,那家伙是疯了一样,女朋友一个接一个,象是要跟离哥争水彩是台北第一花花公子似的。然后,”他伸出右手,比个炸开的手势,“砰的一下,他又变成了清心寡欲的苦行僧,半个女朋友都不交。除了偶尔跟我们出来喝个小酒,就是成天关在他那间空房子里工作,一副大隐隐于市的模样。”
她咬住下唇,不知道该接什么话。
“有过了好久,”他继续说,浑然不在意她的沉默。“我才终于知道,原来当初是你失踪了,而且是逃到美国去。哇,有这么夸张吗?分个手必须要逃到天涯海角去才能分?我不知道。”又顿了一下,想来明亮的眼睛突然变得黯然。“我不知道。”
“阿东……”
“如果花了七年,都还没有把对方放下,为什么回来了,却不肯联络?”
低着头,没有作声。
看着沉默不语的女孩,徐东生叹口气,放弃了话题。“——说老实话,我今天来也不完全是为了玄麟。”
抬起头,有些不解的看向男人。
他尴尬的动了一下身体。“听说——颖秋姐要回国?”
看着许东生留下的号码和前面书桌上的手机,踌躇了一整夜,到最后,她还是不敢打这通电话。
——花了七年的时间,难道自己还是跟当初一样的怯弱,没有半点长进?连一句简单的“对不起”,都没有勇气说?
咬紧住快要渗出血丝的下唇,这个晚上不知道第几次,伸手拿起手机,
然后,电子铃声响起。
吓了一跳,慌忙按下通话键。“喂?”
电话那头的人没有作声,但是不知道怎的,鼻子蓦然一酸。
玄麟。
没有任何的声音提示,可是她就是知道。
隐忍了一整天的泪水终于决堤,一发不可收拾。
半笑半叹气,和记忆中相同的挚爱声音。在这一瞬间,七年的时间阻隔仿佛完全不存在了。“若衣,你不会又再哭了吗?”
住:Labelledamesansmerci直译为“无情的少女”,引自诗人济慈(Keats)的一首诗名。“老师没跟你说吗?”记忆中的男孩长成了男人,比七年前又高了一些,剪得短短的头发还原成本来的黑,宽阔的肩膀,简单的白衬衫加上牛仔裤,一点一点的改变,在在提醒了她中间分隔的时光。最大的不同,或许是额前的那道闪电般的白发,刚好是那年受伤的部位。“大三的时候,我又继续回去老师那里学画,现在偶尔还会那作品去让老师看。”
她摇摇头,爸爸什么也没有提,从她决定要去美国以后,就不曾从父母的口中听到过他的名字。
两个人肩并着肩,沿着河堤散步,低声交换这几年的生活情况,就像一般久违重逢的朋友。没有提起的,是她七年前蓄意的不告而别,和他发现真相是必然经历的愤怒和痛苦。
他搔搔头,有点害羞的笑。“所以,其实我早就知道你回来了,只是一直不敢打电话给你而已。”
不敢?不是不愿意?她迟疑着,不敢问出口。“那……现在在做什么?”
“帮出版社画画插画、设计封面,偶尔接一些电动绘画的工作,就是freelancer。”他耸耸肩,双手插入牛仔裤口袋。“根据我家那个老头的说法,只是个无业游民。”
所以,他和父亲之间的关系还是没有改善。低垂下眼。“你说还在跟爸爸雪花……为什么不朝职业那个方向走?爸爸一直说你很有天分的。”
“职业画家?”他叹口气。“我要成为职业画家太容易了。若衣,你知道吗?我大学读的是财金,那老头高兴得很,所以大三我回去跟老师学画的时候,老头不但没有阻止,还到处跟人家宣传他有个画家儿子,好像很引以为傲似的。有些画廊听到风声,就一头热的说要帮我办个人画展——”他摇头,“画展?很多前辈画了一辈子,连联展都没参加过几次,我一个二十出头的后生小子,何德何能,竟然什么努力都不用,轻轻松松就有人主动眼帮我办个展。”
男人抬头眺望远方,嘴角犹自带着一摸冷笑。“那群白痴在意的,只是乐家二公子这个头衔,根本不是我的画。“天分”这两个子,就算写给他们看,那群自命为文化人士的蠢蛋也不会认得。既然如此,我不如让老师看我的作品就好,拿去让那群没脑袋的势利眼品头论足,只是污了我的心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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