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她会留在那边等他回去。
省略掉后面那句话,好像确实会造成一点点的误会。他严肃地想着。语言,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
“啊,对了,老板,”他拍拍头,对着门口喃喃说道:“傅小姐说她的手机又没电了,不要用手机找她。”
这一点,他是真的忘记了。打开门,他只看到一条小黄狗摇着尾巴,一边汪汪叫,一边愉快地跑到门边迎接他。
他的心冰冷地缩紧。她不在屋子里面。
回家的一路上,他当然曾经想过这很可能是小邵的恶作剧。反正小邵没事喜欢整整他这个上司,也不是一天两天的新闻。
但是她不在里面。她来过,又走了,留下傻蛋。小邵没有骗他。
胸口一阵剧痛,然后是从来没有过的强烈空虚和绝望。她真的忍心要斩断这段关系?
不可能!他告诉自己。千树爱他,即使拒绝了他的求婚,那个小女人对他仍是有感情的。他很确定这一点,不可能弄错。
……真的不可能弄错吗?
他深呼吸,逼自己甩掉脑中那个不受欢迎的问号,弯腰帮傻蛋套上狗链,带着狗,迅速就往刚刚离开的地下停车场冲。
踏下油门,他的第一个目的地,是她的公寓。
一边操作方向盘,他一边拨手机给她。
语音信箱。她把手机关掉了。
拨到杂志社,汤尼说千树今天中午有记者会,下午不会再进办公室。
看看时间,记者会的时间早该结束,她一定是在记者会结束之后,才把傻蛋带到他家去的。
车子驶进熟悉的巷子里,他打开门,跳出车外。完全不明白主人焦虑的傻蛋咧开了嘴,摇着尾巴,跟着他跑到公寓大门口。
调整呼吸,他按下电铃。
没有人接听。她不在?
不死心,他又多按了几次,到后来,连邻居都忍不住好奇地探出头来,想看看到底是哪一个不知趣的家伙,一直按着对讲机不放,制造噪音。
看来她是真的不在。
苦笑着向似乎有些恼怒的老人道歉,他叹口气,走回车子。
“傻蛋,你知道千树会去哪里吗?”他用前额抵着方向盘,闷闷地问。
小黄狗歪一下头,摇着尾巴,愉快地汪汪叫。它当然不知道。
他对自己摇头,深吸口气,将车子退出停车格,离开她的公寓。
植物园、阳明山、中正纪念堂、猫空、他们曾经一起吃过饭的几间餐厅、酒吧、第一次见面的小公园……
他从来不知道,那些回忆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如此深刻的痕迹。他甚至可以清楚记得,她曾经在哪里对他说过什么样的话、用的是什么样的表情。
微笑、狐狸般的眼睛闪着光、古铜色的浪漫卷发在光线下闪耀,每一个细节都是那么鲜明,仿佛刚刚才发生而已。
千树、千树……
他已经沦陷得太深太深,连一点抗拒的机会都没有。小邵没有说错,如果他真的放千树走,那他真的是一个大傻瓜。
可是,她到底去了哪里?
时间飞快地过去,夜色已然深沉。距离他离开办公室的时间,已经过了好几个小时。男人开着墨绿色的跑车,载着一条不认得路的小狗,在都市车流中彷徨徘徊,寻不着归处。
愣愣望着前方红色的灯号。他要到哪里去?这么晚了,她却没有回公寓去,到底去了哪里?
这个他曾经以为很小的城市,突然之间,变成一座巨大的迷宫,他在里面绕了又绕,找不到自己要找的人,连方向感都开始麻痹。
他该往哪里去?
“叭”地一声响,后面的驾驶猛力按着喇叭,将他拉回现实。
绿灯了。
一直乖乖趴在座位上睡觉的小黄狗被惊醒过来,奋力摇摇小脑袋,甩掉剩余的睡意,然后抬起头,用一双湿润的眼睛望着驾驶座上的主人,发出呜呜的乞求。
对了。他叹气。傻蛋从下午开始,陪他跑了一整个晚上,还没有吃东西,当然会觉得肚子饿。
“好吧,傻蛋,”他叹气,决定暂时撤退。“我们先回家去。吃饱了,晚一点再出来找你的女主人。”
※※※※※※※※※※
电梯门开,他牵着傻蛋,走向自家的门前,掏出钥匙开门。门一开,却赫然发现公寓里的灯火通明。
愣一下,看着躺在米色沙发上沉睡的美人——他找了一整晚的心上人,正在他家里的客厅里安详地睡着。
修长的身躯侧卧在长沙发上,两只手蜷曲在粉色的腮帮底下,精致的睫毛随着悠长的呼吸轻轻起伏,深铜色的丰厚卷发散落,温柔地覆盖住半边的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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