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完文章不久后,在我的文章底下,出现了一堆re(回复):
“天涯何处不愁没女人,何必独为伊人憔悴?”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暗阳缺,小小失恋,又算什么!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下个女人肯定让你更幸福!”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同鞋(学),你就是不够坏,才会被女人甩掉。没关系,大哥给你靠,教你几款搬步,包证你从此成为killwoman.
“哼,没骨气,男人当志在四方,总可为儿女私情垂头丧志!”
“我说……同是天涯失恋人,你我何不于飓凑一对?”
“可怜的孩子,没关系,MM给你摸摸头,给你亲亲脸,惜惜喔……”
我看得一头雾水。
咦?我何时失恋?怎么我这个当事人一点都不知情?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大家都以为我遭遇了严重的感情打击,所以才会写这些话来安慰我。
瞧,这就是BBS站可爱的地方。
其实,我那首诗词漏写了一句话,才会造成这一个美丽的误会。
于是,我修正后,又将那首诗重贴一次。那首诗是这么写的:
痛!
椎心蚀骨的痛!
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
是麦克杰克逊在dangerous中的呼喊!
扭开灯,无病呻吟的光束下,
是一张没有血色的脸,
是一个披头散发的鬼,
痛!
镜子工,映照出蛰伏已久的脓疮。
苍白的心,
数落着秒钟局和独行的步伐,
滴答——滴答——
惨绿的夜,
孤独吞噬无助的黑暗
——一个人
无言嘲笑等待
——度秒如年的时间——
呜呜舐舐伤口
——迟迟不来的黎明——
痛!
我可恶的牙痛!
sorry,我就是漏写了这句话。
于是,又有一堆人来骂我,“靠”来“靠”去的,说我欺骗了他们纯真无邪的感情。
哎,各位大哥大姐,小的知错了啦!
看完文章,我习惯性跳到使用者名单画面,看看有没有熟识的人。
“落落长”的名单里,充斥着各种奇奇怪怪的呢称。
有诗情画意的,有愤世嫉俗的,有特立独行的,也有粗俗不堪的。
但,不管好不好听,够不够炫,有没有创意,总会有那么一个会吸引我的目光。
这时,荧幕晃动了一下,一个新加入者闪现了一下,随即淹没在芸芸ID中。
虽然只有几秒,但,我已经看清了这个名字,并且深刻记在脑海里——
刺桐花。
说也奇怪,我似乎总是跟名字里有花的女孩兜在一块儿。其中之精彩,简直可以写成小说了。
我的初恋很早,发生在幼稚园,她是中日混血儿,有个美丽的日文名字,叫姬百合。我们之间有一段牵牵小手的纯纯之恋。
小学五年级,我的初吻给了班上新来的转学生,她是从美国回来的小ABD,英文名字叫玛格丽特,身材跟大象一样“可爱”。我们就像日剧“恶作剧之吻”的情节一样,她突然从转角跑出来,像日本相扑选手将我撞倒在地,悲壮而惨烈、可歌又可泣地献出彼此的初吻。此外,我还付出撞断一颗门牙的代价。
初二时,学校来了一位英文实习老师,她有着温柔的声音与甜美的笑容,我深深迷恋她。她的名字叫石捕。为了她,我勤念英文,每次考试都在八十分以上,只为了见她发考卷。念到我名字时,那朵只为我绽放的笑容。
高一,我喜欢上一个总是坐清晨那班六点半公车的女孩,她有个如梦似幻的名字,紫苑。每天清晨,我死命地踩着单车去追公车,等她下车进学校后,我才又踩着单车到反方向的学校上课。一年来,她始终没能坐上我单车后面的座位;一年来,我因为迟到扣大多操行分数,差点被留级。
高三,我喜欢上隔壁女校一起等公车的校花,校花的芳名是富蒲。
“嘿,我追你好不好?”有一天,心血来潮,我开玩笑地对她说。我其实不是很认真,毕竟她是贵族女校,我是三流高中,她肯定看不上我。
“好呀,”她却认真地考虑。“只要你能考上国立学校,我便跟你交往。”
于是,为了证明她没看走眼,我在额头上绑着“战斗”宇样的头巾,轰轰烈烈地用功了三个月,居然,跌破众人眼镜,考上国立师范学院。
考上以后,校花真的遵守承诺跟我交往,不过,这种建立于条件上的感增,两个月后就莎哟娜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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