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问我要名片,总是被我搪塞过去。专职写作两年,我已经两年湍外头工作了,便对外一概宣称自己仍在两年前的那家贸易公司上班,要让亲戚知道我是个写小说的,天下不大乱才怪,看看所有亲戚的小孩,念研究所,念博士,当老师考公职、律师、会计师……要死了,这些人类这么会忘书干什么?难怪我亲爱的妈妈和可爱的爸爸是如此的合作无间,和我密切配合,一概不让人知道我是个写小说的;三餐不继的艺文小说家,让亲戚知道了多——逊!
幸亏我老弟还念了个硕士,为亲爱的爹妈增添了一点光彩,许多批向我的茅头转了过去,呼呼?老弟唯有这个时候还有点好处。
我很乌龟地缩着脖子,头低低地猛吃菜,接受着千篇一律的询问。
吃完喜酒,在亲爱的妈妈监视下,在众人的齐志祝福中,我照例和新娘握握手,沾沾喜气。得了把一年都不知沾了几次,打从我念大学起这么多年,没嫁出去就是没嫁出去怎么握还不是一样的?
形式就是形式,既然是必要的,反正也无妨,我乖乖地握手,还特别注意到以往一直忽略的新娘左手上的钻戒。
似乎比我的稍小吧?我也分不出好坏,趁着亲爱妈妈和可爱的爸爸同一批批亲戚话别的时候,偷偷揪着新娘问二表哥道:“你们的戒指多大啊?我也有一颗耶!“我和二表哥小时候感情不错,套交情也方便。
“一克拉,很漂亮吧?”新娘笑得像幻梦,伸出她修长的手指。
“一克拉?”我的目测力真差!我也伸出左手和她比了比,原来是新娘手指稍粗,比例也比我大,所以我这个钻石才弄大了差值。
“你也有?你订婚了?怎么没有告诉大家?”二表哥狐疑地问。
“这路边摊货啦!买来的戴着玩的。”我笑道。被卢颂霖这个爱钻人听到我这么说他的宝贝,不气的吐血才怪!
“小孩子,要买就买真的,叫你未来老公买,这把年纪还在玩家家酒,真是!“二表哥数落我。
“如果我自己买得起,何必叫我老公买呢?”我假设地询问。
女人自己买颗钻戒并不奇怪吧?更何况,听了太多男人对女人要钻戒的抱怨,再看到广告商大力推销婚戒,总觉得两者其实是有所矛盾的,像是个对准男人的荷包套上的陷阱。
“那不一样,我送给我老婆,象征我对亲爱的老婆的爱情,永远不变!”二表哥内麻兮兮地手电筒住新娘,也不怕人侧目,因为今天他们最大。
“二嫂,你赞成表哥的话吗?有没有补充说明?”我转问新娘。
“嗯!你不觉得它很漂亮吗?一个老公送的,可以随时戴在手的梦,永远发出光芒的梦,不会褪色也不会消失是女人的愿望。”新娘还满大方的解释。
我可不敢用火烧烧看,更不想建议用不怕火的纯金来代替。为什么呢?纯金延展性太好,用牙齿一咬就断,我如果鄙视钻石,理应也该给予纯金同样的待遇。
怎么说,世上都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不过只是个梦吧?极尽完美而永恒的梦。
直到离席之前,我一直在想着新娘的话——一个可在掌握在手中的梦?永远发出光芒,不会褪色也不会消失——女人的希望?
男人希不希望?和家人道别时,亲爱的妈妈一再嘱咐我走路要小心,不要坐计程车,坐公车回去就好……我除了应声点头,已经累的快昏倒在地上了。
我什么驾照也没有,亲爱的妈妈要负绝大部分的责任。她认为我这个迟早会出事的混世魔王要是开车上路,一定会飙车到出事。那好吧!反正我也不是很爱出门,没有差别。
好不容易终于送走他们,我拖着疲惫的身子,寻着公车站的站牌。
一顿酒席能吃上三个小时,可惜我的生理无法快到消化到排泄,一次循环完成,这身紧缚的套装因而勒着我鼓鼓的肚子,好难受啊!嗝——我还打了个饱嗝。
亲爱的妈妈一个晚上都坐在我旁边,猛往我的碗里挟菜,可以补我的时候她是不会轻易放过的,我也忘了自己吞下多少的食物。嗝了一声。
我拎着充门面但里面空空的皮包,拖着脚步,A字裙下的双腿隔着丝袜晚风袭击有点凉意。今天是星期一,上班族的BLUEMONDAY,市中心几条路的两裤群聚着商业大楼,二楼以上绝大部分的楼层灯都关了,只留下一楼的商家店面招呼着来往的顾客。两年前我过的也是这种上班族的日子,多半是加班加到此时,一群同事一同下楼买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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