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对啊。呵呵呵……你、你要去哪?”逊逊逊!应该要问他吃早餐没,要不要一起去吃啦!难得心上人开口邀约,她相信就算雷旭亮已经吃过了,肯定也会撒谎说还没吃。
“上班。”
“喔——走路?”
“嗯。”
“我差不多也要去公司了。”咬了咬嘴唇,俞薇莎硬将狗塞进雷旭亮怀里。“帮我抱一下狗,给我三分钟,我送你。”
不给雷旭亮回应的机会,俞薇莎火速奔上楼。
“……”雷旭亮挑眉,黑眸闪了又闪。
他没听错吧!?俞薇莎方才说……要送他!?感觉好怪,这不太像他所认识的俞薇莎,她的身上总泛着一圈高不可攀的光环,不该是如此的平易近人。
还是他认识得粗浅,其实俞薇莎一点儿也不高傲,人亲切得很!
不,不对!他还记得几个也曾追过她的同学直呼她冷,老拒人于千里之外,所以自己才会选择偷偷仰慕,直到逼不得已了,才勇敢开口表白。
结果很惨,他没忘。
‘嘤——嘤——”被抱着的“亮”直舔着雷旭亮厚实的手,试图引起他的注意。
“嘿,莱特,你很重喔,十五公斤有吧?”他温柔地搔弄狗头。“知道吗?你长得很像一只我曾照顾过一阵子的流浪狗耶!不过它没你这么幸运,有个如此疼爱你的主人。”
真的满像的。以前学校附近空地的那只小狗,和莱特一样严重暴牙,总得费一番工夫才能将食物吃完。
不知那只小狗后来如何了?有人收留吗?唉,不太可能。长相失败、肚子里有蛔虫、皮肤病又那么严重,别人若瞧见它,闪都来不及闪了……
就在他忖想的当儿,俞薇莎翩然现身。
“走吧,我车就停前面。”她气喘吁地抱回舍不得离开宽大胸怀的爱犬。
“其实不用麻烦你的,你也知道,我医院离这里很——”
“不麻烦,顺路。”怕他拒绝,俞薇莎赶紧又将狗丢回他怀里,兀自打开车门钻进驶座。“上车吧。”
“那——就谢喽。”手上抱着她的狗,雷旭亮只好上车。“呃,你就穿这样上班?还带着莱特?”他问出心里的疑惑。
运动服、球鞋,她连皮包都没带,什么工作这么正点啊!
“自己的公司,没关系。”她笑。
有关系。我可是站在时尚顶端,引领流行的宇宙无敌超级大美女耶!当然不能穿这样子上班。
“亮”也有关系。它不肯委屈自己在阳台上大小便,也不愿牺牲除了睡觉之外的唯一娱乐——挖土。
所以,待会儿送完亲爱的你之后,我得再开车带“亮”回阳明山的家,顺道换穿合宜的衣服到公司见人。
雷旭亮啊雷旭亮,你都不知道,我这么辛苦奔波,全都是为了你哩!
“高中毕业后,我进补习班恶补了一年才考上大学。大学的生活你知道的,多采多姿,太多的活动与邀约忙得我没时间上课、写报告,结果差点儿毕不了业。
“刚踏人社会时,工作换了又换,总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工作,为此,我迷惘了好一阵子。后来我老爸给了点意见,我觉得挺有道理,于是我便自己创业喽……
“我从刚开始的舶来品店一路摸索,直到后来代理意大利某知名品牌服饰,设柩啦、开分店啦……我一个人实在忙不过来,只好找人加入,罗文丽你认识吧?她是我高中时最要好的同学,现在则是我的合伙人。
“唉,莱特似乎挺喜欢你的,你知道吗?它非常胆小呢!任何人只要靠近它,它就会浑身发抖,当然除了我例外啦!所以它对你表示友好、亲密,真的让我好意外……”
汽车以龟速行驶,在社区公园里运动健身的功夫会学员在散会后,三三两两轻而易举地超越过缓缓行进的白色房车。
俞薇莎把握时间,叽哩呱啦地说着,拚了命想把过去八年自己生活的点点滴滴毫无遗漏地向心上人报告。
“&@#……后来啊……#@&……哇……”
嗡——嗡-—
从字正腔圆到连环机关枪,从仔细聆听到耳朵长茧,发觉自己毫无插嘴余地的雷旭亮,凝睇着仍在哗啦哗啦讲个不停的俞薇莎侧脸,好笑地忖度她说话时究竟有没有换气?
唔,健谈的俞薇莎,这是他的另一个新发现。
可是……她为什么要对他如此热络、闲话家常!他们两个应该连朋友都说不上吧?
她真的是俞薇莎吗?真的是和他念同一所高中的俞薇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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