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间吗?”尔冬看了勒斯一眼。“那还不进去?”
“我怕她根本没来过。”
“无论如何也要去看一看才知道!”尔冬拉着忽然变得婆婆妈妈的勒斯,一个大步跨进了店内。
“欢迎光临……勒斯·维格!?”店员一看到他,兴奋得尖叫起来!
幸好深夜时分并不会常常有人来便利商店,否则他的出现势必会引起骚动。
勒斯眯起眼,认得这个店员。两年了,她还在这里工作!根据对方的反应,他已经知道,店员根本不认得他就是当年那个只会在海芙身后出现的李维。
“是,是我。”他一个眼色,向店内扫视,除了他们三人外,不见其他人影。
他深邃的眼闪过一抹忧郁,拳头握紧,慢慢地说:“有人来找我吗?”见店员充满狐疑,他又道:“这两天有人在店里停留很久吗?有人在等人吗?”
“你怎么知道?我们这里有个女客人在店里待了整整两天,说要等人,可是后来又跟我说她没等到人,便走了。”
“她走了!?”勒斯心里开始翻腾。“她什么时候离开的?”
“两个多小时前吧!”她记得海小姐在店里吃完便当才离开的。
她在等他!没想到她前脚才刚离开,他后脚就来了,但还是晚了一步!
两天,她真的在这里默默等了他两天,既然这样,为什么不继续等不去?差两个多小时,他们就能相聚了……
他暗下了脸,脑中浮现的是芙儿那张崩溃的表情,然后将湿润的眼眸对着他,用只有他才看得懂的眼神告诉他,她认为他在要她、骗她。
他就知道,这喜欢胡思乱想的小女人一定是这么想的!
该死!他恨不得自己变回那个落魄的流浪汉,那样最少他可以跟在她身边,分享她的喜怒哀乐。
“她……她会再回来吗?”他的声音低沉粗嘎,听起来难过极了。
“会吧,她说会回来探望我们的,毕竟她住在这里的时间也不短。”她已经搞清楚了,海小姐要等的人就是勒斯·维格,而他来找的人,亦是海小姐。
他沉重地点点头,接着走到店内放文具的架子上拿了信封信纸,再在冰箱内拎了几瓶啤酒,放到柜台上。
“我买这些,借一枝笔给我好吗?”他颓然地说完,店员默默递上,然后他就到后面写起信来。
“多少钱?”尔冬拿出钱包,询问目瞪口呆的女人,这时店员才回过神来,挥挥手。
“送给你们。”她又望了望埋头写信的男人。“他就是以前跟在海小姐身边的李维吧?那个大家以为长得像勒斯的流浪汉。”
尔冬没答腔,迳自喝起啤酒,静静着着那个伤心的大男人。
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勒斯,一向高傲的他,很少有这么脆弱的表情,即使是当年艾曼达死时,也没有见过他如此。
良久,他终于写完,把信封好后,他走过来交给店员。
“麻烦你,等那个女客人再来时,记得帮我把这封信给交到她手中!”
这封信,带着他最真诚的悔意。
虽然不知道她何时才会再来,但有了这封信,他等于制造了一个希望给自己,希望她能够了解,他并没有忘记他们的约定,而是彼此阴错阳差的错过了。
他很希望有一天,他会看见拿着信的芙儿来到他的眼前。
“我一定会的。”店员有点动容。“李维,你放心吧。”
“很久没听到有人这样唤我了。”勒斯愕了一下,接着苦涩地笑。
“希望……海芙快点回来。”就这样,他再度离开了台湾。
结婚的计划泡汤后,海芙又回到台北,搬回叔叔的屋子,开始过以前的生活。
幸好当初她没有辞职,父母没有责难她,而林民发也没有怨恨她,反而大方地跟她成为好朋友,这实在让她感到高兴。
但自从上次的事后,她已经不太敢去那间便利商店。不是怕看到店员尴尬,而是怕自己触景伤情,又会忍不住哭了。
话虽如此,她还是留意他的新闻。奥斯卡颁奖典礼举行在即,而他正准备跟其他实力旗鼓相当的演员互相角逐。他是第一次入围奥斯卡最佳男主角,更是历年来年纪最轻的入围者,大家对他得奖的呼声特别高。
他真的很有实力,经过那么多年的努力,他的确进步不少,亦越来越散发一股巨星的魅力,因此,她衷心希望他能够得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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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斯穿着剪裁一流的亚曼尼西服,系上高贵的黑钻领带,在全场震耳欲聋的欢呼叫喊声和掌声的欢迎不,俊朗不凡地上台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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