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喜听了,心情略好一点点,却又不愿坐实自己是因潘父的关系才憎恶潘化智,那显得自己太不成熟懂事了,而她这年纪,最怕被冠上「幼稚」的污名。
她不大热心的说:「你真是个好儿子,懂得成全老爸下半辈子的幸福。」
「我的理由没这么冠冕堂皇,私心倒占了大半。」潘化智略为眨眨眼。「我不想将自己的青春耗费在照顾他的三餐上,虽然我很会煮菜……」
「你会做菜?」必娜马上露出崇拜的目光,一双手不自主的把铁门打开,延客入内,用比千喜多一倍热情的口吻说:「潘化智,你真的很会煮菜?」
「我妈只生我一个,她生前最大的乐趣就是教我做菜。一开始我也排斥过,我妈就我看国兴日片的『电视冠军』节目,有一次播放『小学生料理赛』,冠军是一名国小六年级的男生,才彻底颠覆了我对女生做菜的想法,原来男生也一样行。我妈还说,我外公生前是饭店的大厨呢!」
潘化智的外貌遗传母亲多些,十分斯文俊逸,像古代的美书生;然则,他的「牛皮糖」性格是连朱千喜也感到头疼不已,一旦认定了就绝不更改。
秋必娜喜出望外。「原来是系出名门,太好了,我们正愁没人做菜。」
「我会做。」千喜没好气道,圆睁杏眼死瞪着必娜,见风转舵的家伙,枉费我连续煮三天饭给你吃。
「别这样,小千喜,偶尔换个口味也不错嘛!」必娜宅心仁厚,不想给千喜出洋相:你是煮一锅咖哩充作三天的晚餐。
潘化智也不在乎第一次拜访「女朋友的家」,不但没受到招待,反而要替人下厨。来日方长嘛!他是个很有耐心的男孩子,不比一般毛躁小子。他把千喜买的材料一样样拿出来摆在餐柜上,看了看,又打开冰箱检查剩余材料,不禁眉锋微蹙,摇了摇头。「千喜,你买菜都没计算?」他用怡人的男中音说:「你买一颗大白菜,是要炒还是要卤?你买之前要想一下,然后别忘了把葱、大蒜、虾米、肉丝、红萝卜等配料买齐全,煮出来才色、香、味俱全。」
千喜咕哝道:「你喜欢逞强就乖乖的煮,不要唠唠叨叨的烦死人。」
潘化智斟酌了一会,便开始洗手作羹汤。「他真的会做菜哩,小千喜。」拉开高脚椅,必娜把整壶咖啡移过来,隔着餐柜看他的手艺。因为一个人住的关系她没有买餐桌,把空位用来放她的大桌子,安置电脑和杂物,而长条型的餐柜间隔着客厅和梳理台,正好权充吃饭的桌子。
千喜坐上另一把高脚椅。这两位小女子真的存心等吃现成饭。
必娜喜孜孜地道:「你看他动作多么熟练,真不简单。」
「你也多少学一学吧!」千喜把脸转向她。神色古怪的笑一笑。「难得家里来一位现成师傅,你应当站到他旁边充当下手,一来你是屋主,不好意思只看不做,二来也借这个机会学做几道菜,不然,你秋大小姐凭什么嫁人?」
「啥?」必娜低嚷:「谁规定女人不会做菜就不能嫁人?」
「社会规定的。」千喜理所当然的道。
「我怎么不知道台湾社会有这样规定?」
「不信的话,我替你问。潘化智……」
潘化智回头。「千喜,叫我『大智』,否则我拒绝回答你所问的问题。」
「好吧!」千喜忍耐的咽了一口口水。「大智,我问你,你说你很会做菜,那么你将来娶的妻子是不是可以完全不会做菜?」
他没有犹豫的摇了摇头。「我会做并不表示我喜欢每天做,最好两人都会,轮着做比较公平。」
「你看吧!」千喜发出胜利的笑声。「会做菜的男生都希望老婆也会帮忙,更何况大多数的台湾男性属于『白吃族』,你什么都不会的嫁过去,教你老公天天陪你吃下水饺或巷口的牛肉面,不出半年准完蛋。」
「你危言耸听。」秋必娜不怎么担心。
「想想,将来你老公要外遇多方便,理由多堂皇:老婆连煎蛋都不会,家庭生活没有温暖,我回去做什么?」千喜索性毒她一番。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因老婆不会做菜而诉请离婚的。」
「是吗?怪不得拿破仑也说:『美妇娱日,供半生之玩好,良妇娱心,作终身之援侣』,你是前者。」
必娜啼笑皆非的望着她。「既然你如此在意,何不过去磨练你的厨艺,毕竟在场的女生不只我一个,将来要为人妻子的也有你一份。」
「笑话,我本来就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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