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怎么办?”
“你?好孩子,告诉你一个天大的喜讯,那就是你终于可以摆脱我的魔爪,自由了!”
“呃?”楚伊菊听得目瞪口呆。
“不要装出依依不舍的模样,我知道,这几年你一直恨我恨得牙痒痒的,怪我把你当傀儡!现在好了,你跟出版界熟络了,我找到了幸福的归属,从今以后,大家可以各走各的路!”
“我……我哪有这样想过?”楚伊菊心虚地反驳。
“不要狡辩!”方琳插腰扬眉,“哼哼,你和乔子寒都一样,老觉得我霸道、独裁、不择手段。没错,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也从来没说过自己高尚!不过,若没有我,你们两个不通人情世故的家伙能有今天?有时想想,真令人心寒,我拿你们当朋友,而你们却拿我当敌人……唉,算了,不跟你们两个小孩子计较,反正我现在有老公了,本人的聪明才智今后要留着相夫教子,不再浪费在你们身上!”
“学姐……”楚伊菊讨好地拉拉她的手,“人家是真的舍不得你,你怎么不肯相信呢?”
“好,就算你说的是真话!”方琳满脸不信,但还是饶恕了她,“作为临别礼物,学姐我再告诉你一件事。”
“你知道子寒的下落?”楚伊菊的心里不禁泛起一丝惊喜。
“那小子狡兔三窟,我哪里会知道他的下落?”方琳神秘地眨眨眼,“喂,想不想知道当年我是怎么找到你的?”
“当年?”是指她第一次到“蓝星文化”投稿的时候吗?依然记得那个清冷的圣诞夜,她坐在死寂的医院里,忽然听到走廊上电话铃声飘来的情景,呵……恍如隔世的感觉。“是找私家侦探查出来的吧?”
“咦?私家侦探除了找狗、捉奸,原来还有这么大的本事?”方琳啧啧地摇摇头,“不,是乔子寒找到你的。”
“他?”楚伊菊一听又是怔愣,这些天已不知多少回了。
“那时候我买了你的稿子,顺便也复印了一份扔给他,原以为他不会看,因为他很讨厌我帮他找枪手,而且自视甚高,他从来只看自己写的东西,或者不耐烦地翻翻世界名着……没想到鬼使神差,他居然看中了你的《情人花》。
“当天夜里,他立刻打电话把我给轰醒,说要亲自帮你修改小说,还说无论如何,我都得查出你的下落。总之,他在电话那头跳来跳去,只看了《情人花》的第一章,就兴奋得再也睡不着了……
“后来,他知道我没有留下你的联络地址,就灵机一动,透过电话的来电显示号码,找到你公司楼下的那座电话亭,再一直追查到你的办公室,利用美男色相,从你们公司的秘书那里骗出了你的下落……呼,好漫长的寻人过程,他真的可以去当间谍!”
楚伊菊笑了,感动的泪水在心中滴滴如雨,嘴唇上,却凝绽出一朵微笑的花。
“所以,”方琳大力地教育,“两个爱得死去活来的人,请不要就此放弃,否则,我们这些观众会不满的!”
能够给小说划上圆满句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是否也能为自己创造一个喜剧的结局?
呵,她不知道。方琳说结婚就结婚,没过几天,便飞向那阳光明媚的国度,一去永不回。
楚伊菊终于摆脱了欺压她的敌人,可是,也失去了一个帮助她的朋友。
她自由了,没有人再狠命地催促她每月交稿,不过,她也因此而懒惰了。
对于她曾经替乔子寒当“枪手”一事,读者们表示能够理解。似乎女人为了爱情,即使为所欲为,也能得到同情。
读者们是善良的,他们能够原谅一个作者做错事,能够原谅他的文字不断地重复,甚至能够原谅他抄袭,他们只是不能够原谅他的书不对自己胃口。
楚伊菊的书仍然很对书迷们的胃口,所以,她还是可以继续写下去。
但现在,她决定暂且搁笔,到世界各地周游一圈,呼吸一些不一样的空气。
不,这并非为了体验生活写小说,只不过走马看花地逛逛,哪算得上什么“体验”?
是她疲惫的心,要她去休息的。
而且,她另外有个异想天开的念头。也许,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她能再次跟杳无音信的他邂逅。
她觉得自己永远也成不了人们口中的“大作家”,毕竟她经历的苦难不够多,见过的世面不够广,浅薄的大脑也拥有不了深刻的思维。然而,她也绝不会为了成为“大作家”而刻意去吃苦。
因此,她只能是一个小女人,写着平易近人的文字,挣得一日三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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