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会乐器也是无心的,说到底还得归功我爸,要不是他以前总是忙着赚钱没空照顾我,把我送去学东学西的,今天也不会拉得这么一手好琴了。我还记得那时我爸因为太忙了,所以我从三岁起就在各个才艺班间流浪,钢琴、小提琴、油画、书法、心算、空手道、跆拳道、游泳、速读、英文会话、陶艺、剑道、溜冰、围棋……,多得我也记不清了,反正那时每天都在赶场,一天至少赶两场,简直比我爸还忙。」
「真的还假的?」太夸张了吧!三岁?她三岁时在干嘛?好象是流着鼻涕和隔壁的小孩玩官兵抓强盗吧!
「真的呀!一直到我上小学为止才固定为一,三钢琴,二、五小提琴,礼拜四是心算和书法,礼拜六游泳和空手道,星期天最忙了,英文、剑道和溜冰,这些课程大概维持到小学毕业吧!上国中以后就只剩钢琴、小提琴、空手道和剑道还有继续学,直到我去流浪前我都没停过。」
「这么说来……」齐雪儿掰着手指头数。「天啊!你钢琴和小提琴学了十七年!」
「而且我的空手道和剑道都是黑带的段位高手,可以开班授徒了。」
「学了那么久,那难怪你可以拉得那么好。」齐雪儿这一次是真的服气了。「对了,刚刚那首曲子,你可不可以再拉一次。」
「当然可以,就是再拉十次也行。」难得有人如此陶醉,虽然技术只恢复了四成左右,他还是乐于表现。
看着他将琴架上脖子,全神贯注地拉小提琴,一个个悠扬的琴音从他手指滑出,她简直快钦佩得五体投地了。因为她老是学不会,所以从小她就最爱看人弹奏乐器。每每在电视上看到演奏会的转播时,她会盯紧那一双在黑白琴键上轻灵跳跃一如舞蹈般优雅的修长手指,彷如中了巫师的魔咒般,整颗心随着音符的起落而忽高忽低,这样兴奋莫名的亢奋状态通常可以持续一整天。虽然她还是不懂得欣赏乐曲的优劣,但音乐演奏就是对她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无奈的是她自己是一样乐器也不会,那短短的三个月只让她学会了一件事,就是如何以音波神功让人发疯,那十位老师临走前如获大赦的表情她是一辈子也不会忘的。问题是她也不想当音痴呀,但只要一看到豆芽菜她的脑子就自动短路,手也开始抽筋,因此乐器就成了她胸口永远的痛。
而如今,竟然让她发现马克翔是乐器高手,怎么不教她兴奋不已?她一直用梦幻的眼神看着他,天啊!拿着小提琴的他真是酷毙了!无论是收弓、拉弓都是这么有型有款,就连平常看来一塌糊涂的长发、乱胡,此刻全成了增添他魅力的特质了。怎么她以前都没发现原来他有这么迷人的一面呢?还好现在发现也不算太晚。
再且仔细想想,她以前还真是疏忽他太多了,撇开不务正业不谈,马克翔还真是难得一见的新好男人,煮饭、烧菜,洗衣样样拿手。房子一经他的手,只能用「纤尘不染」这四个字来形容,草皮修得整整齐齐简直可以打高尔夫球了,花草树木也照顾得又高又壮,连游泳池都打上腊了。他又不抽烟、不嚼槟榔、不赌博,也不乱搞男女关系,时下男人轻浮急躁的毛病他都没有,待人总是和和气气的,又饱读诗书,论内在真是完美得无话可说;论外在,头部以下她打一百分,头部以上则是不予置评,除此之外,他还会乐器,真可说是允文允武了。为什么这样早在恐龙之前绝迹的完美男人她到现在才看出来呢?
等等!说完美似乎太早了点,他并不是没有缺点,他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野心,没有野心的男人就不够男子气概了,而且谁知道在那张胡子脸底下是不是一张像科学怪人般的脸?毕竟上天是公平的,所以波大的女人无脑就是个道理;不过虽然她很在意男人的美丑,但是总前段所述,她愿意为他破例一次,因为「三心牌」的男人虽然看了伤「心」,但是出外放「心」,在家安「心」嘛!
马克翔专心地拉完一曲后,正要停下来休息一下,就发现齐雪儿痴痴的眼光紧跟着他不放。
「怎么了?我的音乐真这么令妳感动吗?」马克翔动容地问。
「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齐雪儿的口气突然变得很认真。
「可以呀!随妳问什么,我知无不答。」
「我可不可以爱你?」齐雪儿最肃地说。
「什么?!爱我?」马克翔差点跌倒。
难得看她一本正经,他还以为她要说什么至理名言,没想到竟然是问可不可以爱他?他真的被打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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