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刚满三十岁的母亲顿时崩溃,形销魂灭。
如花似玉的母亲跟父亲的婚姻是不被祝福的,她是名门后代,从小养尊处优,不识人间疾苦,在因缘际会下结识了父亲这个穷哈哈的愣小子,几经爱情革命,仍旧跨不入望族门槛,最后选择了私奔,遗弃她的家族。
他们的感情深厚,鹣鲽情深还不足以形容。所以父亲死后,有一阵子母亲随时随地想自杀随父亲而去,像颗不定时炸弹。不过还好没成功,不然她可能要在孤儿院度过童年。
后来母亲还是勇敢的活下来,并且在生命中邂逅了几位男性,不过他们通常没什么人品,全冲着父亲的旅社和母亲的美色而来,更有一位衣冠禽兽试图非礼尚且是孩子的她,还好被帮佣的洪叔叔发现给打跑,为此母亲非常懊悔,再也没寻求第二春的打算。
直到去年,在路口救回自助旅行的外国游客里欧后,她才有机会接触男性友人。
里欧有着一头灰白的发、高大修长的身躯、和一口蹩脚的中文,不过谈吐幽默风趣、见识广博,令她联想到英国有教养的绅士。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不禁问了他的身分,果不其然,他出身英国,拥有多国的学位,因为自助旅行行经此地,不慎被人扒了皮包又身染风寒才落难于路上,碰巧母亲救回他。
等到他病好了,便索性住在旅馆里。现在想起来,她才知道里欧根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家乡这种小地方,根本不需要花费近一年的时间旅游,他明着是赏风景,暗地里是追求母亲,想来他计画许久。
母亲对他本来心存防备,半年多相处下来,才逐渐接受他友善的响应,日前更好意的邀请母亲陪他回老家观光,让母亲开开洋荤,出国旅行游玩。想不到出国不到一个礼拜,就传来结婚的消息。
她是该为母亲高兴的,可是心头却被淡淡的孤寂感紧紧围绕。
够了!她拍打自己的脑袋瓜,停止无谓的冥想。
时间差不多了,琉璃望向时钟,也该去旅社帮忙了。
距离自家的旅社不过是几分钟的路程,所以她都徒步上班,一路欣赏花草,一边呼吸新鲜的空气,住在乡村就是有这种好处。
她走到了一家外表有点老旧的旅行社前,虽说陈旧,但看起来古色古香,别有一番风情。
进门就看见身材微胖的洪婶正耐心的擦拭花瓶,爱干净的她见不得半点灰尘。
“洪婶早啊,怎么不见洪叔呢?”她好奇的问。平常他们两人可是形影相随的。
有着宏亮嗓门的洪婶见着琉璃便笑容满面,语气恭敬的唤道:“小姐早。”
琉璃一听小脸都垮了,她软声软语的娇嗔:“哎呀,洪婶,妳又来了,妈妈一不在,妳的老毛病又犯了,都跟妳说别喊我小姐、小姐的,听了既生疏又别扭,好象不把我当自己人看似的。”
禁不起最疼爱的琉璃抱怨,洪婶不好意思的抓抓头笑着,“嘿,我一时忘了。不过当初要是--”
一听她的“当初”开场白,琉璃马上倒背如流的接下去,“当初要是没有我妈妈雇用你们,你们就要流落街头了,是不是?”
“是……是,妳怎么知道?”洪婶不解的问。
“妳都说了几百遍了,我还能不知道吗?”她摇头微笑。
洪叔这对夫妻在父亲死后的两年才来上工,是母亲亲自面试的。洪叔因为刚出狱不久,有前科纪录,一般老板很少会自找麻烦,要接受吃过牢饭的伙计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事,所以他一直找不到工作,本来心灰意冷,想来母亲不肯用他;没想到母亲反而执意要他们夫妻留下来帮忙。
为此他们视母亲为大恩人,刚来的前几年他们老称呼她们为太太、小姐,这种阶级分明的称谓简直是折煞人,母亲屡次劝他们改口都不得要领,是后来威胁说要下跪,他们才作罢。
由于他们膝下无子,所以把琉璃视为女儿,疼得要命,看她身材瘦弱,常主动熬煮补药给琉璃喝,嘘寒问暖更不在话下,有时陌生人看了还以为琉璃才是他们夫妇的孩子。
“是喔,我有说过那么多次吗?不过我说的都是事实啊!”洪婶非要她接受好意不可。
“当然、当然,不过事情过去那么久了,妳跟洪叔也帮了我们那么多忙,反倒是要我们感谢你们才对啊。不如换我叫妳小姐好了。”她淘气的闹着。
“使不得,使不得,这怎么可以?”洪婶涨红脸的拒绝。
琉璃这才露出诡笑,“看吧,妳也知道我多不好受了吧?妳这么疼我,不舍得我难过对吧?”她无辜的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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