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里一排排高度几乎贴近天花板的书柜和满满的书本,给她强大的压迫感。
突然觉得自己和施文泽之间的差距相当大,施文泽读这些书,而她连这些书的书名都很难看懂。
她找了个空位坐下。或许施文泽也曾坐过这个位子。
他在这里读书的时候,很专心吗?
会不会想着自己在异乡发生的困难?
会不会想家?
会不会……想着她?
有个褐发男孩注意她一会儿了,走了过来,对她露出一口闪亮的白牙。「嗨,叽哩呱啦……」
她窘迫得很,区她虽然自施文泽有出国深造的打算后,就开始跟着他恶补英文,本以为常用对话已没问题,实际来到美国后,才发现即使是问路,她都得请对方说慢一点。
现在,她根本听不懂这男孩要和她说什么。
洪慕莓站起身说声抱歉,想赶快离开,男子却拉着她,似也知她语言不精,便一直重复着两个字:「温炸,温炸……」
什么跟什么?洪慕莓更是一头雾水。
男孩找出纸笔,很勉强地写出两个歪七扭八的中文宇。
要不是这两字洪慕莓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她也不会认出来。
「文泽?!」
洪慕莓失声喊出,音量稍微大了点,使图书馆里的其它人被打扰了,不悦地向她瞄了一眼。
褐发男孩跟她一起走出图书馆谈话,他自称名叫强纳森。
强纳森尽量用很浅显的字眼、慢慢地告诉她:「施文泽刚来的前两个月,住在花园街,我那时也在那里租住,可是后来他找到另一个较便宜的房子,就搬走了。」
「那你为什么认得我?」
「他桌上摆了妳的相片,他那时告诉我,妳是他的爱人。」
洪慕莓有些安慰。文泽是思念她的。
另一方面她也挺佩服强纳森。许多西方人不懂分辨东方脸孔,何况距离施文泽搬出那里也有好几个月了,难得强纳森能认得出她来。
她试着将自己的意思告诉强纳森,他懂了,可是表情却有些异样。
「妳是来找文泽的吧?他最近如何?他搬走后我就没有他的消息。」
「他去世了,车祸。」
强纳森大惊失色:「怎么会这样?」
洪慕莓已忍不住落泪,强纳森相当体贴,立刻伸出双手将洪慕莓拥住安慰她。
「……妳也不必为他那么难过,他在未搬走以前,就已经……」
「什么?」
「嗯哼,没事。」强纳森识相地住了嘴。
洪慕莓没有追问,离开他的怀抱,拭了拭眼眶周围。
「对了,妳在这里没有别的朋友吧?那我来当妳的向导好吗?」
「呃……」洪慕莓对这初认识男孩的热心感到犹豫。
「不要担心,我不是坏人。而且我对东方很感兴趣,最近在学中文呢。但是现在只会几句。『你好』、『谢谢』、『这个多少钱』。」观光客必备三句最基本的话。
洪慕莓被他那正经表情和逗趣发音弄得破涕而笑。
强纳森耸耸肩。「妳的英文此我的中文好太多了。慕莓,就让我充当几日妳的向导,而妳来当几日我的中文老师好吗?」
洪慕莓对这个有着一口白牙的褐发异国男子产生了信任感,谁都不会怀疑这个有阳光般气息的男孩会打什么坏主意吧。
见她点了头,强纳森居然欢呼起来。
他为什么这么高兴?
难道文泽曾经帮过他很多忙,所以现在他愿意帮她一把?洪慕莓这样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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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分很多种,爱狗的人也分好几种。
例如这位太太就是爱狗如狂、喋喋不休的那一种。
「我家小乖好皮啊,它在家里老是咬拖鞋,被它咬坏好几双,而且它不但要咬地上的,还会去咬人正在穿的拖鞋,上次我先生被小乖突然咬住拖鞋,害他差点跌倒,那样子好滑稽,我笑了好久……」
「哈哈,不过这样皮,还是应该要管教一下,不然老闯祸……」
李晤与她聊着,一边替小乖量体温,准备打预防针。
虽然这位太太说的小乖「事迹」不算很特别,他听类似的事不知多少遍了,但是他还是喜欢听,喜欢主人那种疼爱宠物的神情。
况且客人把狗当成家里的一份子,总比那种会弃狗于不顾的人好太多了。
「是啊,不过该怎么教?」
「小乖有没有特别讨厌什么味道?」
「讨厌的味道啊?一下子想不出来耶,它什么都喜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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