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不在你想不想结婚,而是我想不想叫你结婚。”任尚志说话就像下命令一样。
“NOWay,不可能的。”任飞扬争辩。“我愿意把她当妹妹一样照顾她,但是我绝对不会娶她。爸,你不觉得真娶了她,是太过匪夷所思、太荒谬的事吗?”他不断地摇头。
如果不是碍于他父亲向来的权威,他很想和父亲说——“你一定疯了!”
任尚志不受任飞扬激动的态度影响,维持着他平稳的声音。“我看过那个女孩,我觉得她很不错。配你,可能还糟蹋了她。”
任飞扬马上接着他的话。“那我放她一马。”
“不行。”任尚志断然拒绝。“你要是不娶她的话,你就不要想继承“富宝”的事业。”
“这太夸张了!”任飞扬气急地吼。“那无论我娶不娶这女人,我这辈子不都毁了吗?!”
“她有名字的。”任尚志不悦地纠正他。“她叫易小奴。”提到她的名字,年老的任尚志热血霎时澎湃涌起,双手握拳,眼中放出了光亮。“她身上流有恩人的血啊!”
“我才不管。”任飞扬甩头就走。
———
开玩笑,他任飞扬才不会任由一个装可怜的小孤女毁了他一生,他一定要让那女人后悔姓“易”!
任飞扬手中拿着照片,铁着一张脸,站在街的一角,看着夜市中来往的人潮。
他手中的照片是任尚志交给他的,那是易小奴大学毕业照。听说易小奴现在在这个夜市里摆摊子,所以他就亲自来看看,那个小孤女到底是什么人物。
任飞扬视线一低,观着照片。照片中的女孩子,留着最简单的直发,没有半点造型,还戴着一副眼镜。
说真的,在任飞扬的眼中看来,如果不是易小奴五官还算清秀,有点书卷味,那真是丑到他不会多看一眼。
就他知道,易小奴今年才从国立大学中文系毕业。看她这种安静、秀气的样子,能在夜市卖什么,大概就是摆摆书吧?!
任飞扬的目光来回找着,就是没看到有人卖书;目光第二次巡回来的时候,一个女孩子清亮的吆喝声吸引了他。
“来喔,来喔!,走过、路过,小姐们千万不要错过。工厂倒闭,拍卖有便宜。内衣、内裤一件只卖三十元,七件算你两百。普通一件三九九喔,今天只卖三十元,卖完就没了。买东西看缘分,卖东西讲情分,好穿又性感的丁字裤,今天交朋友,五十元都不要,只卖你三十元!”那女孩子不但脸不红,气不喘地一连串喊着,手中还拿着一条火红蕾丝丁字裤甩着。
天啊!任飞扬完全不能忍受,转过视线。
不对!任飞扬霍地回头,手一松,易小奴的照片在冷风中回旋。
卖内衣的女孩,一头长发绑成马尾,戴着厚重的金框眼镜,穿着一件绉巴巴的白色长袖T恤,配上一件松垮垮的黑色运动裤,最离谱的是,她脚下竟是一双黑色功夫鞋!
任飞扬这一辈子,只在送葬的行列中看过这种功夫鞋。不过,这不是重点,任飞扬的视线回到女孩子的脸上。
那张脸……就是那张脸,那是……易小奴!
那个中文系?可怜小孤女?
不可能!不可能!老天不会这样对待他的。任飞扬急着拿起手中的照片,这才发现易小奴的照片不见了。
他顾不得许多,低下身来寻找。晚上风大,把易小奴的照片往人群中吹去,害得他只好挤入人群之中。
“Shit!”任飞扬低咒,还好这里绝对不可能遇到他认识的人,要不然他的脸就丢大了。
旁边的人推挤着任飞扬,小小一张毕业照,作弄似地在他眼前飞舞,四周的灯光突然间一个个的暗下来。
任飞扬一急,只好蹲下身来,扑抓眼前飞舞的毕业照。他大手一拍,刚好落在一个人的腿上,紧接着,就听到一个女人尖叫——
“色狼,你怎么模我大腿?”
任飞扬一时错乱,那只腿又粗又壮,应该是男人的腿啊,怎么会是女人尖叫?他一仰头,昏暗不明的灯光下,一张大脸盖了下来。
那女人一看到俊挺的任飞扬,本来的怒意顿时转成娇羞。“不要脸,你偷看人家裙底风光。”四四方方的大脸上,咧着笑,嗲着声,气氛诡异。
任飞扬活生生打了个冷颤。“对不起。”拔腿就跑。
那女人大手一抓,高声喊着:“色狼!”虽然逮不到任飞扬,不过好歹也摸了他屁股一把。
“恶~~”任飞扬在混乱的人群中跳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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