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情不自禁的以粉脸贴上玻璃,凝视着教室里的人——
他的个子非常颀长,身材修长而有些瘦削,一头墨似的黑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形状优美的下巴靠在琴身上。
男人有一双洁白而修长的手指,只见他手指一弹,柔和的乐音再度响起。
这次他演奏的,是孟德尔颂的“小提琴协奏曲”,长指飞舞、琴弦滑动,小提琴仿佛有生命似的活了起来。
他的表情陶醉而投入,琴声里充满着丰富的情感,岑司丝凝视着他,胸口像是被大力给撞了一下,扑通扑通的跳起来。
她按住自己的心口,一种陌生的心悸与热度缓缓涌上来。
或许是乐音里汹涌的情感,又或许是他那生动而炽热的神情,深深吸引了岑司丝的注意;
那是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心情,有些震荡、不安与羞涩,她迷惘了。
正在混乱间,音乐突然嘎然而止,岑司丝吓了一跳,心虚的往前看去。
男人张开了双眼,那是一双非常迷人的眼眸,并不很大,却十分的犀利有神。
他定定的凝视着她,然后展开一抹慑人的微笑。“不好意思,献丑了。”
“不,不,你拉得很好,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么美的琴声。”岑司丝有点手足无措。
这是怎么回事?从来都只有别人在她眼前慌张,怎么今天倒轮到自己了?
男人落落大方的颔首,算是接受她赞美。“你也喜欢古典乐?”
“我对它并没有研究,但美好的事物总是受人喜爱的,”她困惑的看着眼前的男人。“你是……本校的教授?”
他的年纪看来不大,顶多只有二十七八,既没有学生的青涩,更没有时下年轻人猥猥琐琐的德性。
“不,我是今天来参观的来宾,”男人打开琴盒,将小提琴放人盒中。“你是音乐系的学生?”
岑司丝皱皱小鼻头,笑了。“我对音乐一窍不通,我念的是国文系,最最无用的一个系。”
“我倒不觉得,”男子和她攀谈起来。“中国文学是一门相当艰深的学问,要学得好并不容易,除经史子集之外,诗词声韵更要弄得懂,所以我很佩服学国文的人。”
“是吗?”岑司丝扬起细眉,心中闪过一丝喜悦。
想不到他是个有心人,才短短几句话便教她心情舒畅。和那些一天到晚只会围着她,满嘴就是玩玩玩的同学比起来,简直是好太多了。
“那你呢?你是音乐系的学生,否则怎会拉得一手好琴?”她感兴趣的问。
“我是读企管的,”男子的神色略黯了黯。“至于小提琴,是先母传授的,她生前是个专业演奏家。”
“啊,对不起。”岑司丝充满歉意的低下头,满脸都是自责之色。“我不是有心的。”
“无妨,过去的事算了。”男子摇摇头,接着伸出手。“聊了半天,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我是常天竞。”
“我叫岑司丝,国文系四年级生。”她也递出手与他握了握。
他的手果然如她所想象的一样,沉稳而细致。岑司丝脸上不由得冒出热气。
“不知常先生在哪儿高就?”在后悔之前,她已经低声问出口。
第一次,有男人让她想认真探究,她竟然舍不得与他道别,甚至想多知道他一些。
“我有一间小公司,主要是负责电脑零件外销。”他笑笑。“年纪虽不大,却已经是满身铜臭的商人了。”
“怎么会?”岑司丝急忙说道。“你年轻有为,相当难得,很多男人到这个年纪,还摊大手板跟父母要钱呢?”
“谢谢你的称赞。”常天竞爽朗的笑了下。“我们俩是怎么了?总是替对方开脱。”
“那是因为我们都了解彼此存在的价值啊!”岑司丝难得俏皮的眨眨眼。
她并非冷若冰霜、难以接近,只是同年纪的男人既肤浅又无知,才让她误认男人都是不可信任的生物。
可是眼前的男子,却一下就粉碎自己多年来对男人的看法——原来他们也是可以智慧、健谈,温和且毫无目的的。
两人相视而笑,气氛融洽热络,正当她想更深入话题时,门外传来一道突兀的嗓音。
“常先生,时间到了,您也差不多该离开了。”助手适时的插话。
“我知道!”常天竞无奈的对岑司丝耸耸肩。“很抱歉,我下午还有事,必须先走了。”
“哦!”没由来的胸口一紧,岑司丝有些怅然的说:“今天跟你聊天的感觉非常愉快,希望以后,我们能有机会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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