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冷静点好不好?喂喂喂,妳以为妳是野蛮人,皮粗肉厚吗?妳赶紧回城……喂!妳没水了……」他咒骂一声,「女人!搞清楚妳的角色,妳是刺客,不是野蛮人!」
「我才想回敬你同样的话,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是细皮嫩肉的法师啊?!」她抽空应了一句。
他紧急按下ESC键,若不赶紧重回战场,这个女人会不顾一切的把命给拚掉的。
两人已经相处了一个礼拜,连永群自己都很讶异,他这个严肃到视娱乐为罪恶的人,居然整天沉溺在游戏里。
无疑的,这是一种堕落。
但他们这对俊男美女的争吵,在网咖引来许多侧目。这个礼拜以来,两人每天下午都在这里为「暗黑破坏神」奋战,已经成为网咖里令人赏心悦目的一景。
听他们争吵,其实很有趣,同在网咖里的客人忍不住泛出笑意。
战斗结束,芳心露出满意的微笑。「虽然你的战法是趴着比站着多、又不断捡尸体,不过的确是个好战友。」大力的拍他的肩膀,「要不要喝点什么?」
永群站起来,「老板,妳要喝什么?」他幼年在英国长大,认为男性生来就该爱护女性,为女性服务。
「芬达。」她开始掏钱包,却被他阻止了。
「拿女人的钱多难看,不过才几十元的饮料。」他潇洒的走向柜台。
同在网咖的少女们,偷觑着他挺拔健硕的身材,脸红地偷偷跟同伴碰胳臂,窃窃私语。
芳心真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气,随便征来的玩伴,居然是这样的优质,举止得宜,言谈有条有理,脸蛋就不消说了,简直可以入镜当偶像,坚实的肌肉锻炼良好,穿衣服又有品味,虽不脱蓝白黑三色,却可以穿得这样有型,让人看了赏心悦目。
想来他应该出身良好,只是造化弄人,不得已才出来讨生活,陪她这个百无聊赖的女人在网咖打电动。
买了饮料,永群体贴的把吸管擦拭了一下,才插进玻璃瓶里,递给了她。
看她喝得这样心满意足,他不禁摇摇头,「这种东西色素太重了,少喝些比较好。」他自己只喝矿泉水。
「嗳,永群。」芳心的鸡婆个性又发作了,「你……你的工作不太稳定对不对?需要帮忙吗?」
虽然只相处短短一个礼拜,她却对他挺有好感的。这年头的男人已经越来越没担当了,乐得拿「男女平等」的口号当盾牌,冷眼看着女人拚得满头汗,也没人想要挺身照顾爱护一下。
相反的,他对她照顾周全,拉椅子、开门、拿饮料。有一回午后下起大雨,他拿着雨伞小心翼翼的为她遮雨,却没注意到自己半个身子都湿了。
还有,上次见到一位太太摔跤,他想也不想就跑过去扶起她,顺便帮她捡起掉落一地的蔬果,还拦了出租车让陌生的太大搭车回去。等出租车时,他手里还提着那一大篮菜,一点也不会觉得不好意思。
照顾女性对他来说,自然地宛如呼吸一般。
听见她的问题,永群放下矿泉水,沉吟了一会儿,「……我这几个月大概都没工作。」
芳心皱紧眉,「那来我这儿打工是你唯一的收入吗?」
他耸了耸肩,笑了笑。就算他躺着下动一辈子,也不愁吃喝吧?跟芳心到处跑,好过在家发呆,他实在不想翻报纸、看电视,无趣地熬过一天又一天。
「我花费不多。」他敷衍地回答,「我的物质欲望不高,跟妳出来有吃又有喝,根本不必花钱。」
定定的看了他一会儿,芳心想确定他真正的想法。「……你是模特儿还是演员?你跟经纪公司闹翻了吗?我有些人脉,或许可以帮上你的忙……」
永群有些惊讶的看着她娇艳的脸庞。她不算太美,但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媚与艳,眼睛永远水汪汪的,嘴巴……说真的是太大了点,像是随时等着接吻,顾盼间有种无辜的风情,彷佛会勾引人似的。
讲得难听一点,她是天生的情妇脸。但是多认识她一些,一些些就够了,才会发现她非常表里不一,是个热情又体贴的好女人。
本来以为她征玩伴是为了某种肉欲上的需求,相处了一整个礼拜,她却平等正直的对待他这个「雇员」。
「啊,我知道了,妳对我的表现相当不满意。」他打趣着,「所以妳想把我塞到某个倒霉鬼手下去工作,是吧?」
「喂,我不会乱丢『垃圾』好不好?」芳心不高兴了。「陪着一个女人到处玩,大多数男人都会觉得难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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