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甘庆不置可否,望见程家欣立在三步之外,美丽瞳底藏着戒备和淡淡冷漠。他是喜欢美女没错,眼前这一个也的确有骄傲的条件,但他欣赏她的外表,却还不至于拿着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
「既然小姐的手提包找到了,那妳们慢慢聊吧。」他站起身,转向巫筱晓,「我先带哈弟回家,晚一点再过来找巫奇。」他和巫奇是高中死党、是BodyBody,年轻气盛的岁月里,什么狗屁倒灶的事都干过。
「汪、汪、汪--」哈弟大抗议,不走就是不走,见叶甘庆从口袋中取出绳子,牠不让他系上,一溜烟躲到程家欣脚边,可怜地瞪大眼睛。
「哈弟?」程家欣有些于心不忍,放下手提包,人已蹲了下来,小手温柔地抚着牠的头和背脊。她还是头一次看这么大、这么壮的狗拘扮忧郁,又呆又愣,无辜得不得了,实在好可爱。
「呜……」忧郁到底,彻儿干脆将大头趴在两只前脚上,发出可怜兮兮的呻吟。
巫筱晓装作没瞧见,偷抿着笑,自顾自地喝起咖啡。
叶甘庆双目细瞇了起来,爱犬重色轻主,实在很削他的面子。另一点教他不是滋味的是,她都已经叫出哈弟的名字了,对他的姓名倒一点也不在意。唉,这年头,狗竟比人还吃香。
「过来,哈弟,我们回去了。」他往前跨近。
程家欣美眸一扬。「你口气不要这么坏嘛,养狗跟养小孩一样,都要用爱的教育,你不知道吗?」她两种都没养过,倒说得脸不红、气不喘的。
「小姐,妳这样是溺爱,过度溺爱会造成可怕的结果,狗也好,小孩也好,妳这样是害他们,不是爱他们。」此话一出,叶甘庆忽觉得好笑,也不明白干什么要跟她抬杠,是心理不平衡吧?肯定是这样。
程家欣微微红了脸,更添三分艳丽,漂亮眼眸定定瞪着他,顿时找不到话反驳。
这男人跟这家咖啡馆一样,都透着古怪。
直觉告诉她,他对她是有好感的,男人对女人有了好感,通常会顺着她的意思走,殷勤应对,甚至是百般讨好,可他什么举动也没有,静静的,似乎在距离外打量就已足够,再进一步都嫌麻烦。
唔……等等,她在想些什么?难道潜意识里,她隐约在期待什么吗?
不可能的,他完全不是她的Style,肯定是自己的虚荣心作祟。
她长得虽美,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人不胜枚举,但总会有例外吧?唉,她不该这样虚荣,越美要越谦虚,这是妈妈从小到大对她的教诲,切记、切记。
此时,放在一旁的手提包忽然唱起歌,是她的手机。
「喂……你到了呀,好,我马上出去。」是小开先生来了。她挂掉手机站起身,哈弟也跟着立起,低呜了一声。
「哈弟乖。」她温柔抓了抓大狗浓密的金毛,心想,或者有缘还能在路上偶遇呢。「要听话喔,不然会被人捏脸颊,到时就没人救你了。」说着,她偷觑了叶甘庆一眼,恰巧迎向他挑起浓眉的注视,胸口像爬上蚂蚁似的,微微发痒。
「有人来接我,我、我走了。」也不知这话是说给谁听,她轻嚅着,抓着手提包就要走人。
「唉,别急嘛,请妳那位朋友也进来喝杯咖啡呀。」巫筱晓笑得心无城府、牲畜无害。
程家欣摇摇头,波浪大鬈发浪漫地轻晃,脚步已往门口移动。「谢谢妳,下次我一定带他来,掰掰。」
「掰掰、掰掰,呵呵……妳和他也没什么下次啦……」收回轻挥的手,巫筱晓后面的话说得含糊不清,只有她自己听见,捧着咖啡又啜了起来。
一旁,叶甘庆不自觉地踱往门边,从玻璃大门望出,那窈窕身影像蝴蝶般翩翩飞向那辆停在咖啡馆前的银灰色积架,一名高大挺拔、穿著入时的男人走出驾驶座,绕了过来替她开车门。
男人倾身在她耳边说了什么,逗得那张美颜绽出娇艳笑花,美不胜收。
看来,她的爱情不乏人灌溉……望着反映在玻璃门上的自己,叶甘庆先是一怔,忽地咧开嘴扮了一个大鬼脸。见鬼了,有没有搞错?!他在感慨个什么劲儿啊?!莫名其妙!
另一方,程家欣坐进跑车里,车内有股过浓的古龙水味刺激着嗅觉,她皱皱鼻头,秀气地打了个喷嚏。
「冷气太强了吗?」小开先生刚坐回驾驶座,俊脸上写满关切。
「有一点……」她有些敷衍。
「那关小一些。来,妳先披着我的外套,等没那么冷再脱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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