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决定不要太计较他是否踩中地雷区,改用好玩的角度,听他的春秋大梦。
「那你又确定你跟你老婆无话不谈?」
他思考了一下。「我是不希望她一直在我耳边喋喋不休,但该讲的事,她应该要告诉我。」
「所以,你的老婆要像收音机,开关切到ON时才准讲话,平时不能多嘴?」
他神经再大条也听得出她在揶揄他。
「我是以很科学、很有系统的角度在找老婆。」他沉下脸来。
她一语就戳破他的罩门。「请问你找几次了?」
他的脸色更臭了,话也不回一句。她思忖,次数一定很可观。
「好吧!」她实在很想知道,如果他不说,她自有方法让他吐实。「如果相亲十次可以换一枚印花,请问你现在总共有几枚印花?」
「……七、八枚吧?」看到她惊讶想笑的表情,他真恨死自己的诚实了。
「这么多?」她憋著笑,忍不住好奇。「都是你拒绝人家,还是人家拒绝你?」
他看她一眼,面子快要挂不住了。
他清了清喉咙。「嗯……没有再联络。」
那就是被拒绝了。唉!他的境遇真教人想为他一掬同情之泪。
「怎么不去谈恋爱?看哪个女人对你的眼,就出马去把她追回来嘛!」她拍桌子鼓噪。「相亲七、八十次,都够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了。」
「麻烦!」他一脸强撑的不屑。
「麻烦?」她瞪大眼睛。「追人与被追,都是乐趣耶!」
「反正恋爱不都这样?」他故意装得一脸无趣样。
她不禁咋舌。「你是受了什么刺激,想法这么偏激?」
他实在不想说,他……他根本没有追求女人的经验,当然也没谈过恋爱。
打从一进大学窄门,他就一头栽进电脑世界,这一栽就是十年。
这十年,他相准时机开张创业、突破旧门槛、研发新技术、壮大公司阵容。
每天焚膏继晷,写程式、测试程式、解决程式Bug,如此周而复始的循环,直到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他从床上睡醒,搔搔头,有根神经扭了一下,他才突然发现,他已经错过了恋爱的黄金时段。
在大学,他忘了修恋爱学分,去当兵,他错过了「兵变忐忑期」。
一转眼,他三十岁了,现在要他出马送玫瑰花、献巧克力、抱著泰迪熊在某间公寓楼下大声呼喊「我爱你」,甚至爬到电线竿上去弹吉他唱情歌……
以上这些,他,都做不到了。
现在他只想低调的拥有一个女人,低调的组成一个家庭,那些骑白马、挥大刀,救出公主的浪漫童话,就让年轻小辈去尽情发挥好了,他让贤。
「喂,在想什么?」她推推他。
他回过神。「我不偏激,我只不过是采用比较有效率的方法来选老婆。」他辩解著。「而且我相信,大部分男人对结婚的要求都跟我差不多,差别只在於我把话说实了,没有华丽的包装,在你听来很刺耳罢了。」
范可颐很认真地打量他。
从他过长、造型跑掉的头发,到他那副黑框复古兼变态的大眼镜,到他跟上次款式一样,只是颜色不同的Polo衫,到洗白牛仔裤,到旧旧的球鞋……她做出一个结论。
「你这副德行,就算再集一百枚印花,也还是单身汉一个。」
他白了她一眼。这句话很不中听喔!
「要相亲,干嘛不把自己打点得好看一点?」她委实想不通。
还有,她能说什么呢?
有的时候,女人明知直说的话通常是事实,但仍爱那么一点华丽的包装。
「我这样不好吗?」他低头看看自己。「既整齐又清洁。」
「但是不帅。」她实话实说,虽然有点伤人。「女人喜欢穿著潇洒风衣,或者西装革履也不错。」
「小姐,现在是夏天,除了『献宝』的暴露狂,谁会穿风衣?」他合情合理地指出。「而且,我是总工程师,很忙,没时间回家换套衣服再赶去吃相亲饭。」
她哼笑两声。「再换几套衣服也是一样吧!」
「什么意思?」
「我见过你几次,你的衣服都大同小异,你真的有其他衣服吗?比如麻质西装?白色衬衫?我敢打赌,你连一件会让女人流口水的黑色紧身背心都没有。」
什么?黑色紧身背心会让女人流口水?他怎么都不知道?
且慢,那不是重点——楼怀正有点恼怒了。「我没时间去买那些东西。」
「所以我猜,你应该是看到一件自认不错的上衣就买个一打,瞧见一双可接受的球鞋就买上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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