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男人(2)》是洪欣的第十本小说,照说写了这么多本书后,应该可以掌握创作的诀窍,写来得心应手才对,但再熟悉的事物,只要遇上人类的劣根性,即使是喝水都有可能会呛死;而不幸的,洪欣的劣根性就在此时——值得纪念的时候发作了,结果虽不至于念死,倒是很想拿块石头往自己头顶砸两下。
也不知是哪一根筋打结了,在写这本书时,洪欣犯了全天下人类都会犯的错——懒散。以至从落下第一个字开始至全书完成,其经历的时间,创下洪欣有史以来的最高纪录—一个连做梦都没想过的纪录。
想想人的惰性真是可怕,第十本小说原本该是值得特别庆祝的事,结果却是难产再难产,所以一眨眼,洪欣发誓,那种蓦然回首的感觉真的是恍惚一眨眼的时间,总之也不知自己在忙什么,其间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算客气,最长纪录,整整搁了一个月,几乎忘了它的存在,拖拖拉拉到连自己都看不下去,才终于良心发现,怎可以加此对待自己的心血结晶?终于痛改前非的只差没悬梁刺股,以示负责。
当初一开始构思这本小说时,洪欣本来是将女主角设定得更可爱活泼些,但写到一半发现女主角似乎可爱得过了头,感觉有点像是漫画《美少女战士》。据以往的经验,这种型态的故事不太适合浪漫的少女情怀,只好“忍痛”再略作修整,所以说忍痛,是因为修修改改是洪欣最痛恨的事情,这可不像在缝衣裳,哪儿破了哪儿缝,而是还得顾虑到前后的连贯性,简直痛苦死了!像这种时候,我真恨不得自己像“骇客任务”里的基诺李维一般神兵,能够有条电脑线路,可以一边接到电脑上一边连着自己的脑袋,然后瞬间变成无敌超人,脑中所由心所想皆可成真的直接显示在电脑萤幕,所有自己想要的感觉,那种种难以言喻的感觉,都自动浮现。这该多好啊!由此可证,洪欣果然变懒了,而且还不是普通的懒!英国威尔斯乡间,在一片清空旷野中,傲然而立着一座古老的城堡,堡后耸立幢强化透明玻璃所建造的温室花房。整座城堡与其周遭经过精心设计的花圃园林相辉映,充满自然与舒畅的视觉感触,令人有种与世无争的宁心静气。
花房里,张眼所见净是各有特色的奇花异草,空气中还隐约飘扬着清雅幽香,柔柔淡淡,那心旷神怡的情境,任谁见了都会不由得彻底放松身心。
美丽的事物人人爱,旁人见了如此,更别提这花房的所有者,也是城堡的主人——江崴。此刻的他,正凝神静气的照顾他花费年余,苦心培育的新种达摩兰花,那修长纤细的双手以一种呵护甫出生婴孩的温柔轻拭盆缘,眉宇间更显露了有如母亲般的骄傲光彩。
只是这幅柔美的画面,在他突然心有感应的眼皮跳动后,紧接着传来一阵石破天惊的呼唤声。他那极致细心的呵护,在这阵突兀有如失火般的叫唤下,险些失了手,断了他心爱的稚嫩花苗。想当然,那原来的悠闲心情是再也悠哉不起来了。
“大哥……大哥……你在哪里!”在一阵“用力”的扯开喉咙叫唤后,江辰这才抬眼搜寻着想必已被她“惊醒”的江崴。而在确定了他所在之处后,她更是一刻也不停留的飞奔而至,并且夸张的带着一副再不跑快点,天就要塌下来压死她的神情。
老天,江崴无言的紧锁双眉,接受这个破坏王的大驾光临。
不知当初他的双亲是打哪儿来的灵感为她取了江辰这名字。瞧她名字柔美,人却活泼得有如过动儿,运动细胞特别的敏捷,似乎什么事都难不倒她,但别看她毛躁就误以为她没什么智慧,事实上她的智商可是高达一八零,举世找不出几个像她一样的天才;但奇怪的是,他们兄妹俩明明打一个娘胎出生,又是从小相伴长大,个性却是南辕北辙,任谁都无法将两人联想在一块。
“江辰……”直视着她,江崴极为无奈的扶了扶差点又顺手扫倒他身旁花苗的江辰,懊然长叹:“花房里的一花一草,都有如娇嫩脆弱的婴孩,需要细心温柔的对待与和煦的环境。大哥不是已经再三提醒过你,在花房的时候要脚步轻柔,言语细微的吗?怎么你这会儿又把在运动场上粗枝大叶的那一套搬到这儿来?别说你又忘了。”
睁着她那晶亮的双眸,愣看了江崴五秒钟之久,江辰终于有所顿悟,原来这好脾气的江崴大哥是在跟她抱怨呢。
“嗯……对不起,大哥,我一急又给忘了。”江辰娇俏一笑,只是那沉静的模样维持不到三秒钟,她立刻完全忘了江崴的警告,全身的细胞又不安分的开始躁动,拉着他的手摇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