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直走,再转一个弯,昨天才来过,沈亮宇很顺利的找到她那栋属于单身单位的公寓。
乔霓解下安全带,客气而生疏的对他说:「谢谢你送我回来。」
「明天见。」
她又看了他一眼才下车。
车里隐约还留着她的香水气息,甜甜的花香调……
那抹白色的身影才消失在大楼出进口前,沈亮宇的车子甚至都还没回转,手机就响了,来电显示是莫斯。
他的邻居,也是他在台湾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中日混血的偶像剧明星,屏幕上走的是深情路线,私下则滥情无比。
虽然个性回异,但由于对美国职篮有着相同的热爱,两人成了朋友。
沈亮宇并不喜欢将工作带到私生活,因此,同事归同事,朋友归朋友,同事有好几百个,一起打球的朋友有几个,可比较熟的,只有莫斯。
「喂。」莫斯爽朗的声音从那头传过来,「你在干么?」
「开车。」
「开车?你?今天是星期四,你应该在上班吧。」莫斯一副少骗我的语气,「旁边有女人不方便讲话是不是?」
沈亮宇觉得有点好笑,但还是回答了,「我今天一早请了假,现在没事,正在回家的路上。」
「那要不要出来打球?」
「我还要半小时左右才会到。」
「没关系。」莫斯模仿了色情电话的语调,「等你喔。」
沈亮宇哈哈大笑,「你先过去,我很快就到。」
车子,稳稳的前进。
因为不是上下班时间,所以比平时走起来要快上一些,半个小时不到,沈亮宇已经回家换好运动服,到了社区的篮球场。
天冷,场里只有莫斯一人拍着橘色的球,跳起,投篮,捡球,再跳起,再投篮,再捡球……
沈亮宇跑过去,一下抄走莫斯手中的球,轻松往前,快步上篮。
「喂,盗亦有道,抄,也不能趁人不备啊。」
「史塔克顿抄球前也不会告诉对手说,喂,我要抄球了。」说话间,沈亮宇又是转身一投,不过这次球碰到篮框,反弹了出来。
「天气冷,手脚伸展不开。」
「技术烂就技术烂,怪到天气上。」看到他出错,莫斯心情很好似的,「看大爷我表演神射。」
随着话尾落下,橘色的球飞越了一个漂亮的弧度,砰的一声,也是打到篮框后反弹,一下落在好远的地方。
莫斯不清不楚的骂了一句,很快的又跑去捡球。
天冷,大家都不想出来,非假日的午后,社区附设的篮球场就只有两个人一来一往的拍打着橘色的球体。
外套脱了,毛衣脱了,最后只剩下一件长袖运动衫。
直到两人都汗流浃背,总算结束了这场毫无章法的运动。
沈亮宇拿起矿泉水往嘴里倒,突然间,莫斯咦了一声,很怀疑,很暧昧,很不怀好意。
「干么?」沈亮宇一边旋紧盖子,一边说:「不要跟我说你爱上我,我是一般人,不是少数份子。」
「你?你这种脸,就算愿意为我变女人我也不要啊。」
「那你是在看什么?」
闻言,莫斯笑笑,指着他颈子上的红印,「哪里钓来的妹妹?好热情的吻痕啊,一,二,三,三个。」
沈亮宇笑了笑,没回答他的问题。
「不是说喜欢银行里那个春天吗?所以我说嘛,做人何必那么执着,快乐最重要,春天不理你,你可以追求其它的天啊,不要说到全台湾,去东区走一趟就会发现漂亮的女孩子满街都是,青春型,运动型,甜美型,通通都有,何必遥望那个已经二十六岁的春天呢?」
莫斯很流利的发表着动物性的高见,直到他发现沈亮宇都没有回答他之后,终于转过头看了他一眼,那表情--
凭着男人的直觉,莫斯知道有内情。
虽然他年纪比沈亮宇轻,但身处演艺圈这个大染缸,他老早练就了看人的本事,好与不好,喜欢不喜欢,认同不认同,他都能够轻易读出。
此刻,沈亮宇的样子……
「那个东西。」莫斯指着他脖子上的吻痕,「该不会就是那个春天吧?」
「对。」
「你……超车。」
沈亮宇笑了,「那是意外。」
在听完来龙去脉之后,莫斯除了羡慕之外,照例发挥他的舌粲莲花,大大的赞叹了命运的神奇之处。
「说真的,你到底喜欢她哪里?」
「我爱她漂亮。」
莫斯听了咧嘴笑,「别人讲我还相信,你啊,我想光一张脸好看是吸引不了你的吧,上次跟我在一起那两个美眉一个美艳,一个清纯,你不也对她们没兴趣,她们后来还问我你是不是同志,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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