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阳下,栉比鳞次的商业大楼看板,最近出现一则令人莞尔的「告示」——
警告亲亲逃夫(2)袁睿皓
你的妻子孙绮云因习惯你的拥抱、亲吻及呵护,
自你蓄意叛逃后思念成残、思夫若渴,精神状况已濒临失心疯边缘,
若恐拥有精神病患妻子一名,请尽速与绮云联络!
也请各位朋友帮忙注意协寻,谢谢!
来来往往的人群,皆被这则「警告亲亲逃夫(2)」的告示所吸引,其中不乏调侃者颇富兴味的多瞧几眼,连日来已成附近上班族讨论的话题。
在贩售五百CC饮品休闲小站前,一个男人正低头从口袋中掏出零钱,不经意听见几个女学生对着广告看板指指点点;他抬起头,瞇眼一瞧
哇哩咧~~那女人有没有搞错啊?留这是哪一国的告示?简直丢脸丢到太平洋了!
他拔起腿就跑,浑然忘了自己才向卖饮料的工读生要了杯冰绿茶。
「喂,先生,你的绿茶!」工读生吓一大跳,望着丢在柜台的零钱,和自己手上的绿茶,这……
歹年冬厚肖郎,怎么偏巧让他碰上一个?婆娑的树影,飘扬的白纱,衬得穿着白纱的人儿更为亮眼,细致的彩妆将那双乌溜溜的大眼描绘得更加动人,眨动间流露盈盈媚波。
「喂,小姐,时间快到了耶,妳的新郎怎么还不见人影?」伴娘邓英英直盯着手表看,好像这么看着,时间就会走得慢些似的。
「是啊,睿皓怎么还没到?」被邓英英这么一说,孙绮云开始觉得不安,她移动一下发僵的臀部,坐了一整天,屁屁还真有点疼呢!「该不会是塞车吧?」
「塞妳的大头啦!」邓英英没好气地睐她一眼。「妳喔,看起来挺聪明的样子,怎会做这么匆忙的决定?那个男人妳不过见了三次面,就当三次都算约会好了,这样妳也敢决定嫁给他?真不晓得妳在想什么东东!」
孙绮云无辜地眨眨眼。「他不错啊,斯文有礼,谈吐不俗,又不会对我毛手毛脚,这样的男人有什么不好?」
「我不是说他不好,是妳跟他认识根本不够深。」邓英英双手插着腰,看起来像个茶壶。「妳要知道,妳的身价不菲,以往那么多男人都是为了妳的钱才找上妳,难道妳还学不到教训?」
说来这孙绮云也挺可怜的,虽有万贯家财她的父母因飞机失事,在她就读中学期间便离开人世,留下大笔的遗产给她。有钱是有钱,但人也未免单纯得过火,这么毫不犹豫便决定将自己嫁给一个才见过三次面的男人,在邓英英看来简直不可思议。
「欸,睿皓很有风度耶,约我出去都没花到我半毛钱,我相信他不是因为我的遗产才接近我的。」孙绮云泛起浅笑,对自己所选择的新郎颇为满意。「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是第一个用传家戒指向我求婚的男人啊,我当然欣然接受。」
或许是孤独太久,她一直渴望有个完整的家庭。虽然爸妈过世之后,叔叔义不容辞地担起她监护人的责任,但因为叔叔有自己的家庭,她和叔叔住在一起,总觉得格格不入,因此她选择一个人住。
她始终就是自己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生活,就算朋友都对她不错,但一个人独处时,她就孤独得快发狂了,也难怪她渴望拥有一个家。
当然她心里明白,很多男人是为了她所拥有的有价资产才接近她,但极少像袁睿皓这样,在她面前从不曾提起「$」这个符号,因此当袁睿皓向她求婚,她便毫不考虑地答应了。
邓英英翻翻白眼。「人家向妳求婚,妳就点头喔?我路上随便买一颗戒指,信口说它是家里代代相传下来的,这样妳就信喏?妳到底有没有大脑啊妳?」
「当然有。」孙绮云慎重地点了下头,天真地指着自己戴着白纱的头。「不就在这里?妳的眼睛真大,该配眼镜了。」
无力地拉着窗帘,邓英英好想哭喔。
这什么跟什么嘛!人家为她担心得要命,她却像个没事儿人似的,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不,皇后不急,急死宫女。
「绮云,时间快到了,妳准备好了没?」孙朝威推开新娘休息室的门,他是孙绮云的叔叔,也是她的监护人。
当然,在她成年之后,他便卸下这个职务,但今天他可是女方的家长代表,得牵着绮芸的手走出礼堂,代替过世的大哥完成最重要的工作。
「嗯,我好了。」露出甜美的笑,对孙绮云而言,孙朝威就像她第二个父亲一般,她由衷感谢叔叔对她的关爱,弥补她失去的父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