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可怎么好?万一跟英英改期,英英又要念她了。
咬咬唇,她想到一个变通的好方法。「叔叔,我可以带英英一起去吗?」
虽然英英跟叔叔他们一家不很熟,但至少曾在她的婚宴上见过面,应该不算太过陌生才是,真是一举两得。
「英英?」孙朝威想了想,未几,松开眉心。「喔,妳是说妳的伴娘是吧?」那个女孩他有点印象,看来挺乖巧的样子。
「对啊对啊!」孙绮云高兴极了,还好叔叔还记得,这样使得她放心不少。
「没问题,就一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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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英英是不反对到孙朝威家用餐啦,反正到哪她都不用付费,问题是孙绮云这女人真没大脑,这种场合理应带着自己的新婚夫婿一同参加,真不晓得她懂不懂人情世故。
「嘿,妳有没有搞错?」一见面获知今晚的约会地点有所变动,邓英英那张嘴就没停下来过,叨念个不停。「我当跟屁虫是无所谓,但妳老公咧?他才是最应该跟妳一同出席的人耶,妳那颗脑袋都装了些什么?我看我永远搞不懂妳的想法。」
「现在婷仙在他公司里上班嘛,下班后他顺道送婷仙回家,还不是一样?」无所谓地摆摆手,孙绮云的注意力全集中在前方稍嫌壅塞的道路。
死台北市,一到下班时间,每条路好像都瘫痪了似的,动弹不得,真讨厌!
「才不一样。」翻翻白眼,邓英英实在受不了她太过大而化之的思维,这女人到底有没有身为人家老婆的自觉啊?尤其她老公又那么「秀色可餐」……呃,英俊潇洒,很危险耶!
身为她的好友,该说的她一定会说,即使被嫌鸡婆,她还是要说。
「虽然我才见过妳老公一次面,可妳总不至于不知道妳老公的魅力吧?他很有女人缘的。」
「嗯哼,我知道他很有魅力啊,我从没怀疑过这一点。」朝前面的车技了下喇叭。那家伙会不会开车啊?车子扭来扭去,时速才不到十公里,走路都比它快,真是!
「那妳还放他跟孙婷仙单独在一起?」邓英荚感到不可思议,真想把她的头砍下来,看看她的脑袋里是不是装稻草?
「欸,婷仙是我堂妹,虽然我跟她没什么话好讲,不过我想她做事应该有分寸。」孙绮云不甚在意地应了句。
「厚~~妳喔!」邓英英快抓狂了,着实受不了她的粗线条。「我是旁观者清,妳结婚那天,我可是清清楚楚地看到孙婷仙看妳老公的眼神,不像一般看待亲戚该有的样子,我劝妳最好小心点。」
很多事的真相都是丑陋且难以接受的,这么混乱的社会,连乱伦那种天理不容的事都时有所闻,况且是堂小姨子?或许是她太过杞人忧天,但很多事不得不防啊!
「哎哟,不会啦!」孙绮云的反应是一笑置之。「我知道妳关心我,可是我觉得妳想太多了。」
虽然袁睿皓也提过相同的看法,但她选择相信袁睿皓。既然两人决定长长久久地走下去,如果连最基本的相互信任都做不到的话,其它全是空谈,因此她不想预设任何还没发生的可能。
望着她的侧颜,邓英英轻叹口气。
孙绮云在商界或许堪称精明的女强人,但现实生活里,她不折不扣是个小女孩,单纯得令人憎恨。
无妨,最好她老公不敢做出什么对不起她的事,不然,纵使没有家人挺她,她邓英英这个好朋友,无论如何绝对挺她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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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睿皓,你多吃一点。」孙婷仙不断地为袁睿皓挟菜,使得他的碗里满满的像座小山。
「没礼貌!婷仙,怎么可以直呼妳堂姊夫的名字?」孙朝威的妻子陈彦萍蹙起眉,斥责自己的女儿没大没小。
「有什么关系嘛,堂姊夫三个字叫起来又臭又长又拗口,在公司我们也都互叫名字习惯了啊,妈也未免太大惊小怪了点。」凭着在自个儿的地盘,有自家父母撑腰,孙婷仙放大胆子扯谎,料想袁睿皓应当下会当场给她难堪才是。
「对啦、对啦,妈,大家都是年轻人嘛,很少人还用那些又臭又长的称谓了,麻烦!」孙维民在军中待了一阵子,整个人晒得又黑又瘦,头发也剪得短短的,像个小黑人似的。
坐在孙绮云和孙婷仙中间的袁睿皓,盯着菜堆得像山一样的碗,半点食欲都提不起,淡淡地开口说了句--「现在不是在公司,随便一点无所谓,不过我们公司并没有直呼名字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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