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小说算是我的嗜好,一个属于「地下活动」的嗜好,也许是不好意思吧,我很少在别人面前提起。
当我的朋友得知我即将出版小说时,他们的反应是诧异,不敢置信的。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们,因为当我决定把这项嗜好「光明化」时,我已经默默进行很久了。知道我向出版社投出我的小说创作的朋友,只有一个,原因无他,只不过担心不幸被退了稿,朋友的安慰反而会成为最大的精神压力。
第一次动笔写小说是在国中时期。LongTimeAgo。那个时候在课业压力之下,书照念,小说也照写,至今,我仍保存着当时的作品呢!只不过现在连我自己都没勇气翻阅。
那时候和我一起沉浸在写小说中的好友,知道我果真将写小说此一嗜好付诸行动时,除了惊异之外,也十分为我高兴。感谢他们!虽然大家已鲜少联络了,但我会永远记住那段时光!
这是我真正第一本「用心」写的小说,也许不够完美,但全是我用心感动后的结晶,希望你们也能和我一样感动其中!丁婷顶着十分酷热的艳阳,指挥着搬家公司的人一一将家具搬上楼去。
「喂,喂,小心点,别撞到了……这茶几放在那边,衣橱放在那个墙角,对,对,就是那边。」丁婷忙碌极了。
「丁小姐,你这个花瓶要摆在哪里?」一名工人问着。
她环顾四周后,便指着茶几道:「就放在茶几上吧!」
忙了一个上午才将东西全搬完。「谢谢你们了,这是工钱,你们清点一下吧!」丁婷和他们清了帐。
「没错!如果以后有需要,可以再通知我们,再见。」
「再见。」丁婷送走了他们,回头看这个属于自己的地方,心中兴奋极了,终于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了!
「搬个家真是累惨了!」丁婷这会儿已十分舒适的躺在沙发椅上,一手拿着冰凉的红茶,另一手拿着无线电话正和茱蒂聊着天。
「恭喜你啦,你终于如愿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了。」
「是啊,虽然只是一个小坪数的公寓,但还是有家的温暖的。」
「既然你的家已经搞定了,那得庆祝一下了。你觉得如何?」茱蒂提议着。
「当然啰!」
「那你这个女主人可要准备好一些吃的,我们这几个可是大食客啊!」
「没问题,我一定准备好大一堆好吃的料理等你们来……」哔!哔!她身旁的CALL机响了,「喂,不和你说了,我的CALL机响了,拜拜。」
「好的,就这样了,拜拜。」
「拜拜。」丁婷挂上电话后,连忙覆机,原来是唱片公司找她。
「拍MTV?!这次是哪位歌星啊?」丁婷偶尔兼差拍MTV。
「是大牌红星刘德华的。」
「真的?怎么可能?那你们不是应该请一些知名一点的来拍吗?」丁婷有点惊喜也有点纳闷,自己以前都只是拍些小歌手的MTV,这次唱片公司竟会选中她来挑大梁,令她有些好奇。
「公司看了你的照片,说你适合,就这样了,至于细节部分,你明天过来再谈。」
「好的,谢谢你了,再见。」丁婷挂上了电话。
「是真的吗?该不会在作梦吧!」她自己一个人喃喃自语着。
铃!铃!电话铃声响起……
「喂?!请找丁婷,丁小姐。」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
「我就是,哪位?」她问道。
「你好,我是绮绮服饰公司的广告经理,敝姓陈,很冒昧打扰你……」
「请问有什么事吗?」她直截了当的问对方来意。
「是这样子的,因为本公司最近推出一系列的夏季服饰,需要拍摄样本目录,经由擎利帆摄影公司的介绍,希望你能当我们这一季的服装模特儿。」
「擎利凡?」丁婷回想了一下,自己什么时候和这家摄影公司合作过?「喔!擎利帆,嗯……陈先生,我想我们是不是应该找个时间详谈一下比较好?毕竟电话里不能讲得很清楚。」
「这是当然的,这个星期五可以吗?」对方询问她的意思。
「星期五……可以!住址是……上午十点?好,好的,就这样了,那见面再谈,再见。」
FM1046FM1046FM1046FM1046FM1046翌日,丁婷和唱片公司的人谈妥MTV的细节及佣金后,她去超商买了一大堆食物回来,因为今晚茱蒂她们那一大票人要来,她准备自己做一些小点心及果汁招待他们。
「啊,衣服好象忘了收。」丁婷突然想起阳台外的衣服还晾在外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