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你在这节骨眼,还只知道吃?”他疼惜地摇摇头。
蔷薇亲了亲他说:“噢,没法子,谁叫我有个金牌大厨的老爸。”
“好好好……”华飞龙最禁不起女儿撒娇,他对儿女照顾得无微不至,能为家人煮一桌好菜就心满意足,与妻子冷眉在家中的角色互调,外人引以为罕,冷家却已见怪不怪、习以为常。
饱食一顿之后,蔷薇溜回家收拾行李。
她左瞧右看确定外头没人,蹑手蹑脚想溜之际……
“咳!蔷薇,你想去哪儿?”
“唉……”她垂头丧气的回身,伸出手抱住对方,“小哥……让我走嘛!”
冷火仰笑笑,温和的说:“老妈早就看穿你的诡计了,还想逃?”
噢喔!原来老妈早有防备。
她决定采悲情策略,眨眨眼立刻泪如雨下,“呜……换成是你,你会怎么做,跟不爱的人结婚,再生下继承人?呜……我不要!我又不是母猪,说生就生……”
她泪得淅沥哗啦,鼻水直往冷火仰的雪白衬衫抹去,他也不计较,搂著宝贝妹妹说:“别哭、别哭,我就是回来帮你的呀!”
“呃?”蔷薇泪眼一抹,拍拍胸口叫道:“你怎么不早点说嘛!”她拎起行李箱,昂首阔步走出去,却被哥哥拉住,“慢著。”
“又怎么了?”她没好气的问。
“啧……”他睨著她,“说走就走,这么绝情?”
“哼!我在‘逃命’耶,没空你侬我侬了啦!”
冷火仰拿出一张信用卡,塞到她手上,“这张副卡‘赞助’你逃命,你带著,小心点。”
“耶!”蔷薇抱著他,用力的亲了下他的脸,“我最最最爱你了。”
“是。”他调侃说:“我早就知道自己很可爱,那你记得跟我们连络。”
“拜——”她又重重亲了他一下,才扬长而去。温哥华机场。
初冬的天还没亮,一片雾气蒙蒙,一班从温哥华回台北的七四七,在停机坪上等候旅客陆续上机。
翟仲骞坐在头等舱宽适的座椅上,他已把皮鞋脱下来,穿上供应的厚袜套和拖鞋,准备好好的睡一觉。
他揉了揉太阳穴,薄唇不悦地抿紧,因为只要天气一冷,他的脑袋就开始隐隐作痛,所以他一向不太喜欢冬季。
他把两张毛毯盖在身上,闭目养神,心里嘀咕著——要不是为了工作,他才不要到这种寒带国家,还说什么温哥华是很温暖的都市?冬季简直冷死人了,以后说什么他也不往寒带地方跑,或干脆避免冬天出远门……
正在忖度之际,舱内传来一阵低嚷声,翟仲骞睁开眼,赫然看见一名华裔女子身后跟了三个男子,他们正以英语吵吵闹闹的争论不休。
翟仲骞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女孩,她那张细致的鹅蛋脸上,一点彩妆也没有,只穿简单合身的白色T恤及牛仔长裤,依然美丽绝伦。
头等舱中的男士们纷纷一脸惊艳,不住转过头来看她。
她把厚厚的大衣和登机证交给空服员,由空服员引导她坐到翟仲骞旁边的座位。
那三个男子见状立刻查看最接近她的位置是否是自己的座位,又推又挤的,还没坐好的她被他们一推撞,整个人坐在翟仲骞身上,微卷的长发扫过他的脸,隐隐带著一抹玫瑰香味。
“对不起!对不起!”她尴尬地连忙站起来,偷偷瞄了眼翟仲骞,只见他英挺帅气的脸极为不悦。唉!她也管不了他的脸色了,回头对那三人大声斥道:“你们谁再吵,我就不理谁!”
果然奏效,三个男子噤了声,那窝囊样让其他乘客不禁低头窃笑。
这幼稚的一幕,翟仲骞则是嗤之以鼻。
确认座位后,那三个男子把随身行李往行李柜一搁,又围到女孩身边,七嘴八舌的嚷起来——
第一个拉丁裔男子说:“蔷薇,到了台北跟我走,我有朋友住在天母。”
第二个则是白人,“蔷薇,别听他的,住朋友家多不方便,我陪你住饭店,我已经订好总统套房了。”
第三个像是混血儿的说:“蔷薇,别理他们,跟我最好,我给你五十万,让你高兴住哪、高兴做什么都好。”他从口袋取出张支票摇了摇。
另外两人立即反驳道:“蔷薇,别上他的当,他的钱都在他老头手上。”
“那你们又肯拿多少出来?”混血儿不甘示弱的呛声。
白人抬起下巴,骄傲的说:“五十万现金,你做得到吗?”
“我也可以!”拉丁男也抢道。
这阵纷嚷,他们虽说著英语,但是“蔷薇”两字却以中文发音,全舱的乘客都知道这美女名叫蔷薇;还有,他们比著价钱,令整件事听起来很暧昧,仿佛蔷薇是待价而沽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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