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一种难戒的习惯,尤其对孤家寡人、缺少亲情的她,总以为找到爱人就能有个家,却往往是她期待太高,而现实太残忍。
「认命的女孩,老实说,妳到底对他有没有兴趣?」爱荷长驱直入,不再跟她清谈了。
可卿歪头想了一想。「应该说是投缘吧!他跟我以前交往过的男人不太一样,有时候他似乎特别敏锐,猜得出我在想什么,当然有时候他也太迟钝了,在我看来却很可爱。」
想到两人相处的点点滴滴,从互看不顺眼到逐渐了解、关怀彼此,多奇妙的过程呀,居然在几天内就发生了这么多事。
「那就想办法把他得手啊!妳不准这样就给我放弃!拜托,我听妳说可能结婚八百次了,就把诺言实现一次行不行?我的礼金早就包好了,但红包袋却等得快褪色了!」
可卿搅动着那杯维也纳咖啡,无奈地说:「人人都有过去,他对旧情人的记忆太深刻了,连我打扫个屋子他都会发作,他不想被人提醒那段回忆,正表示他还深深记得她。唉,我跟那旧情人争什么争?我都失恋过几次了,不想再多加一次,饶过我吧!」
「狗屁不通!」爱荷的性子就是这样,真亏她老公就是爱她的火辣。「妳应该说,妳都失恋几次了,多一次算什么?跟他拚了!凭妳过人的本事、傲人的条件,为何不能让那笨兽医重新习惯一次?」
可卿一赌气,脱口而出道:「拜托,我大伤未愈,干么又去蹚浑水?人家又早摆明了没心情,我房门都没锁他也不来夜访一番,我当真那么没格啊?干脆本小姐再也不谈恋爱算了!」
她又不是没发觉两人之间的化学作用、心灵吸引,相反的,她感受得万分清楚,就因如此她更火大,好不容易碰到对的人却不能爱,老天爷到底想怎么欺负她才过瘾?
「是吗?这可是妳说的,有志气!」爱荷击掌称许,却不怎么看好。
可卿握紧拳说:「那姓殷的,我才不在乎呢!」
「喔?」爱荷随即跟进。「既然如此,妳也不用回他那儿去了,免得夜长梦更多!还是去我家住吧,台风要来一个月,妳就在我家住一个月,凭我们三世交情,妳知道这是绝对不用客气的!」
可卿明白好友是对的,现在她没有理由再打扰他了,再继续下去,迟早有一人会克制不住的,磁场一天比一天强烈,她对自己也没把握。
但……为什么她一听到这决定,还会不住犹豫?
「卿卿,妳还在多想什么?别告诉我妳舍不得那兽医先生!」爱荷贼笑着望住她。
可卿忍不住脸红,辩称:「才没有呢!我只是想……应该把钥匙和皮包还给他,而且我还买了这些青菜水果,至少要送到他家吧!」
「当然啦~~我开了车来,我先送妳回他家,等到他回来我们再离开,还得向他大大道谢一番!没有他,我们卿卿可要当流浪苦命女了。送他个礼物好了,赶快把咖啡喝一喝,我们现在就去精品店选!大恩谢过,钱我先帮妳还,以后妳和他就老死不相往来了!还有啊……」
听着这些话,可卿突然觉得咖啡发酸了起来。
方可卿被高爱荷拖着东挑西选,逛了两条街,终于决定买下一个烟灰缸,浅蓝色的水晶石,灯光下闪着各种折射,像个神秘湛蓝的海底世界。
坐上了爱荷的车,后座挤满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她们选了一片Bread合唱团的CD放来听,舒缓旋律立刻回荡在车里,两人还引吭高歌,默契十足。
快到殷柏升的住处了,可卿望向街景,只见人来人往,却看不出谁在哭、谁在笑。她不禁想到日后如果有那么一天,她挽着另一个男人的手,在街头碰见柏升和他的情人,会是怎样的一幅画面?当她离开后,他还会记得一个跟他共处五天的女人吗?回想起来,一定都是有关下雨的回忆吧!
为什么要带她回家?为什么买了玫瑰花?那个热吻他到底在不在意?不得到这些答案,她能走得安心吗?不再见到他,她就能对爱情免疫了吗?唉,答案飘散在风中。
「是不是这儿?」爱荷放慢了车速。
「前面右转,第二家。」可卿摊开手绘的地图说,柏升知道地方向感奇差,特别画了这张简图。
「不错嘛,敦化南路高级住宅区,算他有点办法!不过我们卿卿就要走了,管他金窝银窝都是一样的啦!」爱荷停好车,转过来对她说:「下车吧!」
可卿却没有立刻行动,扭紧了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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