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考虑清楚喔,万一你们结婚後,日久生情的话,那你不是会很痛苦吗?」孙璃璃一本正经地说道。
「我受够多情的男人了。」谢凌凌高姚的身材,配合上冷调的脸庞,浑身散发著拒人於千里之外的漠然。「我和黎子维已经有协议了,婚後各自过各自的生活。」
谢凌凌看向黎子维,那男人正露出一口白牙,仰头大笑著。她蹙了下眉,别开了头,不去理会心头上一闪而过的悸动。
「我帮你跟爸爸提你和黎子维解除婚约的事。」谢翔华主动地说道,握住了妹妹的手。
「哥,不用了,那是我自己做的选择。反正我已经打定了主意,要对那段婚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除了你之外,天下不会有什么好男人的。」谢凌凌紧握了下哥哥的手,回给他一笑。「你们慢慢聊,我去和一些长辈打声招呼,顺便看看爸爸那里有没有什么要帮忙的事。」
「凌凌那么能干,不要结婚也无所谓啊。」孙璃璃真是不懂谢凌凌在想什么,为什么一副拚命想离开这个家的模样。
「凌凌对商业数字的敏感度很高,也是个管理经营的好人才。」谢翔华认同地点点头。
「好啊、好啊!那你把公事职务交给她,我们去环游世界,我拍照,你去研究你的古籍纸张制造。」孙璃璃把他拉到一处较阴暗的地方,眉飞色舞地说道。
「这个主意很让人心动。」他凝视著她的盈盈笑脸,也跟著笑了。
「那就走吧。」她可人地偏著头看著他。
「现在去环游世界?」他挑眉问道。
「现在去告诉你爸爸,说我们要结婚!说我们要去度蜜月!说我们要去环游世界!说你适合研发部门……」
在孙璃璃的笑语朗朗声中,他们相倚偎的背影缓缓地走向谢家主宅。
而在所有人都未曾注意到的时候,黎子维的目光在谢凌凌的背影上停留了许久、许久。
在星星的夜空下,人间剧场正不停地上演著一出出喜怒哀乐的戏码。
那一夜,谢翔华用飘逸清俊的毛笔字在日记中写下——
你可以怀疑星星是火把;
你可以怀疑太阳会移转;
你可以怀疑真理定谎话;
但我对你的爱永不改变。
~~老公,我也爱你!孙璃璃用粉红彩色笔在最後一行这样加注道。
【全书完】
书後小注:
小说开场和结尾的句子,摘自沙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什锦面喔伊系!不三不四
一直在想该怎么把路可可这个女人归类,脑子砸来她的各形各状、言行举止,嗯……呐……啧……老娘(请容我粗俗地如此自称,小的粗俗才好衬托路可可的高雅)竟然没办法想出个妙辞来形容,这是从未发生过的事,当一个编辑竟然辞穷,不如躺在地上滚算了。左三圈右三圈,再右三圈左三圈……我想到了,路可可如果不是一碗什锦面,就是一块总汇披萨。
「什锦」、「总汇」的意思大家都了吧?料多、味鲜,但里头总有一两样料想挑掉的,不过,我不会挑掉,我通通吃掉,因为那一两样不爱的,无损於那美妙的滋味,下回还要再来一碗什锦面、或点一块总汇披萨。
先来说说我想挑掉的好了。老实说我想桃掉两样——
路可可,这三个字有多少「口」,大家算算,不少吧!人人只一张嘴,她一人独得这么多张,肯定很会讲,对!这女人口才的确很溜,都溜在哪?溜在拖稿总有理由,哀求总会成功,交稿子的讨价还价总能多要个几天来混。她希望多个十天,老娘说两天,最後她得到五天的宽限。五天她也高兴,算了,赏她、赏她!哼~~爽得了一时,爽不了永远,五天後还不是得乖乖交。换作是老娘,就提前五天交,整本砸过去,早死早超生,提早五天得到解脱。这道理希望她有天能顿悟,稿子还是早交早好。
第二样是,路可可这女人有当「阿舍」的潜力。我要是她妈,就把她绑在家里,不准出门,最好待在家写稿,别整天心花花的爱花钱。听说,她一条街逛过去,就可以花掉不少银两,那条街还不是什么精品街,普普通通,也不是家家户户都是店面,这样没什么的一条街,她也能变出花样来撒银两,振兴民生经济是很好,但、足,撒在我身上更好!我要银两、我要银两、撒我、撒我……被砸痛我也甘愿。
想挑掉的说完,来说点爱吃的。
这女人有点神经质。别怀疑,老娘没说错,真的特爱她这项「美德』。那一点点的神经质让她有点挑剔、爱完美,因为挑剔、爱完美,写稿就爱检查一遍又一遍,这么一来稿子就被修整得「很像样」,真是优秀的习惯啊~~赞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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