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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敬之、沈敬之,我的脚好痒,你快来帮我抓一抓。”
一声召唤,草地那端出现个手端冷饮的男子,不疾不徐地放下英国进口的鸢尾花瓷盘,弯身抓起她的脚板握在手心。
“哪里痒?”像是理所当然,常若薇动动五根脚指头道:“第三根和第四根脚趾的缝中间。”
“这样可以吗?要不要抓重些?”力道不重不轻,他顺着沟痕抓抚着。
“嗯,好舒服,我要喝柠檬汁。”
学过道地武学的人就是不一样,懂得抓筋络按摩。
沈敬之单手将杯子递上前,不过不是交给她,而是放在她唇下。
“喝慢点,别呛到了。”
“好。”
好好喝哦!为何他家连柠檬汁都比外面卖的好喝,真想永远待下来。
清风徐徐,凉意送爽,好一个度假天。
因伤休假的常若薇幸福得像个死人,茶来伸手,饭来张口,天生的两条手如废掉似的很少使用,以免扯到伤口造成发炎。
走路成了她唯一的休闲,由屋里走到屋外,大概一百步左右,“非常”远,因此她懒病一发,人力轿夫必会提供臂力播着她过桥,跋山涉水来到前院的草坪。
跋山,庭院里的假山;涉水,天然流泉造型的小瀑布,一路摇呀摇地摇过一条造景的小宽桥,一步就可以跨过。
所以,她真的很幸福,幸福到几乎忘了自已是个警察,刚埋下一颗不定时炸弹,随时有引爆的可能,安安稳稳享受几天前荣升她男友宝座的“奴才”服侍。
一晃眼,她在这里待了将近一个星期养伤,安逸的生活并未完全消弭警察的本能,应该注意到的小细节无一漏失,尽收了然的眼底。
这里看似与世无争的桃花源,四周高筑的围墙却是通了高压电,电不死人却足以令人昏迷大半天.可由外看来不过是昔通的白墙。
前前后后数了一下,小小的针孔摄影机不算多,大概百来个,屋顶有红外线热源扫瞄,哪个不长眼的笨蛋敢由天而落,定是扫成蜂窝不留情。
表面上看来正常的佣人个个都身怀绝技,脚步轻盈,气息稳定,由内而外散发着自信,眼神锐利不忘藏芒,分明有人事先交代过。
真要是佣人才有鬼,练家子岂会甘于人下,做起粗鄙的低下工作?用点心思一转,不难猜出此处是龙门名下的产业之一,他是带她来“避难”的。
“沈敬之,我脚酸。”
太久没跑、没动了,缺乏运动而酸涩。
“好,我帮你捏捏。”
没有半丝勉强成份,他做得相当勤快。
“沈敬之,我想睡觉。”
人都有惰性,风一凉爽就直打哈欠。
“好,你睡。”
调调懒人枕的位置,方便她入睡。
“沈敬之,我待会要洗澡。”
一天洗三次不为过,浴室里的香精洗得皮肤好滑。
“好,我先放好水等你。”要用迷迭香还是薰衣草精油好呢?
“沈敬之,我要去上班。”闭目假寐,她说得漫不经心。
捏脚的手停了一下,隐约传来闷笑的呛气声。“等你好了我再送你去。”
是够狡狯的诡计,但是功力尚浅.和龙门的公主一比算是小巫见大巫,若非已是“身经百战”,恐怕他会中计的一口应允。
论起整人术,龙青妮认了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尤其是千奇百怪的整人法从未重复才叫人称奇,整得人反过来还要感谢她,含悲带怨地吞下一肚子苦水。
因此,常若薇小使手段想回工作岗位的阴招很快便被识破,久病成良医,看多了别人的“苦难”,他的反应实属正常,不然他也会沦为“苦难”之一。
她倏地张开眼用不快的眼神一瞪,“你干什么这么精,让我得逞一次会死呀?”
“薇薇,子弹打中身体的感觉如何?”将她搂入怀中一栖,沈敬之轻柔地以指代梳理理她微乱的发丝。
“热热麻麻的,像是冬天喝麻辣火锅配牛肉面,辣火中烧。”
“不痛吗?”撩开她已呈淡粉色的伤疤,他的心口仍隐隐作痛。
“没来得及痛你就出现了,昏死的人不会有知觉。”
奇怪,他问这些有何用意?“可是我很痛,强烈的剧痛几乎要夺走我的呼吸,我没办法忍受你一动也不动的样子,我痛得快麻痹了。”
他紧搂着她发出沉重的喘息声。
“沈敬之……”他太奸诈了,每次都说这种让人感动得要命的话,害她一不小心就爱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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