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来了,动不动就要我滚,外头有多少人要你的命,难保下回换你来求我。”风水轮流转,总有他低头的一日。
“嗯哼!”谁取得了恶魔之命?他不放在眼底。
大饼人人贪食,有本事来叩门,地狱之斧高挂当头,锋利不见血,寒恻阴残夺魂快。
在血腥的环境中成长,心软的人成不了大事,活在子弹口的日子游刃有余,以强悍之势御人乃是狂霸本色,他不在乎外在凶险,但凭一时痛快。
要他的命没那么容易,先向撒旦报备。
“老板,你是不是得罪很多人?”沙悦宝晃呀晃的晃到他面前。
“包括你?”她学会了他的冷哼。
“我还在领号码牌,数字太长记不住。”遥遥长龙皆是寻仇者,她拿着菜刀候着,大概西元二一○○年,才轮得到她。
“宝宝,你要学着敬畏我。”上官锋冷笑一声,动作如电地搂她入怀。
“尽使小人手段,你的手早晚废掉。”她会是带头放鞭炮的人。
手受伤的人行动还那么敏捷,他根本没有痛感神经嘛!难怪不怕死。
“好香,你今天用什么泡澡,薰衣草还是迷迭香?”很淡,不难闻。
“是佛手柑加薰衣草,市面卖的品质好差,不如我自己动手做来得有味舒坦。”她突然想起茉莉花精也快用完了。
“明天我叫人去采买一车,你把单子开出来,省得埋怨花材不齐全……”
嗯?有笑声。
夜夙连忙闭上嘴,那一眼横扫可是带着千军万马,他嫌命长才敢放肆。
不过,有意思!值得冒险翻墙。
“我哪有,你少乱冠罪名。”沙悦宝被他一揽就分心了,忘了先前要问什么。
不能一心二用的人真可怜。
“对对对,他就是这种人,明明自己杀人放火还大喊上帝有罪。”煽风点火纯属私人乐趣。
“夜医生,上帝是有罪呀!你好像在幸灾乐祸。”沙悦宝一副理所当然的道。
杀坏人、放烟火不致有错吧!
嘎?夜夙闻言为之一怔。“呃,上帝是神,他不会做错事。”
“才怪,神也会做错事,不然她怎会被钉上十字架,还自称我有罪。”她的错在于说谎。
信上帝得永生,这是一句骗语。
人要永恒的生命做什么?日复一日,周而复始他过着单调的养老生活,看起来美好其实痛苦,谁能做到绝对无私?连上帝都为了无法感化路西弗而将他逐出天堂,鸵鸟心态地维持假面的和平。
曙光之子曾是她最宠爱的天使,只因理念不合而排除异己,造成人间多了个魔界,地狱的形成不就是由它一手打造的。
如果路西弗不坠魔,人的心中将无魔唯有纯善。
撒旦之名拜上帝所赐。
信上帝若能得永生,亚当和夏娃就不会因为一个小小错误,而失去伊甸园的庇护,他们是最忠诚的信徒,神的胸怀真是狭隘,偷吃禁果又不是做什么无理不容之事,宽恕和体谅是神该有的气度。
还是她的撒旦王有风度,只要信仰就赐予法力,不用永恒来引诱无知生命——他直接掠夺。
我主撒旦,黑暗之王。沙悦宝在心中赞扬其美德。
“那是那稣的宽容,为天下有罪的人背起十字架,绝非他个人的疏失。”夜夙纠正道。颠倒教义,她会被教徒打死。
若在十七世纪,她铁定会以异教徒身份被烧死,冠以女巫之名。
夜夙殊不知她就是名副其实的女巫,一个黑色信仰者。
“随你编排,反正我不上教堂。”她上星芒台,祈求法力。
沙悦宝对夜夙失去兴趣,警觉地压住正往她小腹探险的魔掌。
“老板,你的手放错位置了。”
“滑而无骨,细致如脂,引得我食指大动。”上官锋毫无愧疚地一按一放。
“我又不是食物。”
上官锋冷惊的一笑,“在我看来可口得很,你该抹净脖子送上来。”
“尼古拉斯伯爵在欧洲,若你想吸血请向他请益。”那个老家伙曾经在她手背上咬一口。
成为吸血鬼的要件是必须被吸尽身体全部的血,死后三日才会复活成为吸血一族,其间必须经由满月照射,还以完整的吸血体质。
“宝宝,你似乎有很多有趣的‘见闻’未向我吐实。”既然有女巫,吸血鬼就不足为奇。
“老板,探人隐私是件缺德事……”话未竟,一阵爆裂声突如天响雷。
由天而降的一排杀手十数人,持枪朝着别墅内部横扫,随即,反应迅速的保安人员齐聚还击,枪声隆隆地互有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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