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强人所难。”宋沐风没法忍受地代为出头。
沈恋梅好奇的一睨神肖披萨小弟的男子。“你最好别惹她,这个疯女人的靠山很硬。”
真是太像了,下巴那颗青春痘的位置都没搬家吶!
“你说谁是疯女人来着。”家法太久不用会生锈,她皮在痒了。
沈恋梅嘿嘿两声地往男子身后一躲,意思是掐不到,掐不到。
“总经理,你忘了我们还有合约要谈,别人的闲事不宜插手。”他的反常令张冰玉心生危机感。
“不急,不急,我们只看戏。”金雍宇可说是兴味正浓,他等着和偶像握手。
“金副总,公事延迟不得,你想害公司损失惨重吗?”以及她的损失。
他好笑的端出上司架子。“你大概没记牢我也是你的上司吧?”
“我……”
“夏小姐,我是你忠实的歌迷,你每一首歌我都会唱。”偶像、偶像耶!他从小听她的歌长大的。
咦!等等,她好象一出道就二十来岁没老过,而他那年才十来岁,那么她不就……
很老了?
歌迷呀!很好,很好。“你会帮我的忙吧!”
“什么忙尽管开口,我一定竭力为你达成。”她是喝欧蕾保养的吗?怎么皮肤细得像豆腐。
“把那丫头抓过来让我好好地吻上十分钟。”敢背弃生养的娘,罪该万死。
“呃!这个……”不太道德。
“你休想,吻你我还不如吻他。”至少没那么变态。
被指名的宋沐风有些蠢蠢欲动,眼睑低垂的盖住眼底的渴望,无法克制的望向红润鲜艳的梅色。
夏恋秋软缎般的柔音缓缓一漾。“你有那个胆吗?”
玩嘛!小嫩姜哪玩得过她。
“谁说我不敢来着,我就吻给你看。”冲动,是红梅的洒脱。
众目睽睽之下,沈恋梅稍微踮起脚尖环上双臂,没什么诗情画意像寻仇一般地吻上正等待着她的浑厚气息,牙齿还互叩了一声。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她的举动唤醒了宋沐风深眠体内的巨兽。
一个吻,一个终身。
她怎么也猜不到命运的齿轮开始激活,而推她一把的正是得意非凡的戏子母亲。
舞台,处处皆是,上演着属于爱情的故事。这是一种如何美妙的滋味,彷佛天堂的玫瑰花在一瞬间盛开在身边,四周充斥着令人陶醉的香味,宛如奉劝着窃花者珍惜眼前。
梅的香气直透鼻翼,柔软唇瓣是这么的热情,宋沐风几乎要融化在她意气用事的热吻中。
贪婪,竟是他此刻唯一的念头。
软柔的吻带来他的贪心,他怎么会愚蠢地白白浪费六年的光阴,割心割肺地想将人间至宝送给别人,以为自己做得到无悔的守候。
他想独占她呀!包括她的身和心,以及任意游荡的灵魂。
她是危崖上的一株红梅,那么他便是贪而无餍的蜂鸟,不仅要吞食她的花蜜,还要蚕食一树梅叶,最后裹腹以红梅果,丝毫不放过一丝一毫。
以前的他傻得太浪漫了,苦在心里甘为跑腿的披萨小弟,只为见她一面而去讨好大厦的其它住户,成为唯一能自由进出十三楼层的特例。
想见她的冲动压过男人的自尊,堂堂年收入近百亿的蓝天集团第一继承人还是逃不过情蛊的折磨,他告诉自己只要再见她一次。
然后一次又一次,渴望的心累积成金字塔的地基,一层一层地往上堆积,欲罢不能的一再警告自己是最后一回,他终会放手。
但是,他输了。
输给自己的情感。
压抑六年的情感此刻宛如爆发中的火山不可收拾,难以停止地喷射出岩浆燃烧整片大地。
不曾拥有就不会有贪念,一旦握在手中有谁肯放手,他真的放不开了。
不管前方有多少巨石阻碍通行,他已经不甘于守候,就算是伤痕累累他也要一块块搬开,化身为沃土滋养生命中的那株红梅。
“天哪!我没脸见人了,三个月内最好别出门。”不然得戴深色垃圾袋。
嘟嘟哝哝的沈恋梅无头苍蝇似的猛向前头钻,疾步快行如同后头有恶鬼追着。
头晕脑胀是因为发烫的双颊,烧红的脸蛋和艳绽的梅瓣没两样,自然散发耀目的光彩。
她的美是无庸置疑,露肩的小可爱搭配极短的低腰牛仔裤,细跟的白色凉鞋上缀着两朵梅花,每走一步便若隐若现的小露平滑腹部,瑰色肚脐眼引人不少遐思。
不经意显露的风情撩拨着毫不知情路过的行人,那惊艳的一瞟她根本无心理会,让自身的美丽漫过一条又一条的街,勾引无数男人悸动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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