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浩军自己是满喜欢认识新朋友的。
所以在那种宴请各级主管以及相关厂商的场合,他喝了不少,或者说喝了很多也可以。
陈倩倩亲眼所见,完全相信,“那要不要早点回去休息?”
方浩军拉回神思,“也好。”
吴欣宜连忙起身,“我来开车好了。”
“你开我的车送我回家,那你呢?”
“我再叫计程车。”
于是两人步出了酒吧。
吴欣宜开车很稳,深夜的马路上,车身平稳的前进中。忽然,下起了一阵雨。
方浩军开了一点车窗,让一月的冷风吹进,些微的雨丝打在脸上有种清凉感觉,醒醒脑,也醒醒精神。
虽然他现在仍清楚记得白毛衣女生的一颦一笑,但是只要他回家睡一觉起来,一定什么都不记得。
因为世界上没有一见钟情这回事。
绝对没有。方浩军是因为刺眼的光线醒过来的。
昨晚直接倒在床上,窗帘没拉,午后的冬日太阳就这样大刺刺的穿过落地玻璃窗,然后照在他的脸上。
他一向浅眠,光线刺到眼皮,一下就醒过来。
有点神经质——吴欣宜是这样说的。
他不否认,浅眠的确算是神经质的一种,而他身上,怕也只有这点符合一般人对于艺术工作者的既定印象了。
梳洗过后,他开车直驱西门町。
“拍摄街头女性”这种事情虽然可以交由一般职员去做,不过,因为这是第一线的接触,抓住客层是美妆事业最重要的工作,所以多年他都习惯自己动手。
自己挑选,自己拍摄,从女性的喜好中塑造出可能的流行。
一月底,学生大概都放寒假了,行人步道上多得是少年少女,声音很大,脚步轻快,方浩军就站在捷运出口,拿着数位相机对着路过的少女以及年轻女子按下快门。
唔,这个眼影画得不错,这个,哇,唇膏颜色太深,再来这个感觉还不坏,满清新的,这个……昨天晚上在日升酒吧的白毛衣?
方浩军将目光从数位相机的镜头移往捷运出口的楼梯,短发,大眼睛,走起路来有点闲散,脸上有种睡不饱的慵懒感觉。
她今天穿了一件,呃,有点像大学社团的衣服,牛仔裤,球鞋,削瘦的肩膀上背了一只颇有分量的袋子。
她正在上楼梯,而他就倚在扶手旁。
几秒过后,两人视线再度对上,像昨晚一模一样。
不知道她还认不认得他,毕竟他们的“曾经见过”也只有短短几秒,但是,方浩军还是不由自主对她点了一下头。
她扬起眉,颇有意外,“你记得我?”语气很怀疑。
方浩军一笑,“你昨天穿着白毛衣。”
她的眉毛挑得更高,“我还以为你昨天喝醉了。”
还以为?
这么说,她也记得他,这倒是个好现象。
方浩军的心情不自觉的好了起来,但很快的,他又发现自己居然为了这一点小事高兴有点不太寻常。
他对她好像真的有点……特别?
这应该算是特别吗?
他还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一见钟情这件事情,但,若说人与人之间有所谓的缘分存在,他倒是不会反驳。
“你背着这么大的袋子要去哪?”
“去买东西。”她的小脸一沉,“昨天出门前忘了关窗子,雨水打进来,我那些不能浸水的全部浸水了,如果不是为了买那些东西,我才不要这么一大早起来,眼睛根本睁不开。”
她说话的方式以及表情都让方浩军觉得好笑,“现在是下午两点。”
“对于一个总是睡到下午四点的人来说,一点起床的确是一大早没错啊。”看得出来,她很努力为自己的生活型态作解释,“在我的观点里,早晚应该是依照个人的生理时钟来分辨,而不是靠中原标准时间。”
如果是平常,有人这样对他说,他一定会觉得对方是无可救药的懒散,但是这些话出自她的口中,他只觉得有趣。
他想,大部分是因为她身上本来就有种悠闲的感觉。
“你在这里干么?”她眼神移到他手中的数位相机,脸上出现了一丝怪异,“你该不会只拍女生吧?”
她的表情好像在指责他是个色狼似的。
“我是,但跟你想的不一样。”
她眼神半眯,“你只拍穿着短裙的长腿跟胸部对不对?”
天大的误会,他看起来像这么变态的人吗?对他投怀送抱的人都不知道有多少,他犯得着在西门町拍女生的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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