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试着要忘记她,可是效果不彰。也许是他不够努力,也许是她根扎得太深,反正她就是一直占着他的心,孟凡衷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够忘记她?也许要十年,也许是一瞬间,也许是生下儿女后,也许是白发苍苍时……也许是至死不渝。
他放任自己陷入金优娜的漩涡,但是他却还是个柔情万千的男朋友,他不让女朋友伤心,不让她起疑,甚至还顺了她的愿望娶她。
他记得金优娜说过的一句话:不能跟心爱的人结合是最悲惨的!
他不想让女友活得这么悲惨,孟凡衷看不惯人世间发生太多悲剧,反正真正的快乐早已离他远去,他再也体验不出快乐,但是犯不着拖别人下水,他可以成全别人的幸福。
他下个月就要结婚了,金优娜呢?她过得怎么样?结婚了吗?也许有孩子了吧!过得快乐吗?
※※※
“少年仔,要不要吃饭团,这是我亲手做的哦!”
“谢谢!”接过阿嫫手中的饭团,他不客气的咬了一大口。
数年如一日,他每天都会晨跑到山上做运动,这是个好习惯,能舒活筋骨、促进身体健康、呼吸新鲜空气。
“少年仔,我今天好像有看到你的女朋友咧!”一个坐在石椅上的老公公说道。
“不会吧!最近她都没跟我来啊!你看错了吧!”他曾带过女友来散步,可是她一来既没有早起的习惯,二来也没办法这样运动,她嫌累,他也不勉强。
“我也有看到,不是现在这个,是以前那个。”其中一个老婆婆插话。
“那更不可能。”孟凡衷咬着饭团笑道。
他坐在山顶,望着沐浴在金色朝阳里的台北城,嘴里嚼着饭团沉思。
※※※
今天他在山顶对我唱彭羚的小玩意耶!
呀呼!我好高兴哦!
戴在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那是爱的光芒吗?我是不是得到了他的心?
我好想跟他说为什么我那么喜欢他的原因:你还记得吗?在你读高中的时候,有一次在公车上遇到一个没带零钱的女孩,你按了两次公车卡帮我付钱,那是我第一次来台湾,人生地不熟,可是你知道就这样一个小小的举动多撼动我的心吗?
那时车很挤,很多人,有一只色狼对我毛手毛脚,我正想对付他,没想到你就转过身警告那个男人,大喊要报警,那时你的身影已经深深刻在我的心上了。
孟凡衷,我爱你!从很早以前开始,我爱你很久很久了,你一定不知道,从你对我毫无印象来看,我就知道你忘记了,不过我不会生气,因为这是我可以甜甜回忆的一个小秘密,等我高兴再考虑要不你。
※※※
亏他常自负天资聪颖、脑筋一流,没想到连认个人也不会,一直到看了她的后,才隐约记得好像有这么一回事。
那是发生在高二的时候,那天公车很挤,有个女孩因找不到零钱而挡在公车前面,他就排在她身后,而在他身后已经有很多赶着上课的学子纷纷抱怨,于是他先把公车卡插进机器里,连打了两次票,司机才放她通行。
这只是个小小的举手之劳,微不足道,没想到她却深深的记在心上。
后来他是想要从书包里拿英文字典出来背单字,可是低头一看却刚好瞥到一只毛手正摸着身旁女生的臀部,从小就立志当个律师的他立刻大叫,他怎么能忍受这种不法之事在他眼前发生,当然要请治安的保母——警察出马擒魔了。
他早已被沉重的功课压力压得没有心思再想其他,早已忘得一干二净的他,绝对料想不到从此会有一个异国女孩常来台寻找他。
她找了他五年多才找到他,他也等了她五年多了,莫非是上帝要他还金优娜还得彻底干净,从此谁也不欠谁,各自老死?
“虽然只是小小玩意,爱已完全传递,感动久久不平息。浪漫又深情,让我越来越着迷!虽然只是小小玩意,喜悦满心洋溢,你值得一生为依,相爱是彼此能感应,小心意大感情……”孟凡衷坐在山上,一个人迎着晨风,轻轻的哼着。
但愿晨风能把这首歌送进她耳中,让她知道,他还在为她唱歌。
※※※
孟凡衷和未婚妻到晶华酒店订结婚场地。
“我觉得这里还不错,你觉得怎么样?”董诗倩轻声细语的问道。
今晚一连赶场的看过凯悦、纽约纽约,晶华是第三个场地,其实每个场地都不错,在哪里举办他都无所谓。“你觉得哪里好,我们就在哪里办。”顺水推舟。董诗倩甜蜜的偎着他,“你对我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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