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字真好看。”崇轩忍不住赞了几句,又道:“你估计没在城里待过,平阳郡东界上党、西界黄河、南界汴洛,北界晋阳。襟带河汾,翼守关洛,称为雄胜之地。自古是兵家必争之地,争斗杀伐不断,但是这次,城里士兵比平时少了许多,若是城一破,我们都会被杀。”
平阳特殊的地理位置在战略上起到极大的作用,此地离洛阳不远,河运交通发达,胡人在此地定都,给南下中原提供了更多保障,这点王病是知道的。
王病懒懒地写道:在家,无事。
“你和我娘说的一样,但是我总有股不好的预感,算了,和你说了你也不懂,回去吧。”崇轩见他没什么高谈阔论,便失去了兴趣,听到他又咳了几声,走过去抱他起来。
王病咳嗽着皱起眉,要去推他,这个姿势太暧昧了,而且他和这个人又不熟,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怎么可以让他抱着。
“送你出来就负责送你回去,否则感染了风寒,你弟弟该把匕首架我脖子上了。”崇轩对他压根没别的念头,只是心烦想找个人说话,他也认为两个男人之间抱来抱去的不好,可是有什么办法,他又不能走路,难道还抓着他的脚拖回去不成?
王病觉得贺知年确实有可能会这么做的,然而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在别人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况且他救了自己,王病便什么狠话都说不出来了,只管用手挡住脸。
走到半路,崇轩的袖子突然被人一拉,低头问道:“怎么了?”
王病指了指另一个方向,咳嗽地更加厉害了。
崇轩:“他天亮前不会醒过来的,你不用怕吵醒他。”
见那人还是指着,崇轩也没有办法,反正他家房间多的是,正想转个弯到别处院落。
王病喉咙里不断发出“额额额”的声音,崇轩又问:“你好好指着别说话,到底要去哪?”
“城……门…咳咳咳咳咳”
崇轩一听他咳嗽就头疼,忙道:“哎你,别说话了,你真想哑一辈子啊!别说话,等会。”说着加快脚步,把他放在廊椅上。
王病听到贺知年天亮才醒过来便改变了主意,连忙写道:送我去城门,别问,求你。
崇轩像是听到什么笑话呵呵笑了几声,道:“你这副样子要去干什么?回房睡觉吧。”去的话准没几下就被人踩得稀巴烂。
王病用手撑起上半身,艰难地挪到廊椅边缘,他的腿还是完全没有感觉,但是上半身还是可以活动的,毫不犹豫的,身体往前倾倒,来不及用手去按住地面,胸膛结结实实撞在地上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真是狼狈极了。
崇轩吓得跳了起来,弯下腰去扶他:“喂!!!你的伤还没好,这真的会摔出人命的。回去吧,那里正在打仗,刀剑无眼,生死转眼一瞬,你这拖着病体,去了又能做什么?!我不会带你去的。”
王病胸口一阵阵的钝痛,像压了块巨石般让他有些喘不过气。崇轩去抱他起来,可是被王病抬手阻止了,他的手一伸过来,王病就抓住不让他得逞,几下来回崇轩恼了,却又不知道为什么要管一个陌生人的死活,狠狠地拂袖而去。
即使是六月夏夜,露水打湿了地面还是很冷的,他身体不比常人,不知道是因为痛还是冷浑身剧烈颤抖了起来,手指扣进前方的木板缝隙中。
求人不如求己,就算所有人都不帮他、都看笑话一样待他又如何,只要有一个人,只要是那个人,肯再跟他说一句“你去哪了”,爬过去又有何难?
夜深了,这所大得可怕的府邸倒也打扫得干净,家仆都去睡了,没人看见回廊里正在一寸寸爬行的人,那人爬得很慢,累了就趴着休息一会,休息够了再咬紧下唇继续爬行,他的双脚像被人用铁球和链锁住,血肉模糊的双手已经找不到完整的指甲,断断续续的咳嗽声音取代了蝉鸣声,没有视死如归的正义姿态,却跟谁不过去一样地只管前进。
在一次久到连他自己都忘了的昏迷休息醒来后,一双胡靴出现在眼前,王病的手换了个方向避开那双靴,突然腋下被人掐住,他被人翻了个肚子朝天,又被粗暴地捏开嘴巴,牙齿碰到坚硬的东西,紧接着温热的液体被倒了进去,那是他从小吃到大、再熟悉不过的人参汤。
珍贵的人参汤被粗鲁以不可抵挡之势地灌了进去,王病被迫把嘴巴张到最大,因为他自己笨得连吞这个动作都做不出来,水流过喉咙痛得要爆炸,被逼得淌出泪水,崇轩知道他喝得很痛苦,略带点惩罚意味,遂用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