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末日不太对_作者:爱吃红豆的猫咪(150)

  他们花了三年的时间,走过大江南北,新兴的技术慢慢的走进人们的生活之中。

  两人找了一个比较安静的城市定居,开了一个杂货店,名字也很简单粗暴,叫谦瑾杂货铺,季瑾就这个名字吐槽了好久,但还是默许了。

  后来,他们捡到了一个小孩子,因为没有家人便被欺负,捡到他的时候,身上满身伤痕,但这个小孩子其实很聪明,心其实不坏,于是就收养了。

  于此,便是全部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拼字,又被坑了,又是第一,5000啊,吐血。这个就完结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