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注解,引述百网。
可见当下之相近时令,正是品尝此美味鲜物之最佳时点,错过便是遗憾,遑论过错。
今日渔业之资源,不论外海,独议内江,多寡几何,自不必说,昭然若揭,然造成现时之苦果,何也?一惟污染,二惟捕捞。
环境污染,其顶多算是人祸之中里的天灾,而非根本之因由。假使无有前者,后者何其不能令长江刀鱼枯竭殆尽矣。人心不足,欲壑难填,加且管制腐败,故而衍生断子绝孙网,一网打尽,竭泽而渔。前人砍树,后人还想乘凉,可笑之极。
呜呼!
丰衣足食,美味珍宝,权贵者,肉食者,庙堂者,等等高高在上者,若能稍戒口齿,刀下留鱼,放鱼一马,其余物种,亦复如是,幸甚至哉,歌以咏政!
☆、文明乘车
予在大城出行,无论地铁城轨,抑或公交大巴,至今从未有亲眼所见争抢座位一事,反倒是主动让座者不胜枚举,何其怪乎!
然则予之浏览时闻,常见各地不文明乘车之事,尤以打架斗殴之抢座为能事,屡屡彰显于媒体头条,其中吵闹,堪谓奇观。
人之素质,原本不一而足,犹如物之品相,参差不齐,争论之缘起,或因一小摩擦,或因一大推搡,遂而演变为拳脚相加。总之事出必有因,无风不起浪,轻者鼻青眼肿,重者头破血流,此是何苦来?有谓之人可弃脸面,不可输气势,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无非对等报复之原则,同态复仇之原理,异心作祟。
公共服务,民者有份,非一人之私有;地铁公交,归根结底,乃国资之权属。故而乘客买卖服务,有买便有卖,但却无具体之协议,或有亦不广而告之,及其出现争议之时,先是调解,继而仲裁,后诉诸法律,不服者再而上诉,路漫漫其修远兮。
交通工具之座位,数量自是不能与众多乘客相匹配,故而默认先到者先得,至于是否礼让,是坐者权利,而非义务。法之明确,权利可以放弃不放弃,而义务必须履行又履行。但观今日之现状,何乃相反,其余不论,单说依法服兵役之法定义务,半途而废者,中道而止者,藐视法规,咎由自取。
再说抢座,本不应该,至多一方良心遭受谴责,无需直言破口大骂,甚者凭恃武力争一小小空位,胜负虽未可预知,但两败多已尘埃落定矣!
呜呼!
尊老爱幼,传统美德,文明乘车,礼之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