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四十四号_作者:倾思慕宇(236)

2019-02-20 倾思慕宇

  还有就是大公子自然是文武双全的,时间全部分成四部分,一部分用来练武,一部分用来读书,一部分用来斩妖除魔,一小部分才用来饮食起居,而且练剑习道占绝大部分时间。可是最近大公子格外爱读书,整日呆在房间看书,门都没出过几次。

  众弟子不禁猜测,莫非是大公子准备闭关研习什么独门道术?或者是修行到了紧要关头,即将以不到十六岁的年纪,从元婴期达至化神期?!

  将满满一页的纸张写好,沈浔轻轻吹了吹,看着这写满的字,他顿了顿,脸上闪过一丝红晕,他有些羞恼地将纸张丢在一旁,重新写了一张,上面只有简短几个字,然后绑在那只乌鸦的腿上,送它从窗外离开。

  而原本的那张纸,他原是想以掌力打成碎片的,到底没有那么做,而是从柜中取出一个木匣子来,将那张纸仔细叠好放进木匣的第二层,而将谢欢送来的信笺放在了第一层,第一层里已放满了信笺。

  放进木匣之前,他忍不住又看了一遍。

  敲门声轻轻响起,沈浔抬头,将信笺放好,将木匣放回柜中,这才起身去开门。

  来者是沈天昊,他也不问沈浔为何这么久才来开门,只是在沈浔的礼下进屋,淡笑道:“浔儿交新朋友了。”

  沈浔静默。

  沈天昊继续柔和笑道:“浔儿若当真想护着那个朋友,不如将他请来天一阁吧。”

  作者有话要说:  欢言化身笔友,抱歉今天更晚了

  看小说不要太较真哈,本文纯属虚构

  能不能涨点收藏收藏收藏……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他俩的第一次肯定是在两百年后,那时候谢欢已经不是当年的小绵羊了,突然觉得言小楼都没吃过当年的小绵羊,有点可惜啊,软萌最适合扑倒了!

  对于我这两天不回复评论,我有个习惯,码字的时候不看评论,没灵感断更的时候才会看,否则容易被读者牵引我的情绪,更容易忍不住剧透,所以望见谅。不过还是希望能多点评论给我涨涨积分

  ☆、永远的特权

  “之所以道门百家如此忌惮离恨渊,还不是因为万鬼城的力量太过可怕,如果我们能够证明,离恨渊也没什么可怕的,万鬼城也尽在我们掌握之中,那他们还有什么理由去诛灭?”沈天昊道:“浔儿你不是也不想伤害你那位朋友吗?”

  沈浔不言。

  沈天昊又道:“请你那位朋友来天一阁吧。”

  沈浔明白沈天昊的心思,沈天昊也不是想攻打离恨渊的,毕竟此战若胜,自然一战成名,可是此战若败,激怒了万鬼会有什么后果,谁也不得而知,何况沈天昊从来不是嗜杀之人。

  沈天昊提出此等建议,让谢欢来到天一阁,拜入天一阁门下,成为天一阁的弟子。这样一来向世人证明了,万鬼城也没什么可怕的,有天一阁对付足矣,不必道门百家一齐出动;二来也打响了天一阁的名声,连万鬼城之主都能收入门下。

  天下第一玄门世家,实至名归。

  这是最妥当的办法。

  最妥当的双全法。

  沈浔原本是想亲自去离恨渊请谢欢的,可是岭南的村民突然来求助,说是城中突然有鬼祟横行,几日里便已杀了十几人,这种杀伐程度,已经是厉鬼的标准了。为防万一,厉鬼以上级别的,天一阁都会派出高阶弟子去降伏,以免低阶弟子修为太低白送了性命,可最近岭南乱了些,高阶弟子全都派出去了。

  沈浔无奈只能亲自出马,于是便给谢欢写了封信,对他讲清楚了利害关系,诚挚邀请他来,几番劝说之下,谢欢答应了。

  沈浔担心他第一次来人间,又不会御剑脚程太慢,本想派几名弟子去接他,谢欢告诉他不用,他自己有办法。

  那天天气不是很好,从早晨便下着毛毛细雨,岭南一带冬季也是下雨的,细雨使得这寒冬的天气更凉。

  经过数日,沈浔等人终于将那只厉鬼抓住降伏,御剑便要回天一阁。

  沈风眠道:“公子,咱们都好几天没有休息了,不急回去的,先找个地方睡一觉行不行?”他真的快睡着了。

  沈浔道:“我先回去,你们若累了,不放先休息,晚些回去便好。”说着他已离开。

  沈风眠和几名弟子没办法,只能跟上。

  雨一直未停,淅淅沥沥,打湿了沈浔的衣衫。幸亏时间还来得及放心,沈浔先回屋换了身衣服,然后撑着一把同色雨伞,站在校场高台之上,双眼紧紧看着校场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