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剩谢临瞪着惊奇的眼睛在窗口发呆,陆有矜把窗户合上,推一把谢临道:“去尝尝馄饨吧!”
馄饨是极好的,面皮薄而肉质细嫩,汤味里满是肉的鲜香,却无半点油腻。只是一个碗里只有几个馄饨,压根不够两个人填饱肚子。还好陆有矜要了四碗,两人在烛灯下吃得大汗淋漓,虽然谢临先前已经喝了不少的茶水,依然撑着肚子把馄饨的汤喝了个精光。
陆有矜淡淡问道:“我的待客之道怎么样?”
“不错!”谢临撑着肚子躺在了椅背上,舒服到眯起眼睛。
他又哼哼唧唧道:“就是馄饨少了点,下次他再来,你备个大点儿的碗会不会就……”
“没用。”陆有矜一脸认真:“知道方才为什么叫他赵老八——这个巷子里的人都知道,不管用碟用碗还是用盆子,他都每碗盛八个馄饨。”
陆有矜喝了一口汤道:“你不是爱吃赵老八的馄饨么,这条巷的尽头有个桥,桥西边就有他的店儿,就叫西桥馄饨店。离这儿不远,你要想吃今后可以去。”
“原来那家店是他开的呀,我知道这个店!”谢临笑起来:“京城里的饭馆我少说吃了大半,像踏云阁,归林楼,吉香居……”
“这些倒还罢了,那个馄饨店儿其貌不扬的,你怎会知道?”
“是沈均告诉我的。”谢临略一迟疑:“但他还没来得及领我来,就出京了!”
“你们还挺会找地方——这店可够隐蔽的,若不是我住这儿,我定不会知晓。”
“我最喜欢找吃的地方了。”灯火很暖,夜又很静,谢临的肚子也很饱,他已经忘记了明日要面对的事情,开始专心的和陆有矜聊天:“很多不起眼的小店儿都是祖传的手艺锅底,一般门口支着一口破大锅的,剁肉的案板陷进去一个坑的——这样的店儿,你进去,准好吃!”
陆有矜被他独特的识馆绝技逗笑,笑着笑着,他停下了。他看到谢临的眼睛里有一盏烛火,烛火旁清晰的映出一个小人儿的倒影,那个小人儿就是自己。陆有矜心里一动,问道,“冒昧一问,你从出生起便始终在京城?”
谢临迷蒙地望着他,“是……是啊。”
陆有矜沉吟起来,他终于知道,为什么眼前的少年,总给他异于常人的感觉。
在京城,只有名士权势的爱好让人趋之若鹜,只有一掷千金的店铺才能让人驻足。
没权势的人不配在京城得到关注——即使他可能拥有别的技艺。平凡的幌子不配让人留恋——即使他妙语连连。廉价的小店让人不齿——即使那是小店主用心熬出的一锅汤。
十几岁,应该已经要习惯人与人之间淡淡的虚伪和无耻,并把这当成正常的人情往来。十几岁,要让自己并不尊贵的情趣成为秘而不宣的私密,要不然是跌面子的事情——比如吃了小店的馄饨,比如买了不知名的毛笔……
陆有矜从不用京城人的标准评判事物,所以他发现了那个幌子,所以他去拔剑,也正因如此,他才孤独——直到今夜,他发现原来这个京城里,还是有同他一样的异客,在陪着他。
陆有矜看着谢临,想了很多很多……却在烛火中眼里含着笑,问道:“那你吃的馄饨好吃么?有没有人和你一块儿吃?”
“都没有今晚的好吃。”谢临轻轻一笑:“表哥是不会陪我吃的。他吃得很精细,对菜品,环境,碗筷都很讲究。他是绝不会在长条凳上坐下来喝一碗馄饨的,不过还好有沈均,噢,就是我的好友。可惜,他也离京了……”谢临脸色一黯,声音也越来越低,到最后,好似只是一个人夜间的絮语。
表哥,好友,离京……电光火石间,陆有矜心一颤,似乎想到了某个人,但夜风如此温柔,让他的思绪只剩下迷醉。
“我可最爱到处找饭馆了!雅的俗的,南的北的,我都想吃……”陆有矜说着说着,自己停住了。他不知道说这话的目的是什么,又转而一笑道:“在北边的时候,风吹沙打的,喝个酒都能喝出沙子。”
谢临笑了:“那会不会喝着喝着都哑了,谁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还道是喝多了说不出话呢,原来是沙子把嗓子眼儿堵上了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