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半个池塘和半个菜园,小庭院里除了一把扫把,就再也什么都容纳不下了。
我们住着个木质的小楼,一楼是客厅、饭厅、书房,和一个摆满了书画的小隔间,虽然我们两个都对书画没兴趣,但为了撑场面,它们还是留在那里,几年都不带挪地方。二楼就是卧室,和一大片闲置的地方,当初用来堆杂物,可现在想来,应该是留给我们堆孩子的——虽然他不过留给了我一个女儿,用不着这么大片。
大概是我们俩比较懒的缘故,现在回忆起来,大部分的时间好像都是在卧室里,窝在床上耗过去的。当初我们还是年幼的alpha和Omega,面对面地躺在床上,腿叠着腿、胳膊叠着腰,发丝散开,都缠绕在了一起,半生不熟的信息素在床帐内弥漫,却还只把对方当成和自己抢被子的敌人,每天早上看着自己又只占了被子的一角,还给挤到了床的边缘,我们就仇人相见分外眼红,非要龇牙咧嘴拽被子,在床上折腾到日上三竿才起床。
朕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这比青梅竹马或是先婚后爱更不可靠,果然日久生情才是正道——
朕和夫君虽然是稍微有点好感就成婚了,但当时毕竟年纪还小,父皇没鬼畜到逼我们圆房的程度。虽然当年朕盖着盖头坐在花轿上时,因为觉得新鲜而兴奋雀跃的难以言喻,但到做真正夫妻的那一日之前,我们还有很长一段日久生情的路要走。
——其实并没有那么难,牵着手走在熙熙攘攘的民间大街上,看遍热闹的景象;或是在春日秋日出游,二人骑马在野地里穿梭,在花丛和落叶中闹腾;夏天热的不行,上山避暑,在石阶铺就的山路上蹦蹦跳跳,迎面赶上挑水的和尚;即便是寒冷的冬日,只要是点上一个炉子和他一起钻在被窝里,一天到晚昏昏沉沉的打盹,也是值得回忆的日子。
——有时候闲的没事了,我们两个就对着铜镜比比谁的眼睛大、谁的皮肤白、谁的牙齿齐,我还记得他自己每次都故意瞪大眼睛,说朕是门缝眼,狂妄到应该被满门抄斩的地步,但朕只不过撒娇般地在他背上锤了几下,见不到一点帝王的尊严。
不过朕当时也不是帝王。
朕还记得自己以前最爱穿白衣,虽然现在也是。只是少了他站在朕身边,穿着一身黑陪衬罢了。
——黑衣少年总爱牵着白衣少年的手,任他踩上扶手,二人慢慢地走过家门口那座小石桥,他总爱对身边的少年说:“你穿着一身白,跟死了老娘似得!”
白衣少年就回答:“你穿着一身黑,跟死了老娘似得!”不过白衣少年的娘确实死了,他从小被父亲的大娘子散养着带大,他常常庆幸自己是个Omega,若是个alpha,恐怕早就被大娘子弄死了,跟他的娘一起。
黑衣少年常说:“世界上所有比我矮的人都是小矬子。”那时的少年因为alpha的体质而长得很快,身高已经超过了不少成年人,也比身边的少年高了快要一尺了。
他的肩膀很快变宽了,衣襟间原本单薄的胸膛出了些厚度,白衣少年最喜欢看他那时的模样,阳光明媚,迎面映过来,晒得对面那人似乎要融化了,自己也有那么一瞬间的神志不清,于是迷迷糊糊地回答道:“那你一定能刷掉一大批人。”
黑衣少年听了痴痴地笑,又补充道:“所有比我胖的人都是死肥子。”
“那你一定只能刷掉很小一批人了。”少年故意摆出一副冷漠的样子,故意掩饰刚才自己的“有所表示”。
——不知是什么时候,曾经年幼的夫妻间那点只能算作友谊的好感变质了,不知变成了什么,让人想起来就脸红心跳、羞耻不已——
黑衣少年又被妻泼了一身水,狼狈不堪地在他面前脱去一身黑衣。而白衣少年却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赤.裸的上身,盯着他因为夏日炎炎,没事干一个人跑去玩水晒黑的皮肤,小麦色中透着健康的红。盯着那薄薄的皮肤下跳跃着的精巧肌肉,精干有力,像长在只豹子身上似得,愉悦的在午后空气中收缩震颤着,而刚刚粘上的水渍,好像是刚从体内淌出,带着咸味的汗,随着他的动作流向腰间,或是甩在地面上。
那人朝自己抬起眼帘,也同样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白衣少年心中一颤,羞涩地埋头看脚。只觉得自己在他的目光中不自在,像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忽然被猎豹盯上的那种感觉——风微微拂过夫君,又萦绕在妻子身畔,带来一种难以言喻的奇香,一如多年前在他袖口处闻到的那般,不过现在要浓了许多——小兔忽然觉得,能被猎豹吞噬是一种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