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正在脑袋里想象着衣锦还乡时的美妙时刻,窗口那处突然飞进一直雏鹰来。
这雏鹰爪子上扣着一个金质的扣环,金万两觉得眼熟得很,想了想才记起是在沈府花园里看见过的,没想到今日它认错了地方,飞来了这里,于是就忍不住道:“这不是家里那只?倒亏得它运气,竟是寻到了这里,若是落错到别处去,只怕过不得一日就得变成别人碗里了一副骨架了!”
沈展翼好笑的点了点金万两的头,一手将那雏鹰捉住了捧到面前,从它的爪子上拿下一只十分精巧的小竹筒来,温柔道:“不是它找错了地方,它是认的是人,只有我能捉得到。”
“这个好玩,那它能不能也认得我?”
“可以,你喜欢的话以后再教你。”
“哦。”
金万两见他不欲多言语,只略微深思的对着那纸条,便将注意力转移到了那雏鹰身上。
他自来都只听说飞鸽传书的,这还是第一次看见飞鹰传书,不过明显这飞鹰比飞鸽要厉害一些,要是他能多训出几只这样的鹰来,肯定也是一笔好赚的买卖。
这京城里的达官贵人有的是,嗜好也千奇百怪,豢养的玩意儿什么样稀奇的都有,更是有人愿意大把的花银子来攀比,他就见过拿金银铸鸟笼的,还有拿上好的羊脂玉雕蛐蛐盒子的,千金买只鹰来玩根本就不在话下,更何况这鹰还会认主人,拿来炫耀最好了。
那雏鹰对沈展翼相当的亲热,站在他的胳膊上抻着头要抚摸,见沈展翼半天没有动作就拿喙一下一下的轻戳他的手臂。
金万两觉得好玩,伸手便要去摸,那雏鹰却立时竖起脖子上的一圈毛来,翅膀也半张开,但那架势并不是要飞,而是对金万两的戒备和警示。
幸好沈展翼虽想着事,余光里也还是注意着金万两的,见他伸手就连忙挡住了:“现在不能摸,等你以后喂过他几次,熟悉了才行。”
“为什么?它不是见过我吗?”
“那不一样,他虽见过你,但不会认你是主人,你若靠近了,他会啄伤你的。”
金万两连忙把手缩了回来,又歪着头对着那依旧和他虎视眈眈对看的雏鹰研究了一会儿,最后确定,自己肉体凡胎,绝对不是那尖利的鸟喙的对手。他回头见沈展翼仍旧拿着那纸条,便顺口问他:“写的什么?”
沈展翼想了想,开口道:“是满仓叔,他已经将曲周的店铺和院子卖了……”
金万两一听,忽的从椅子上站起来,差点碰撒面前的杯子:“什么?我不是嘱咐他要好好看铺子的吗?这么快就亏得要卖掉了?”
“不是亏本了,是我吩咐了卖掉的,”沈展翼安抚的扶着他的背温言道:“闵启元对原来那桩案子不死心,一定会去找满仓叔的麻烦,所以我就让满仓叔先处理了再避开一阵子。”
“……那案子有什么好查的?我不是已经都把债还了吗?”想起当初辛苦还债的日子金万两仍旧是心有余悸,自己那时候也不过就是十几岁,一下子要面对那么多的债主其实心里既怕又慌,变卖了所有家产才总算将那债还得七七八八,最后却还是因为拖延了还钱而被一棍子打断了左边小腿,直到现在,一到了阴雨天,他还会觉得小腿上酸痛难受呢。
那段被追债的日子虽然只是半个多月,于他的生命里只是转瞬的时间,但却让他刻骨铭心的记住一辈子,以至于在那之后他对金钱格外的敏感,一文一毫都十分在意。
沈展翼见他脸上隐隐有些慌,眉间也隐约的有些愁苦之色,心下便是一痛,蓦然想起那时灵堂里孤孤单单的素白背影来,连忙笑着道:“是那案子里的主犯当时是债主之一,和你没多大关系,不用放在心上。”
既然沈展翼叫他不必在意,那他就真的觉得放心不少。想了想问:“那满仓叔是不是要来京城?”
“他还不会来,说是有些自己的事要办。”沈展翼知道金万两惦记的是那卖店铺、院子的钱:“那笔钱满仓叔已经兑换成鼎丰号的兑票,下个月就能倒了咱们手上了。”
“……”金万两安静了一刻,叹了声气:“满仓叔也没有亲人了,也不知道今后要去哪里,那些银子我现在也没有用处,倒是不如留给他傍身……”
沈展翼没想到金万两对满仓叔居然能这么大方,但想他这些年里都是个金满仓相依为命也就不觉得奇怪了,倒是心内柔软,觉得眼前这一向吝啬的人这会儿竟是就光辉了不少,招人疼爱得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