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伸手推开扭得像麻糖一样的她,淡淡道:“可我明天要出门,你自个儿躺在屋顶上晒太阳吧。”
“厄,你要出门?”小爱眯着眼,别有意趣地望着我,“该不会……想偷偷摸摸地去见……上次认识的那个人吧?”
“八卦。”我翻眼,丢下一句话,然后端着我的白开水,离开了吧台。
留下小爱在身后大呼小叫,哀鸣不已。
早晨七点钟,准时起床,刷牙洗脸给小爱准备早餐。待一切准备妥当后,我把准备好的早餐端到了小爱的房间,摸了摸它柔软的毛皮,笑眯眯地吩咐它,“我出门了,无聊就看电视,记住,不要抓沙发,我前几天刚刚花了一万多块买来的。”
它懒懒地翻了个身,不理我。
我知道,我去见那人,小爱并不高兴。
其实,我经常会与很多男人约会,有时候甚至也与女人约会,当然,跟女人只是吃个饭而已,小爱从来不觉得什么,却独独不喜欢他。
不喜欢他的理由有两个:
第一,不够帅。
第二,他姓林!
第一个理由,纯粹是嫉妒。
第二个理由,很致命。
林家的人,照理说,我应该躲得远远的。
可我认识林丹青的时候,他看上去一点都不像林家的人——直到现在,他都不像林家的。
林家的人,鲜有他这样干净剔透的人儿,像露水一样。
我没办法不注意他。
特别是,当他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轻快地向我跑过来时,简直像一幅赏心悦目的画。
“锦小姐。”还未跑近,便听到他明朗的声音远远地传来,“不好意思,迟到了。”
“你没迟到,是我早到了半小时。”我笑眯眯地望着他,盯着那张让我一度惊为天人的清秀脸蛋,又忍不住花痴了。
小爱在我认识林丹青的那晚,苦口婆心地谏言我说,锦夜啊,你要克制住自己的花心啊,虽然林丹青的眼睛是有那么一点像他,可是,林丹青哪里及得上他的十分之一帅?为这样一个不够帅的男人冒险去接近林家,你是不是找死啊是不是找死。
可我从来没有觉得林丹青的眼睛像他。
林丹青的眼睛,干净得就像一汪湖泊,还是高原从未受过污染的湖泊,清澈见底,怎么可能会与他相像呢?
而且,我也不觉得自己花心。
爱美之心,人人有之嘛。
“你上次答应借给我的笔记,不知道有没有带来?”他很纯洁地望着我,开口问。
我还是目不转睛,色迷迷地看着他,一面点头,手却迟迟地不去包里取讲义。
开玩笑,如果讲义给他,这到手的美男,岂不是就这样飞了?
我又不是笨蛋。
“现在已经中午了,不如一起吃个饭吧。”我抬头看了看天色,如此建议道。
林丹青倒也爽利,点点头,也不催问讲义了,微微一笑,“那我请锦小姐吃午餐吧,附近刚好有一家日本料理刚开业。”
我笑眯眯,没有异议。
林家的财力,在此不必多言,让他请一顿大餐,也只当杀富济贫了。
等走到林丹青所说的那个料理店前,我抬头看了看面前装帧精美的门楣,正暗忖这家店是不是也是林家的产业呢,迎面突然走来一个人,高挑挺拔,西装革履,还未走近,已经引得路人频频侧目。
还有几个胆大的小女孩,赶紧举起相机,对着他‘卡擦’‘卡擦’连拍了起来。
端的是三百六十度,无一死角。
我却没有一点看到帅哥的感觉,只是死盯了他身上的那套看着便老贵的西装:靠,一定又是拿我的信用卡刷的!
是的,小爱走了过来。
准确地说,是身穿西装,黑发碧眼,俊美绝伦,一脸邪气的男生小爱,漫不经心地踱了过来。
等走到我们面前,他冲我倾国倾城地一笑,碧色的猫眼,在阳光下折射着层次叠叠的光线,勾魂摄魄,“嗨,锦夜,好巧。”
我无语很久。
好巧个屁,与其让他当这么一个超级巨大的电灯泡,不如……还是打发他回去刨沙发吧。
“你朋友吗?”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呢,林丹青已经转头,礼貌地问我。
我微微一哂,含糊道:“是啊,朋友,不过……不是很熟……”